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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4 18:45:57瀏覽1194|回應7|推薦4 | |
五四運動的時候,有沒有發生『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我們可以算一算舊賬。打:除了曹汝霖、章宗祥以外,挨打的還有曹的父親和婢女。此外一名北大學生郭欽光也受了傷,三天後在北京一家醫院中去世;砸:砸了門窗、汽車和家俱;搶:鏡框、首飾包括燕窩銀耳均被搗毀,後來成了著名教育家和作家的江紹源,把絲被都撕毀了;燒:火燒了趙家樓(注:以上史料均據周策縱所著《五四運動史》)。可見,『打砸搶燒』的行為都發生了。可是,五四運動並沒有因此被定性為『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因為我們了解五四運動的目的和用意。 對於新疆烏魯木齊事件,政府的傳媒不讓大陸的老百姓了解發動者的真實用意和訴求,不讓老百姓了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單單憑借著發生了『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的行為,就想給整個事件定性,企圖就此引導老百姓反感和反對這一事件。現在已經沒有這麼便宜的事了! 我們做為國家的主人,所需要的服務只是——運用是由我們創造出來的,所以你們纔能擁有的,可是不用經過我們的同意,你們就可以任意使用的各種資源,為我們提供完整真實的事實全貌。是非則自有公論!用得著公僕這麼著急替主人做判斷嗎?就算是『執政為民』,也要經過人民同意吧,也要問問人民的需求吧。誰讓你們『執政』啦?你們可真會挑哇! 那有僕人想怎麼『為』人民服務,就怎麼『為』人民服務的。像話嘛?不想讓你們『為』了都不成。還反了你們了,真是的。不過想起來還真是已經『反』了六十年了,都習慣成自然了吧你們?主人還沒弄清發生了什麼事呢,僕人已經做出決定了。而且僕人一旦決定了,就不能改了。主人再怎麼不滿意也只能擁護了。這叫什麼玩藝呵!把主人都變成馬戲團裡的動物,你們公僕的日子就好過了,對吧? 一遇到自己不滿意的事,就先把它污名化。就象『文革』的時候想整人,先說他生活作風有問題一樣。這樣的『輿論引導』技術一用就是六十年,也太老套了吧。非說破了纔捨得換是不是? 如果只要發生了『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的行為就是錯誤的,那解放戰爭比『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嚴重萬倍,能不能定性為『滅絕人性的集體大屠殺事件』? 暴力從來就有正義與邪惡之分。就象不能把百姓反抗政府的行為都污名化為『恐怖主義』,而把政府對民眾的鎮壓都算做『依法行政』一樣。沒有坦克和正規部隊的反抗就算『恐怖主義』,有坦克和正規部隊的殺戮就算『維和鎮暴』。那我一輩子弄不到坦克車,就活該一輩子受欺負?都豁出性命揭竿而起了,所爭的也不過就是一點尊嚴而已,為什麼還要被誣蔑? 人類有史以來所能創造出的最大的『恐怖主義者』,明明就是『政府』。只有政府,纔掌握了最為強大的暴力手段——軍隊、武器、警察、法庭、監獄等等。對專制極權政府就不用說了,即使是對民主政府,也要嚴加監管、定期遴選。 所以,人民對政府任何形式的反抗,都是可以理解的、都是必須尊重的、都是可歌可泣的。政府從來都是要被反的!政府必須永遠處於人民的『恐怖』控制之下,戰戰兢兢、不敢有絲毫的說錯走差,時時刻刻都在擔心,會被人民換掉,而不能反而把絲毫的『恐怖』加之於人民。 所以,我希望共產黨政府從今以後,能學會一點最起碼的『教養』:那就是不要動不動就沒有羞恥地說民眾『暴力』了。誰都知道,沒有再比政府能『暴力』的。我們這些『主人』再怎麼『暴』,還能『暴』得過『公僕』麼?
2009年7月9日於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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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