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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5 12:23:36瀏覽1436|回應4|推薦25 | |
「愛情」這個議題對我來說,是一個謬論。 不管是對於「你」或「你」或「你」,我始終為「你」保留一個完美的第二人稱,差別是在哪個時空下的「你」;每個「你」都是獨一無二而舉足輕重的,我無法分辨在不同時空下的每個「你」,孰輕孰重,我又愛哪個「你」多了一點。 每個「你」,我終究都是愛的,而愛將會持續一輩子,至死不渝。 這樣的「愛」有價值嗎?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論點。「愛」並不隨著人事物的變換而更移,然而分離之後,我拒絕再接收「你」的消息,從不迷惑、不捨、挽回、追念,讓「愛」靜靜的存在著,空亡似地存在著。 在修辭學中,「你」是第二人稱,相對於第的人稱的「我」,「你」確實是隨便可以更替的對象,絲毫沒有衝突;一九九幾年的「你」、二千年的「你」、昨天的「你」、今天的「你」,每個「你」具備了不同的面相、織譜了不同的故事氛圍,都只是「我」的一部份。 我沒有辦法去否定哪個「你」,每個「你」的存在,都是我人生的一種存在證明,每一個階段,不論喜與悲、苦與樂,都是由衷的活過一次,無法刪除與重來。 也許,我分得出來哪個「你」笨了點、哪個「你」壞了點、哪個「你」貼心了點,就是分不出我究竟愛哪個「你」多了點;如果現實生活,兩個不同時空下愛上的兩個「你」同時出現,應該會是一場惡夢吧。 「你」很幸運,從被我愛上的那一天,就從不曾停歇過。 「你」的幸運很沒意義,從被我提出分手的那一天,我再也不會出現在「你」的生活裡,愛與不愛之間,對「你」也沒有什麼分別了,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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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浪漫言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