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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9 01:03:00瀏覽681|回應16|推薦3 | |
那天,和噗友們(噗浪網的朋友們)閒聊著各人離開愛情時選擇分手的方式,有人說,她習慣在發現感覺不對了、不愛對方了,就悄悄地溜走。 我說,悄悄溜走絕不是我的方式,因為,我知道,分手如果沒分好的話,痛苦會持續更久,嚴重的話,還可能出人命。因此,決定分手了,我一定會跟對方說清楚提出分手的理由;我認為,讓對方很清楚地知道彼此為何不適合,而願意接受我們分手的決定,而使得對方不再對這份愛情繼續持有幻想,同時縮短分手的疼痛期,這種以「同理心」 為基礎、將心比心、避免劇痛的分手方式,就是慈悲;對對方慈悲,同時也是對自己慈悲。 分手,和戀愛一樣,同樣是一件可見胸襟氣魄的事;有人可以勇敢地提出分手的要求,有人卻害怕面對提出分手後的震撼衝擊而選擇不著痕跡地消失。同樣地,有人可以堅強地承擔分手的事實,有人卻不願相信愛情已經走開。因此,不明不白、甚至像欺瞞般地不告而別的分手方式,其所造成的結果基本上可分為三種痛苦的型態,這三種痛苦的型態,往往會使得分手過程的痛苦,單方或雙方地加劇或延長。 被提出分手者的第一種痛苦型態是,持續存有幻想、以為還有挽回的餘地,而日以繼夜苦苦等待。第二種痛苦型態是,因為不明被分手的原因,而感到痛苦莫名,且開始懷疑自我價值,懷有這種痛苦型態的人最容易自殘。第三種痛苦型態是,因為有被無情拋棄的感覺而懷怨恨在心,且產生報復心理,最後傷人。這些痛苦型態可能交替產生,只是程度上有所差異。 因此,為了避免被拒絕的一方一時想不開,或傷己、或傷人,分手時,一定要在以讓對方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決定,讓對方知道自己為什麼不愛了,不想愛了、或不敢再愛了,讓對方心甘情願地放下;換言之,分手,與其他的人際互動關係溝通的型態一樣,是需要以同理心為基礎,再依對象個性而採行對方比較能接受的方式來進行溝通,以提升分手的“品質與效率”。也就是說,分手雖然是一種看似無情或是一種痛苦的選擇,但進行分手的過程應該要慈悲;以慈悲心進行分手,是減輕分手痛苦深度與長度的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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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