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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4 00:26:41瀏覽510|回應1|推薦22 | |
打從莫文蔚一出道,我就愛上她那獨特的嗓音,以及她情歌中的淺淺矛盾。 對「愛情」這首歌,雖然它是一首主打歌,但本來沒有特別的偏愛,但有一次跟某前男友的一群朋友去唱歌,有一個某人的女友點了這首歌,唱得淒情哀怨,讓我不禁側目多看了她幾眼。 事後,某前男友告訴我,其實她跟他男友已經生了一個小孩,但是,他們短時之間還沒有結婚打算。 也許是當時我的年歲尚輕,十八、九歲之際,對這樣的說法,我不是很能接受。什麼叫「生了小孩,但暫時沒有結婚打算」?我個人覺得這個男人很瞎,應該就是個混帳東西,而這個看起來強勢的女人很傻。 從那一刻開始,我叮嚀自己,不要當個傻女人,有些人,永遠不值得愛,何必執著要浪費自己的青春在那種沒擔當的男人身上? 也差不多是在那一刻,我下定決心要跟那個前男友分手;因為他根本不是一個值得托付終身的對象。 為什麼呢?因為他的心態有問題吧。 他大了我十歲,也許他蠻疼我的,但終究對一個小他十歲的小女孩沒有信心,因此他越愛越後退,深怕最後我會棄他而遠去。 當一個男人害怕失去而害怕付出,那這個人已經失去參賽資格。也許,人性都是自私的,在他自私、膽怯的同時,請別怪罪我決定提分手。 我想不起我究竟做錯過什麼事,他的膽怯實在讓人太失望。相差十歲已是既定的事實,如果這個事實讓他膽怯,那不如就讓一切隨風而去吧! 在五專四年級上學期期中考後,我們茶社依照慣例一同去唱歌,在我唱到「一夜長大」的間奏中,我跟我的茶社好姐妹們宣佈「我們已經分手了」。依我的個性,只要說開了,就絕對沒有挽回的可能。 在燈光昏暗的包廂,我還是忍不住落了一點點淚。 畢竟,這樣的分手理由有一點瞎,只是因為他的膽怯,就判我們之間死刑,在幾年過後,我還是有一點責怪自己的草率。 不過,在多幾年後的今日,我反而覺得當時的抉擇真是睿智英明;愛一個膽小的男人,絕對是一輩子的磨難!我小他十歲早在遇見的那一刻就已經註定,如果連這樣的事實也需要膽怯,這個人真的不值得愛。 愛是折磨人的東西,讓人捨不得這樣放棄。 只是,有些不太看好的愛情,不趁早放棄,只是會更折磨人,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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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