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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3 16:10:36瀏覽638|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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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請您特別注意的是, udn部落格新版的全域網址將進行切換,預計於2013/06/17(一) 凌晨00:00-12:00停機。切換完畢後的新版網址將改為http://blog.udn.com/,舊版網址則改為http://classic-blog.udn.com/。屆時會有全新的部落格體驗,等待您的參與和經營分享。 相關詳情請參考「udn部落格新版預備上線公告說明」。 ------------------------------------------------------ ------------------------------------------------------ .少山:林覺民-《與妻訣別書》 【此處連結已失!】 【既然用了「精彩」一詞,那就「精彩永恆」吧!!】 ★ 當自己還在這個國家時,請記住歷史上曾經為流血、流汗的奉獻者們的事蹟,沒有他(她)們的犧牲奉獻,今日的我們會過怎樣的生活呢?不可知!但人類之所以為人,就在於人是不會忘本的,是會傳承的。因此,不管你愛紀念誰(日本神社或太平洋國家紀念軍人之墓)?請記住自己國家國旗的樣子是什麼!為它犧牲的是那些人!!【才不鳥你支持哪個政黨呢!!】 =============================================== 【前一首被檢舉封殺後,再重找一首,希望別再檢舉了啦!】 電視劇“大宋提刑官”片尾曲-滿江紅 《大宋提刑官》片尾曲-滿江紅 作曲︰程池 作詞︰王凱娟 朗誦︰張志忠 演唱︰劉可 (朗誦/張志忠) 千古悠悠 有多少冤魂嗟歎 空悵望 人寰無限 叢生哀怨 泣血蠅蟲笑蒼天 孤帆疊影鎖白鏈 殘月升 驟起烈烈風 盡吹散 (演唱/劉可) 盡吹散 盡吹散 滂沱雨 無底澗 涉激流 登彼岸 奮力撥雲間 消得霧患 社稷安撫臣子心 長驅鬼魅不休戰 看斜陽照大地阡陌 從頭轉 泣血蠅蟲笑蒼天 孤帆疊影鎖白鏈 殘月升 驟起烈烈風 社稷安撫臣子心 長驅鬼魅不休戰 看斜陽照大地阡陌 從頭轉 從頭轉 相關資訊: .電影賞析~隨時更新-社會百態!udn城市 =============================================== ★每個人想保護的對象不同,其所具備的正義感也就不同—日本動畫BLEACH死神 過去說過這麼多,因此有人會問:既然支持死刑與反對死刑皆有其盲點,那我們幹嘛還去淌這渾水呢!乾脆在一旁觀戰(袖手旁觀)算了!! 如此,那便中了目前司法系統與廢死(人權)團的詭計了,因為當各位都選擇漠視與冷漠時,下場自然就只能隨著司法系統與廢死(人權)團的計畫與腳步繼續進行下去,至於結果如何?就只能默默接受啦!套用以下這句話給各位: PS.司法系統與廢死(人權)團都已學會了「團結力量大(一把筷子理論)」,怎麼我們人民卻學不會呢?? 補充: .吳敏誠殺人案 死刑量刑辯論庭首例-PTS .當街槍殺女友 吳敏誠更二審死刑-華視新聞網 .別叫我「濫情法官」~恐怖情人吳敏誠案-Doolittle2 的部落格 .〝快投案〞!吳敏誠前妻、大姊難過哭求-YouTube 【有請濫情法官與廢死(人權)團全力保護讓吳敏誠有繼續活下去的機會!】 .性侵殺人累犯 求處死刑無悔意-YouTube .不只葉姓少女受害!林國政出獄一月性侵三女|NOWnews 今日新聞網 .凶嫌父母妹齊護航 前後態度丕變-YouTube .死囚陳錫卿聲請非常上訴-醉言夢語udn部落格 《第41名死囚!「中山之狼」姊泣訴弟冤枉》 .自由電子報-中山之狼 更11審3罪判無期 .惡夜狼人part4 中山之狼|台灣大搜索|中天電視 【所以真相到底是什麼呢?是另一個江國慶案?還是另一個殺人犯卡特芬?我個人認為該死,但如果我是他的親友的話,也許就認為不該死呢!!】 真相揭露: 生命無價!?未必喔! 生命活著的確無價,看看死刑犯的身價如何! 生命停止(死亡)卻是有價,看看受害者的價碼值多少!只是不知是論斤?還是如何方式來論價呢! 《國際人權憲章》-《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盟約》 第三部分-第六條 二、在未廢除死刑的國家,判處死刑只能是作為對最嚴重的罪行的懲罰,判處應按照犯罪時有效並且不違反本盟約規定和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法律。這種行罰,非經合格法庭最後判決,不得執行。 四、任何被判處死刑的人應有權要求赦免或減刑。對一切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 六、本公約的任何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的任何部分來推遲或阻止死刑的廢除。 《人權兩公約的效力》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關於我們 ★自由電子報-兩項國際人權公約 三讀通過 ★死刑存廢的關鍵一戰(黃瑞明)|蘋果日報|20100406| ★Facebook|廢死國際兩公約??兩張廢紙(歡迎轉貼) ★大紀元-國際關切死刑 台法部:未違公約 ★支持廢除死刑團體FB討論連結、網頁備文圖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維基百科、網頁備文圖 ★五月柱下:說好的赦免法呢?-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回應『曾勇夫部長表示「三月份有機會執行死刑」』之愚見 ★聯合國兩人權公約及其施行法,國內開始生效實施-高雄市立空中大法政系主任藍傳貴、網頁備文圖 ★人權公約締約國 照樣執行死刑(中時電子報)-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 《台灣可笑的司法人權》 ◆法院首度引用人權公約 吳啟豪鐵鎚弒父免死刑|ETtoday社會新聞【開惡例與膚淺、濫情典範】 ◆逆子鐵鎚弒父 改判免死-Doolittle2 的部落格 ◆陳昱安弒父案 維持歷審死刑判決定讞|NOWnews 今日新聞網【這人倒楣啦!死在「預謀」詞彙上】 世界是屬於邪惡的一方。我不是在替惡魔傳教,而是當今的人命實在太廉價了。我們只會要求政府(公權力)怎樣,卻沒有人會要求加害者怎樣。總之一句話:加害者沒有錯,錯都在政府、社會、家庭等問題上。 大家都想裝仁慈,當好人,可是當自己最心愛的事物被奪走時...本性終究恢復原貌了。有多少人能真正原諒對方呢?說總是比做來的容易呢! 我還是希望大家多多嚐試當受害者的滋味,這樣比較有說服力呢! .[爆卦]支持廢除死刑法官 判死刑!【Google頁庫存檔】 .廢除死刑研討會(完整版)【含陳志祥法官言論】 .NOWnews【國際新聞】神父中邪才性侵男童?驅魔師:性醜聞全因梵諦岡有惡魔 .自由電子報-惡父!性侵女兒10年 關300年不夠 .基隆女生命案 曹嫌道歉 但求一死@焦糖莓牛乳::Xuite日誌 .44名死刑定讞名單@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以上這些案例的加害者可惡嗎?不!一點都不可惡,因為我們是有人性的一群人,是有愛心的人,牠們會犯罪都是因為國家、社會、家庭的疏忽所致,故我們要教化牠們,即使最後要犧牲我們也是值得的呢!這就是人性最光輝的一面呢! 大家記得時時刻刻都得抱持著這種善心,這樣數十年後,犯罪終將消失殆盡,國家將無邊際,世界終歸大同了。 噓!別吵我,我還沒睡醒呢!! 補文: .【MY COMIC】主張廢死者,記得也要聲援「賓拉登」-卡米客在博客udn部落格 .【柘榴堂.台北妖怪絵巻】-【一個都不能死】搶救死囚大作戰 .菜的五味雜陳-一個都不能死!打造新世界! .自由電子報-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快樂殺人-維基百科-Doolittle2 的部落格 人權大小puppies的邏輯太簡單了,牠們之所以要廢除死刑是因為: 1.任何殺人犯都可能是被冤枉的,即使證據確鏧也是。 2.任何殺人犯都可能有悔改之心,即使像Dnepropetrovsk maniacs也是。 所以說,在牠們的眼裡沒有任何人是魔鬼,只有天使與善良的心... 我在說什麼ㄚ?真的假的!世上還有這種人...佩服地五體投地呢! 但我還是認為唯有在牠們親身嘗試此種痛苦時(看著自己摯愛的人事物被兇手分解時),聽到當時牠們親口說出的話「我原諒你」,我才會相信呢! 所以可能要請各位多生幾個孩子、多認幾個父母與兄弟姊妹,這樣子當其中幾個被殺害時,比較不會太傷心或身邊少了幾個人的感覺呢!因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文宣部主任邱伊翎在其廢死文中論到「我們一樣是社會大眾的一份子,也有可能成為受害者或其家屬」。所以誰都不能避免自己及其身邊的人不會是下一個受害者,因此如果覺得太傷心或身邊少了幾個人的感覺很不舒服的話,就請認兇手(殺人犯)替代為已死去的親人吧!因為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在接受媒體採訪論及廢死議題時講到「若自己是被害人家屬,會原諒加害人」。因此大家就效法我們這偉大的前聖人部長的精神吧! 如果有人覺得我在硬凹,在胡說八道的話,那以下文章事件中有人比我更會扯蛋呢!! 【日本山口縣光市母子凶殺案之世紀辯護團】-幫變態公狗福田孝行辯護的二十一人律師團所提出的辯護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律師團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而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以上資訊請參考「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一書》 再加上近日的新聞: .「殺人轉運」 人魔隨機取命 判死刑|20100409|壹蘋果網絡 .自由電子報-兇殘殺人免死 助長犯罪 .自由電子報-殺人魔逃過死刑/陳瑞欽殺3子 只判20年定讞 .自由電子報-姦殺女友 陳瑞欽判死刑 .律師就是魔鬼代言人 司改會執行長|蘋果日報 .如何不與魔鬼共舞|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死刑存廢我見(2007重貼文)-豈有文章udn部落格 讀上文的相關資訊: .李奧波德與勒伯案-維基百科 .博客來書籍館>丹諾的正義法庭 .如果我是台灣的丹諾 陳水扁的誓言-『司法受害者協會』udn部落格 我認為什麼國家才有資格廢除死刑呢? 1.人民八、九成左右守法(或某種力量約束)且尊重生命。 2.能夠對犯錯之人予以有效的教化或者隔離管制。 各位一定會問,第二項也許做得到,但第一項就太扯了吧!不可能!! 我認為某些宗教立國的國家其實是做得到的,所以宗教力量得大到控制整個國家才行呢!! .英皇家律師嗆教宗 包庇性侵兒童無豁免權-社會百態!udn城市 .影片賞析~重力小丑-社會百態!udn城市 我們都知道,人權大小puppies並非所有人都是公正廉名之人,部分投機份子(包含理想崇高至狂熱狀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一切方法只要能夠達成牠們的訴求目的,不管合不合法(檯面上與檯面下)都會使用,這些例子在我之前文章中已論述過。 .人權大小puppies廢死立場的可悲之處: 1.對犯罪的認識不清;2.對受害者的冷漠無情。 所以我要說:惡徒殺人違憲!人權保護傘殺人(袒護罪犯)也是犯罪! 『人間的裁決由死刑完了、靈魂的裁判由上帝決定』 『進監獄的人不可怕,放牠們出來逞獸慾的人才可怕』 .中華民國沒有事實上的無期徒刑(大多會被假釋)、再加上有期徒刑最多判決三十年的規定,因此實際上除了死刑外、台灣沒有真正可以永久隔離犯人的刑罰。取自:無期徒刑-維基百科 .楊x宏說(YouTube-全民開講20100512_chunk_9-03:50)「沒有人不譴責殺人犯,可是能不能不要用殺牠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這是目前兩方問題癥結所在。不過我的觀點是: 1.因此人權小puppies對於任何處死死刑犯的說法與觀點,都能無動於衷,因為牠們認為「就是不能死啦!」 2.因為有上述觀念在,故對於自家人的行為(威嚇受害人、利用死刑犯、只探討對自身有利的事)也就予以漠視或放縱啦! 請問這樣下去廢死與反廢死會有交集嗎??支持廢死者應該遵從陳x馨觀點。 那非得殺掉死刑犯(無惡不作的人)嗎?撇除其他不談,這些死不悔改之人留著何用?已知道牠不會悔改了,因此不可能放牠出來,但要養牠一輩子(終身監禁)還要擔憂其他問題: 遇到天災人禍時會不會因此跑出來,例如2010年1月12日的海地地震、1962年舊金山灣的惡魔島囚犯越獄、保外就醫棄保潛逃與頂罪等等,誰敢保證這些事不會發生在台灣或不會再度發生??而這風險誰敢拿性命擔保??都只會耍耍嘴皮子而已啦!! 就像人權小puppies說不信任司法一樣,我們又怎能相信政府與你們(人權大小puppies)說得話呢!! 《死與不死的論戰》 △死刑不合理嗎?/柯志明-.-新浪部落 △廢死論將致人權遭污名化 許文彬@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此文請參考「廢死篇:請解決問題,不要挑起問題(對立)之結論-其他補充4之懸疑血案part4華定國弒母案」】 △雞蛋糕死刑地圖.哲學哲學雞蛋糕 ▽反廢死的朋友,你爽了嗎?-旭日之丘 ▽廢死聯盟拒絕智障|周星星評論|中時部落格 ▽廢除死刑的人到底在想什麼? 而廢死議題點出了幾件事: 1.[社會成本]死刑犯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負擔與再犯率之可能。 2.[制度停擺與失常]過度縱容的政府司法單位與人權團體們,以目前狀況來說真得很糟糕,因為既沒有配套措施,又不正常執行死刑制度,反而造成法官濫情縱放以及犯人假釋危害社會等問題。 3.[人命價值判斷失常]對於被害之人的忽視反映在對加害者的防治作為上,讓新的被害人不斷產生。同樣是生命,待遇卻如此差異之大。 由陳銳事件可知,如果所有父母都認真管教自己的孩子(雖然很難做到),都能不過度縱容自己孩子的話,相信犯罪率必然降低不少,而這些縱容孩子的父母心態,其實跟廢死團等人權團體(縱容犯罪)沒多大差異呢!而這又是另一個無法改變的社會常態之一呢!! 【★死刑存廢問題-維基百科】 【★死刑議題真正問題與差異性-Doolittle2 的部落格】 【★【廢死團啞了】歐巴馬:賓拉登已死 正義伸張-社會百態!udn城市】 【★廢死篇:請解決問題,不要挑起問題-Doolittle2 的部落格】(本文意旨:既然對方無誠意,大家就走著瞧...宣戰了) 【★論我們台灣網友的悲哀之一-Doolittle2 的部落格】 【★FB好難用!又有帳號即將被停權了!!-Doolittle2 的部落格】 【★反覆於錯誤中無法自拔~從廢死談國家發展與社會安定-Doolittle2 的部落格】 【★我理解的真正廢死精神-Doolittle2 的部落格】 【★維護正義的死刑 搶救無辜的生命-台灣連署資源運籌平台-Doolittle2 的部落格】 【★廢死與死刑都無法解決人性的問題-Doolittle2 的部落格】 【★短褲女騎士 等紅燈遭男調戲猥褻-Doolittle2 的部落格】 【★請問由人民督促司法革新容易,還是由人權團體督促司法革新容易呢?-Doolittle2 的部落格】 【★為何廢死團以法律、宗教團體為主呢?-Doolittle2 的部落格】 【★【18禁-廢死團又啞了】格達費遭擊斃 國際社會嘉許-社會百態!udn城市】 【★美國無人攻擊機濫殺無辜 CIA官員強烈否認-Doolittle2 的部落格】 【★有人吐槽朱宅神-Doolittle2 的部落格】 【★科學無法解釋的力量?惡靈的存在,司法的盲點?-Doolittle2 的部落格】 【★一個父親和兇手的對視--讀者雜誌-社會百態!udn城市】 【★愛殺生的我!?-Doolittle2 的部落格】 【★這年代神經病很多,但能治癒者不多-Doolittle2 的部落格】 【★談談又一篇的可笑文章-回應台廢死聯盟『理性對話』一文-Doolittle2 的部落格】 【★2012印度德里巴士輪姦案-Doolittle2 的部落格】 【★【探索邪惡】你有多邪惡?-Doolittle2 的部落格】 【★動物權也是人權!?真得嗎??-Doolittle2 的部落格】 【★木府風雲~真正人權團體代表-阿勒邱-Doolittle2 的部落格】 【★一些時事與感想~人類紛爭問題-Doolittle2 的部落格】 【★一些議題與事物的分析、探究與感受-Doolittle2 的部落格】 【★【歡呼!】害41命 槍決6人魔-Doolittle2 的部落格】 【★北捷之隨機殺人~人權也瘋狂-社會百態!udn城市】 《高大全網友對廢死團FB的論戰--台灣廢死團的騙!騙!騙!伎倆》 . 取自: 支持廢除死刑團體FB-新書介紹:《我的國家殺了人:廢死的釋憲故事》 .怕死特派員|台灣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廢死聯盟搶先發表 .廢死團的終身監禁及其探討-Doolittle2 的部落格 .花是植物的生殖器 .玫瑰的隱喻:隱喻男性生殖器的玫瑰-玻璃唇的誘惑udn部落格【連結已失】 .李敖笑傲江湖-11月1日李敖有話說 別用放大鏡看花【連結已失】 --------------- 廢死團的人其實具備的基本精神是: 因為是人,所以縱使是極惡之徒,我們還是要讓牠們繼續存活在人世間,且不能以非人性的對待方式來對付牠們,因為牠們也是人,縱使牠們的作為接近畜生等級,我們身為人類的人依舊得包容牠們的任何行徑,假使最後得犧牲我們的生命,我們也會義不容辭,不然我們就跟牠們是一樣的等級。 所以我認為:如果你不具備以上這種包容性與犧牲成仁的偉大情操者,請別任意支持廢死運動,不然被其他人抓包(表裡不一、虛偽巧詐及存有其他目的而支持廢死)的話,可是件十分丟人現眼(厚臉皮者除外)的事情呢!! PS.其實說穿了,社會上這種表裡不一(說一套、做一套)、虛偽巧詐的人,實在有太多太多了啦!! --------------- 《這幾起新聞相關人物(涉台中輾屍案)竟牽扯到練武幫、911車隊(幻風車隊),同犯罪組織(體系)?跨組織借將?跳槽或換東家??》 .17嫌組「練武幫」圍事凌虐、逼死惡行多-YouTube .<節錄>練武幫一共有16個人,其中一個重要成員就是李姓嫌犯,在2010年輾屍案中,帶兄弟到場嗆警察,【連結已失】 .囂張練武幫 暴力討債逼死人-民視新聞-YouTube .<節錄>警方調查,韋嫌隸屬「幻風車隊」一員,今年5月台中市發生輾屍案,駕車輾屍的張惟勛就是車隊幹部, .暴力圍事販毒 輾屍車隊被捕-民視新聞-YouTube .自由電子報-輾屍嗆警 張惟勛求刑3年2月 .張惟勛(二十七歲,組織犯罪前科)[男撞死人 友囂張輾屍]-YouTube .前日嗆警又輾屍 5萬元交保 隔日下跪又磕頭-社會百態!udn城市 --------------- .治平專案 彰化警方逮17人-自由電子報【網頁備文圖】 .彰警掃蕩飆車族 意外破傷害致死案 逮17嫌_新浪網-北美 .青少年逞凶 狠打落單外勞-民視新聞-YouTube .警破飆車集團 暴力討債又販毒-民視新聞-YouTube .破飆車恐嚇集團 囂張惡行PO網-民視新聞-YouTube .同胞曾被砍死!外勞恨死飆車族-華視新聞網【外勞的反擊?】 .18惡少隨機砍人 1外勞遭斷掌-民視新聞-YouTube .臉書揪飆仔!"走經部隊"囂張打人-YouTube 《套用廢死團名言:壞人人權保護好了,好人還有什麼問題?》 .臺灣保障人權只針對壞人|失去的地平..|superargent|NOWnews 部落格 .流亡政府的法律根本是個屁|失去的地平..|superargent|NOWnews 部落格 【如果法律真是如此,就該認同人權團體的立場(廢除死刑)才對啊!為何還要支持死刑呢?不怕被這種政府給濫用嗎??】 【換個角度想,如果這麼相信罪犯都是冤枉或者絕對會悔改的話,又為何相信政府絕對會濫用法律,任意地殺害人民呢?】 ----------------------------------------------------------------- 人權即是動物權!?那當人權與動物權相衝突且無法兩衡時,又該怎麼辦??依據歷史經驗與人權至上(此專指人類權利)的理念,動物權勢必得犧牲掉,當前全球環保生態與國防科技等問題就是最佳的鐵證呢!! 【人類只有自己先過得舒適後,才會想到其他物種。人類最厲害的就是掠奪完地球的資源後,還想染指其他星球,甚至整個宇宙呢!以目前資料來說,侵略性最強的生物當屬人類,而我們卻想栽贓給外星人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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