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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精紀》卷29:二.釋女命例
2010/06/17 16:41:17瀏覽2704|回應1|推薦1

二 釋女命例

1.(廣信集30)

1.凡女命以
年為翁父、
胎為婆母,

月為妯娌,
日為夫、己身,
時為子孫。

2.凡女命,
是子午卯酉日生,合嫁子午卯酉命夫,四孟四季亦同。
若嫁日干合、或支神三合六合者,俱不偕老。

3.凡女命,
胎年為福,主生在富貴之家、父母榮顯;
生月為福,主兄弟榮顯;
生日為福,主夫位榮顯;
生時為福,主子孫榮顯;
日時俱為福,受夫與子之蔭也。

4.凡女命,
大宜納音上生下,主人有殊福,
不宜下剋上,主欺詐僭越。
若年之納音剋時之納音,不宜子。
又云:
若年剋戰、刑破生時納音,少子多女。

5.凡女命,
絕中有生、旺中有死、空亡中有破,五行無情,乃吉婦人也。
若生中有絕、死中有旺、而帶殺者,賤婦也。

6.凡女命,
{日坐年祿榮神}者,郡國之封;
春甲乙、夏丙丁、秋庚申、冬壬癸,〈榮神〉也。

7.凡女命,
刑衝無情者、為上,
只無情、次之;
日帶夫祿、仍有實庫,又次之。
皆命婦格。

8.凡女命,
貴人帶天月德,日上有官,乃賢婦也。

9.凡女命,
印要虛、庫要實,
五行淡靜、無情,有福,
不相帶惹,為上等、清廉之格。
一云:
要庫虛而貴實,
「貴實」者、是貴人不落空亡位也。
命賤者,是貴虛而庫實,更犯孤寡、元辰,皆為不良之婦也。

10.凡女命,
印有氣、則奪夫權,
庫有氣、則蓄夫財;
不戰爭、無情理,則無妬忌。
奴婢宮有〈浮沈殺〉,主打死奴婢。

11.凡女命,以剋我者為夫,
四柱無剋我者,名曰「局中無夫」
更日落空亡、帶旺氣刑殺者,剋夫、下賤之甚也。
《寸珠尺璧》云:
納音金命火為夫,重重臨寡又臨孤,
戌亥二宮夫葬絕,徒然出嫁是場虛。

12.凡女命,
生年生日同一位者,主剋夫,
嫁同音同年者,庶幾。

13.凡女命,
不可帶六甲日,犯者名曰「帶甲夫」,月共日俱帶者、亦然,
主剋夫守寡。
如【甲午】生婦人,十有九剋夫,
【甲午】日可知也,謂之「金神帶甲」,此例尤緊。

14.凡女命,
主日不宜帶旺氣,
帶者、名曰「承旺夫」,若不下賤、則多主剋夫。
若帶十分福德,則是內人,
五六分、則官貴,
左右三五分、則近貴。
娼婦、上游也;次則尼妾,甚者剋夫淫蕩,

【丙子】(澗下旺水)
【庚子】(壁上旺土)
【戊午】(天上旺火)
【癸酉】(劍鋒旺金)
【辛卯】(松柏旺木)日,是也。
【戊午】多貴,【癸酉】【辛卯】次之,【丙子】【庚子】下賤也。
又云:
凡女命,大忌{祿衰身旺},日為身,
凡女命,大忌日在〈冠帶〉〈臨官〉〈帝旺〉,主淫惡或屢嫁夫;
若男命生日上見之,主妻美麗不廉。

15.凡女命,
生日在官鬼死墓絕上,主剋夫。
若官鬼落空亡、或日落空亡、又生日無氣者,
主無夫,縱有如無也。
古詩云:
五行夫位落空亡,更值身低豈有郎,
不是風塵須婢妾,縱有卑夫身亦娼。

16.凡女命,日時犯〈華蓋、正印〉,
主無夫、無子,有亦臨終年剋盡。

17.凡女命,
日時犯〈刑害、空亡、衝破、飛刃、劫亡、破碎、大敗〉等殺,
主剋夫害子,更以輕重言之,仍以日時納音定夫子之數。

18.凡女命,
犯〈空亡〉〈元辰〉〈咸池〉〈華蓋〉〈攀鞍〉,乃惡婦人也,
主剋夫少子,多病妬忌。
《才珠尺璧》云:凡女月日時〈攀鞍〉主數嫁。

19.凡女命,
帶六個〈自刃〉日時,主無夫無子,便是十分惡命也,須主有剋。

20.凡女命,在〈羊刃〉上,
多主產厄、及月經過多之疾;中年後主冷病,
犯【卯】【酉】多,主脇痛血刺。

21.凡女命,
四柱俱陽不生男,俱陰不生女。
時是陽干、頭胎多生男,
時是陰干、頭胎多生女。
帶【寅申巳亥】多者,多主雙生;
【亥】字多者、雙生男;
【巳】字多者、雙生女。
《寸珠尺璧》云:
四柱皆陽干不生男、皆陰干不生女,
時是仲、主生仲子,孟季同。

22.凡女命,
有三年一胎、二年一胎、一年一胎者,
皆以時之納音,取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之數驗之。

23.凡土命女犯火氣多者,主一世不生長,五行燥氣同。

24.凡女命,日時犯〈空亡〉〈羊刃〉〈刼亡〉,
有一生不產兒女、或多損胎產厄者,以五行加減詳之,
亦有不嫁者,縱有兒女多不和孝。

25.凡女命,犯〈伏返吟〉時,不利子,
中年縱有、晚年必退。
〈伏吟〉日、主剋夫,惟同歲者、方可免。
月是〈伏吟〉,不宜妯娌、姊妹。
胎是〈伏吟〉,不利骨肉。
〈返吟〉同此論。

26.凡女命,
【壬癸】生人見【丙子】【癸亥】,
【申子辰】人、重重見【壬癸】,名曰〈流水殺〉,
主下賤、不貞潔之事。
女命多水而無土、主濫,
多火而無水、主淫。
大抵五行無剋制,主剋夫害子,不然賤薄也。

27.凡女命,
犯〈八專〉日時,胎月亦然,主淫亂及虛勞之疾。
犯〈九醜〉多者,亦主淫蕩及產厄、惡死。
〈沐浴〉〈咸池〉乃酒色神,亦主淫亂。
犯〈十惡大敗〉,主淫惡破家。

28.凡女命,生日無氣、
若坐貴人,卻四柱帶〈天月德〉,或〈時祿〉者,
是官員左右也,亦有受子封者。

29.凡女命,
帶合多者,不尼妓、即婢妾也。三六合,天地合,亦同論。
若更帶貴人多,是上游官妓,不然貴人左右也。
或有因而受封者,福在日時上也。

30.凡女命,犯〈桃花劫〉者,主少入娼門、老為貧丐。
【寅午戌】生人,在冬三月、亥時,
【巳酉丑】生人,在春三月、寅時,
【申子辰】生人,在夏三月、巳時,
【亥卯未】生人,在秋三月、申時。
古詩云:
桃花與劫兩相侵,不為盜賊犯姦淫,
忽然女子遭逢著,少入娼門老至貧。

(《廣信》)

 

2.(燭神經)

陰人命與男子稍異,常欲五行不傷太過不及,欲得恬和中有貴格也。
更帶〈祿馬貴人〉〈自生自旺〉〈六合〉者,主巧性賢德、資貌殊麗。
不可傷於五行太盛,則恐乏柔順;
不可傷於死絕,則淫媚而性卑;
苟得五行恬和又緊要福聚集於日時上,乃佳。
蓋日為夫、時為子也。一切福祿,加於日時上,須因夫子而貴也。
蓋陰人之福在於夫與子也,當重封貴號,早適賢夫。
若日時二位福力不緊,乃常命也。
如福聚月胎之上,只是生於富貴之家,終不為夫之福也。

凡婦人之命,
最喜者,是〈金輿〉〈六合〉〈自旺〉,則福厚而利骨肉;
見〈印綬〉〈祿鬼〉,【水火】兩字、或【金水】兩字,姿質美麗;
〈自生自旺〉帶〈官符〉,或{五行支干不相往來},
無情、肉政清白,嚴毅有守,不喜淫雜;

祿馬死絕,則儉素不華;
印綬帶殺,則權能任重;
六合相生,則骨肉盛茂、周旋和美;
時上見〈貴人〉〈驛馬〉,多生賢孝之子、孕產無虞;
日上見之、得賢美聰明之夫,一生快樂也。

凡婦人之命,下賤者、尤為易定,
大忌〈咸池、自敗、大耗、天中、凌剋、刑衝、氣散、自刑、帶殺〉,
為性粗賤淫蕩,縱有貴格、亦有風聲,
更忌{魁罡交衝},則多狠戾不順、或飄蕩。
{生旺}太過,中見〈劫殺〉往來相衝,
為性多烈、不睦六親、卻清貞不淫、動招患禍。

〈咸池〉與〈大耗〉同宮,則淫媚讒毒;
〈天中〉與〈暴敗〉相承,則情性多訛、招淫私玷辱;
更有刑衝,必至淫私,官事發覺;
但命見〈大耗〉〈咸池〉〈天中〉者,須有不美之事。

凡婦人下格,
多是{日時上死絕帶殺},不貧則賤,
{五行生旺太過、而帶殺},多貧困、作勞或自營於街市,或粗賤劣庸之婦,
但{五行生旺}者,不至於娼淫之類也。

凡婦人下格中,
{五行死絕不及}者、更帶凶殺刑剋,不娼則為賤婢也;
命中見〈無禮刑〉或〈天中印〉或{合墓中大耗}者,
多是媒巫術藥之輩;
中有〈建祿〉〈貴人〉者,或市廛牙敗,狼藉婦人也。

凡婦人,
「生日」帶〈大耗〉〈咸池〉,夫妻外心相撓;
又或見〈官符〉,多適凶暴俗惡之夫、棄逐凌辱,
或即妨剋於夫、一生因夫煩惱也。

凡婦人,
「生時」帶〈刼殺〉〈大耗〉〈空亡〉者,生子少成、憂煎為撓,
或生不孝悖逆之子;
見〈咸池〉,多損孕也。

凡婦人,
「歲運」見〈大耗〉為凶,夫子不祥之撓;
更或剋身,往往死矣,
所以大凶者、八數者,陰之終也。
(並《燭神經》)

 

3.(壺中子)

若為女子、忌向旺方。
蓋顏狀亦不相當,雖血氣也非相稱。

{負陰抱陽}者、為男,
{負陰抱陰}者、為女,
是以

男命生則利旺、不利衰,
女命生則利衰、不利旺;
男旺則福、衰則否;
女衰則福、旺則否。

是以登明足豔、太乙多淫。

登明【亥】也,太乙【巳】也,
【亥】為入夜之時,
【巳】為迎日之時,

故女命而得
【亥】多者、有姿質,
【巳】多者、為色慾。

木盛則妖妍,水澄則清潔,
金多夭折,火致剛強。

女命
得木多者,窈窕而妖妍、姿質瘦長;
得水多者,寬量而清潔,蓋水形濶大、又為澄靜之物。
金多,則情意躁急而夭折;
火多,則志意決烈,蓋火性炎猛也;
土多,則足田園、厚財榖,婦道煇煇、母儀汪洋,蓋土性厚德能載也。

天月二德,則霞帔金冠。

天德、陽之德,正月起自乾卦之前一辰,亥上順行。
月德、陰之德,正月起自坤卦之後一辰,未上順行。
女子命中得之全者,有郡邑之封也;不全者,富旺其家。

得祿命身三財,則夫榮兒貴。

{歲干所剋}曰「祿財」,
{歲支所剋}曰「命財」,
{納音所剋}曰「身財」,
其三財所屬之五行,在命中,一則不乏,
而得之全者,夫必榮、兒必貴。

切嫌者、陰刃妨害尊親,
最忌者、純陰不宜子息。

祿後一辰曰〈陰刃〉,
男得之、妨妻族親,女得之、妨夫族親。
又女命年月日時支干八字俱陰,
又生五月(午月)之後、十一月(子月)之前者,
乃陰極而陽不生,是為純陰多、而無子息,
蓋獨陰則不成,獨陽則不生。

骨髓破殃罹內外,薦枕星招涉是非。

〈骨髓破〉,亦名〈白衣殺〉,得之者、刑及內外二族;
〈薦枕星〉,乃〈冠帶〉也,得之者、一生多涉是非;
惟言女子,不斷男命。

鴛鴦憚於見水,傾國傾城。

凡三支三干,鳳凰、麟閣、鳳治三格,
在女命、則變為〈鴛鴦殺〉,應其為人淫穢不廉,
命中又見水多,則主風塵多豔質。

花釵與桃花相犯,朝雨暮雲;
貴人共天喜爭窠,穿垣驀牖。

命前一辰為〈花釵殺〉、
後一辰曰〈桃花殺〉,
本主上見之全而不偏,是為「同犯」,主為倡優之人,
如得地三奇者,不在此論。
天乙住處曰〈貴人〉,
旺氣住處曰〈喜神〉,
主本上帶之、而又同宮,謂之「爭窠」,主為淫奔之妾,
如得落空亡者,不在此論。
(並《壺中子》)

4.(散經殘句)

官鬼旺於貴垣,鳳冠霞帔。

女人推命貴神一者為良神,
若業雜合多,不尼則妓。
(《神白經》)

稍加卯酉二時生,若免墮胎當剋子。

婦人若犯【卯】【酉】二時生者,多主墮胎剋子。

日時勾絞亦難勝。

女命不宜日時犯〈勾絞〉、有繫絆意,
恐生產難,不然子多掛綆生。

桃花又遇雙鴛合,雜見貴人真妓才。

〈桃花殺〉者,即〈冠帶〉是也,
命犯桃花殺、又雙鴛合,如兩己合一甲、一甲合兩己之類,
又遇貴殺,是雜娼妓命也。
(沈芝《源髓》)

孤鸞舞時真寡婦。

孤鸞殺歌:
水火逢蛇大不祥,金豬何必強猖狂,
土猴木虎夫何在,時對孤鸞舞一場。

(《理愚歌》)

凡婦人犯〈逆食殺〉,絕子;貴人同空亡,主風聲。
(《廣錄》)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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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後 論女命
2010/07/01 23:30

《三命通會》卷七:專題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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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論女命 (1) 女命八法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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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論女命 (3) 古論 1~4 涇渭篇等
6. 論女命 (3) 古論 5~12 壺中子等
6. 論女命 (3) 古論 13~27
6. 論女命 (3) 古論 28.古歌 (1~44)
6. 論女命 (3) 古論 28~30 古歌(續), 總歌

《淵海子平》卷三

2-1.論婦人總訣
2-2《陰命賦》
2-3.女命富貴貧賤篇
2-4.女命貴格
2-5.女命賤格
2-6.滾浪桃花
2-7.女命總斷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