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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ABC孩子看台灣學運
2014/03/29 11:50:07瀏覽13835|回應82|推薦87

因為網路社交媒體的流行,近日來,即使不看台灣新聞,也很難不看到台灣太陽花學運的訊息。

據瞭解,台灣太陽花學運的發起原由在於反對馬政府「黑箱作業」簽訂一項與中國之間簡稱為「服貿」的經濟交流互動協議條款。他們認為馬政府這次不夠公開透明的簽約為有如回到獨裁政治,因此,其訴求宗旨在於爭取以民主方式決定如何簽訂或不簽訂服貿;他們主張,若不民主,就要革命。

 

太陽花學運的主要成員是就讀於台灣一些大學的學生,很多人稱他們是「孩子們」,我想,這是台灣長輩對晚輩的「關愛語」,否則,依法定年齡來說,大學生的年紀應該是成年人,而不是小孩了。

連續幾天看了這些「孩子們」的抗爭行為,我突然想起,我也有兩個「孩子」,而且我這兩個孩子一個12歲、一個10歲,他們才真正還是孩子們。於是,我突發奇想,我何不也試著去瞭解我的孩子們對台灣此次的學運的看法與意見?藉此,我不但可以在向我的孩子們介紹媽媽成長的地方的政治社會現象,同時也可藉機鑑定一下他們的批判性思維(Critical Thinking)與辨別是非善惡的SQ (Spiritual Quotient)的能力。此外,我也想從我這兩個ABC (American Born Chinese 在美國出生的華裔)的談話中,得知美國這個民主老前輩如何施行民主政治教育。

就讀7年級的大兒子的下課時間比弟弟早一個小時,因此,我得以先跟他聊聊。在他享用水果時,我挨近他,開始了這個話題。

為了確切知道他對此事件的真正的想法與意見,我儘量以客觀的角度向他說明事件的發生概況,而不掺入我個人的觀點與評議。

我說:「寶貝,你知道台灣最近發生了什麼重要的新聞嗎?」

兒子:「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有一群大學生,到台灣的立法院,就是像 Congress Hall(美國國會)的地方 Protest (抗議)。」有些平日兒子沒接觸過的中文,我必須特別用英文向兒子解釋。

「他們抗議什麼?」

「他們抗議台灣總統沒有與人民做好溝通,試圖儘快通過一項中國與台灣之間的trade agreement (經濟貿易協議)。」

「為什麼只有學生抗議?」兒子頗感驚訝地這麼問著我。這真是一個好問題。

很多人都猜測有內幕,但我們現在先不談這個問題,也不討論是否應該支持那個經濟貿易協議。

「不過,這個新聞很受批評議論的地方是他們抗議的方式。」我想瞭解兒子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決定直接切入這個主題。

兒子:「他們怎麼抗議?」

「他們闖入立法院、佔領立法院,破壞立法院的東西!」

「他們不可以doing that for their own good. (這樣為所欲為。)

聽到這一句,我知道我兒子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還不錯。我放心了。我說:「沒錯,不可以bullying (霸凌),也不可以violent(暴力)。」我藉機替孩子複習了一下孩子們在學校裡學的幾點反霸凌守則。尊重與法治是奠定民主政治的基本條件。

兒子還因此與我分享了他在社會學中讀到一個歷史事件後的心得,他說,古羅馬就是因為國家社會充斥了暴亂而亡國的。

我問兒子:「為什麼古羅馬會暴亂充斥?」

兒子說:「因為經濟不好、貧窮。有其他不同部落族裔相互攻擊。」

我說:「可見政治與經濟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不好,經濟就會受影響;經濟不好,政治就會受影響。對嗎?」兒子頷首同意。

接著,我想瞭解美國學校教育如何教育這些孩子們民主政治。於是我又問說:

「你覺得他們應該怎麼抗議才是合法合理的抗議方式?」

「他們可以sign petition(寫訴願書), 也可以boycott(杯葛、抵制)。」

「就這樣嗎?」我鼓勵他舉出更多方式。

「他們可以protest nonviolently(非暴力抗議),就是安靜地坐著或走路(意思是遊行)。」Protest 這個動作本身就不包含暴力方式,兒子會特別強調非暴力地( nonviolently ),顯然是台灣學運的暴力抗議行為畫面已經進駐了他的腦子裡了。

至此,我已經瞭解到美國教育中已經落實孩子們的民主政治教育,身為一個母親,我感到欣慰。但我還想考考兒子對人際關係互動間分寸拿捏的敏感度,於是,我又問了一個問題。我說:

「這次的台灣學運事件中,有不少人到美國白宮網站簽署訴願書尋求美國支持、希望美國幫忙解決簽訂經濟貿易協議的問題,你覺得這麼做合適嗎?」

兒子想了一下,回答說:「如果他們彼此之間有友誼的話就合適。」

兒子這麼說也不無道理,但我卻認為不適合。

國際間的互動和人際間的友誼互動是類似的,朋友有事,應該釋出善意的關心;但是,國際間的互動也和人際間的互動一樣,關心到什麼程度?也必須有一定的分寸。台灣這次的學運事件,畢竟是台灣的內政、家務事,美國或許可以因為顧念友誼的緣故而給予台灣一些處理上的建議,但是,美國是不可能也不應該實際插手參與的。自己家裡的事應該自己處理,外人不方便也不適合插手。

後來因為電話聲響、打斷了我與ABC孩子的民主政治對話,因此,我還沒有機會與兒子分享我的這點看法。

相較於美國,台灣的民主政治仍相當不成熟,因此,我知道,類似這樣的對話機會還會有很多。

民主政治的根本基礎是尊重與法治,不是暴力叫囂權利傾鬥;凡對政府政策協議等有意見的話,可經由合法管道進行反應,示威遊行抗議必須經過申請許可才可在一定的範圍內進行,若有暴力產生,警察會立刻行使公權力制止,不會拖延不會寬容;暴徒被警察打傷甚至槍斃的事件也發生過。暴徒可以雇用律師為自己洗罪,但施暴又襲警的話,是罪上加罪。

除了厲行法治外,美國人也很懂得尊重他人,這就是這個國家成為民族大熔爐,可以包容各個種族、和平相處的主因。族裔被尊重,信仰被尊重,政治立場也被尊重,因此,在野黨扮演的是監督輔助的功能,不是蓄意對抗反對執政黨、內鬥內耗國力。

即使有少數人仍心懷歧視,那歧視也被法律所制約了。台灣如果能學學美國,放下偏見仇恨與敵視,包容本省、外省、客家、原住民、尊重不同的立場等等的話,台灣的政治問題就可以減輕很多,執政者也就可以多用一點心思在發展經濟及其他建設上面了。台灣加油!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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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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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00:16

71樓的路人分析師,你迴避回答究竟那裡黑箱作業了,難道只用一句兩岸不是正常國際關係,就可以把循同樣的程序與法源的作業視為黑箱?你說你是雙重標準,我很同意,說白了你是選擇性的正義,政治信仰是擺在法律之前。

不過像你這樣的人最有趣的地方在那你知道嗎?就是主張訴求時蔑視法律,白狼站在對面時,你們就躲在警察背後,要求法律保護。更有趣的地方是你們覺得自己不是順民,很帶種,為自己的「能屈能伸」沾沾自喜。說真的,我其實滿佩服你們這種人的,我真的拉不下臉下幹這種事。

你一再頌揚的不服從來帶來變革,遠的我不舉例,近的請看看泰國的例子。紅衫軍不是順民,黃衫軍不是順民,泰國充滿了變革,很趨近你想要的烏托邦囉?哈~

至 於你念茲在茲的監督條例,我提供你一個更簡單的解答:ECFA有單方任意中止條款。服貿是ECFA的從屬協議,廢了ECFA,服貿自然失效。既然你覺得主 流民意都反服貿,包括ECFA在內的各種對陸開放政策也都被你口中的主流民意(其實是綠色民意)視為洪水猛獸,那以民進黨為首當然應該主張廢止ECFA。 可是「能屈能伸」的你們想當然爾又是雙重標準了,就如蔡英文說若執政會續行ECFA。就算服貿一字不改過關,民進黨就算執政還是會照單全收,現在不知所云 的黑箱等等理由,屆時都無所謂了。其實這就是我佩服你們的地方,我的羞恥心不允許我做這樣的事。我看過不少平時滿口反中,最後中國企業一開高薪就帶著台灣 企業的技術過去的人,我想你們都是能屈能伸的人。

最後,你讚揚學生有理想性格,我同意應該至少有部分學生是這樣,但這不代表所作所為是正確的(即便未違法)。自由必須伴隨責任,愈大的自由就伴隨愈大的責任(講白了就是只要敢當,你就做吧),真的有理想性,請公開佔領立院的所有人的名單,以示負責。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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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22:51

再來講到得了便宜又賣乖,我想你必須先釐清你認為馬政府不驅離到底是因為善意還是軟弱,這是完全不一樣的。我從來不認為馬總統對這群學生有善意,他只是暫時對現實低頭而已,因為我說過他的本質是清平之酷吏,他只是在等待整個風向轉向對他有利的時機而已,您不知道警方日前已依妨害公務、侵入住宅、毀損等罪嫌,將總指揮林飛帆、陳為廷2人函送台北地檢署,北檢已分案偵辦了嗎?為什麼不當場逮捕?只是怕激化現場群眾情緒而已。而您說我人格有問題,我要說您不懂骨子裡有理想性格的學生想法,甘地在不服從運動期間的一句名言是「為什麼我們還沒獲得自由,因為我們受的苦還不夠」以及「我極可能被指控觸犯刑法,但是我不能請求免罪,我必須承認我不愛現在的政府,我的演講就是要使人不愛政府,知道他們對一個不值得信賴尊重跟支持的政府予以協助或合作,乃是他們的恥辱。」同樣的,如果我被委任為辯護律師(當然不會發生),我也不會做無罪辯護,因為必須有人服刑,才能告訴後來者,你要考慮你違法爭取的東西是不是值得這個代價;但是我可能也會想辦法讓其中一人脫罪,因為要有人繼續活躍,變革的動能才能持續。

至於您一直跳真希望我正面回覆的急迫性和必要性,我都不做無罪辯護了,你要跟我扯這個幹甚麼?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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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22:50

Sleepy大大,看到您反對我的地方,我笑了,實在更證實了之前明察秋毫,不見輿薪的評論。

您的意見讓我看到民主法治怎麼在儒家傳統下被扭曲成約束人民的工具,而看不見法律服務背後統治者馴服人民的政治本質,像您這樣如此服膺理解法律的知識份子又是順民實在是儒術最歡迎的喉舌。而您說馬政府因「守法」表現出的軟弱,不僅是他成為領袖的限制,也是他在對外關係上的限制。我會說馬是清平之酷吏,亂世之庸臣,卻不幸成為一國之尊。

一個一個來好了。

您看到雙重標準,當然是雙重標準啊!兩岸關係難道是一般的國際關係嗎?如果我們現在講的是國家利益,要套用TPA的結構,我對其他國家授權的幅度一定比對中國寬鬆啊,如果中國要一狀告到WTO,我不是應該更歡迎嗎?因為我本來就不是你的一省。此外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我給你的簡報是2010年的簡報,是誰到學生佔領立法院十四天才肯送出行政院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是誰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擋了108次其他人提出的版本?不正是執政黨行政立法獨大下以為主流民意是積極在經濟上向大陸靠攏,刻意漠視的結果嗎?


Au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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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20:07
關於路人分析師66樓的言論,真的是得了便宜又賣乖。我覺得你這種人格真的有問題,你把釋出善意的當笨蛋,嘲諷說警察怎麼不去抓你同情的學生們,難道你希望警察真的去抓?是的話,你的同情是虛偽的嗎?

說難聽點,昨天白狼糾千人到立院,警察只要撒手不管,不阻止白狼進立院,你看你同情的學生們會和他們發生什麼衝突。

有時候我也覺得馬政府蠻孬的,什麼都要跟你講法守法,非常不知變通。但至少我可以安心這個政府有一條底線是他尊重的:法律。我認同這點,所以我才認為若無「急迫性與必要性」,不可採取非法手段來提出訴求!不採非法手段可以嗎?為什麼不行,看看百萬紅衫軍,從那一役後扁政府就和貪腐劃上等號了,他們可也沒佔據政府機關,直到阿扁辭職下台為止。」

我其實知道你後來這幾篇都在發散主題、轉移焦點了。最重要的「急迫性與必要性」你始終無法論述證明,大概你的分析功力到此而已。

你有政治信仰我尊重,但別傻傻的聽到學生喊黑箱,你就覺得黑箱(說明如前,請自行查閱)。就算退一萬步而言,真的有黑箱作業,難道除了違法手段外就沒其它合法手段可以提出質疑了嗎?不必要的違法手段看似最快最省事,卻是最壞的示範,理由我也說很多了,你看得懂就看吧。

最後,你的廖添丁們真的願意擔起違法責任的話,請公佈違法占領立院的名單吧!可能的話也請偷餅偷錢砸東西(當然你可以說是行政院員工隔天上班自己砸的,你有臉這樣講,我就沒話說)出來自首吧!到現在為止,我看不到有種擔責的學生,只看到躲在自己抹黑的警察背後和白狼對嗆的小屁孩!

Au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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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19:52

再來,講到WTO,你知道WTO有個核心價值是貿易非歧視性原則嗎?意思就是你給A會員國的貿易條件,也要給B會員國同樣的條件,當然有些例外事項,不是我專業,也不是討論重點,我就不談了。

這次的服貿開放給中國的項目早就已經都開放給其它外資了,依WTO規範,台灣本來就不應該單獨限制陸資,如果中國要向WTO申訴,台灣是會輸的,但中國不想造成「國與國爭議」的印象,大概也看不起台灣這麼小的市場,所以不申訴,甚至讓利給台灣。如果你覺得服貿黑箱,開放給其它外資時你有沒覺得黑箱?馬政府不照民進黨政府所簽的WTO協定來開放有沒黑箱?說穿了你們只是為了「黑箱」找理由而已,而且找的理由都不堪一駁!


Au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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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19:45

65樓的路人分析師,我對你的評語就是「雙重標準」。服貿走的流程和加入WTO有什麼不一樣?和以往的FTA有什麼不一樣?都是行政部門先談妥,由立法院備查(只有服貿是走更嚴格的由立法院審查)。如果你承認中華民國所簽的FTA和加入WTO都黑箱,那我沒話說。如果你只針對服貿,顯然很多人都是,那就是雙重標準。

再來,你舉美國當例子,我看了不禁一笑,你還真是你自己口中說的「見樹不見林」。倘法令不完備,有問題的是法令是照法令程序走的人?你今天說照法令程序走的人是黑箱作業,卻忘了先檢視法令到底完不完備,就直接跳轉到依法行事的政府是黑箱作業,要嘛就是你見了枝梢忘了根本,不然就是政治正確作崇。那麼法令完不完備呢?國民黨說目前的服貿法源依據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指控說該條例是蔡英文當陸委會主委時為了因為兩岸同時加入WTO所主導立法的,但蔡英文辦公室回應說這是多年前的事,兩岸交流之盛已今非昔比,所以不是蔡的責任。請問路人分析師你覺得如果法令真的不完備,是誰的責任?

至於法令究竟完不完備,我沒研究,無法評論。我只知道標準要一體適用。不久前才通過的台星FTA,立法院只備查,連審都沒審就過關了,請問黑不黑箱?當時你在那裡?更遑論民進黨引以為傲的加入WTO,何曾經過立法院審查?更別提條約有先經由民眾參與擬定。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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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19:17

至於逮捕,不需要進入立法院啊,派員警廿四小時輪班看守,陳林兩人敢離開立法院就當場逮捕便是。政府目前不敢這麼做只是怕犯眾怒,只要過些時日民氣消退了,遲早這麼做,除非陳林住在裡面不離開。對付這種異議人士,政府經驗可多了。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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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18:34

再說利大於弊的部分,我到現在找不到任何一份官方版的就業衝擊報告,經濟部Q&A 48題中也提到有一些限制,談判中當然有give & take,但是關於我們give的弊端,以彭總裁也有提到的982.1億元經費為例好了,裏頭的細項很多仍然是針對製造業而不是服務業,那麼這些衝擊產業政府的作為是甚麼?請中小企業自立自強自求多福還是自生自滅?更別提更早時候中華經濟研究院結論對GDP成長貢獻只有0.025%的好處。中間有沒有人民的誤解?如果我要拿就業衝擊評估報告作為審議程序的必要文件,那現行的談判簽約及審議程序是不是黑箱? 

最後,一個總經理自認的好案子卻一直在董事會和股東會被許多(不確定是否是多數但是許多)股東和董事打槍,說得不清不處逼得股東和董事自己找懶人包,還要怪我不完整看完整個合約內容?

政府失能當然是國、民兩黨的聯合作為,一個蠻幹,一個沒有專業可以審查,才會有今天全民審服貿的現象。所以你說癱瘓國會?早就癱瘓了不是嗎?還需要同學佔領來提醒你這件事?至於你要我比較WTO及其他FTA的流程,換你來教育我好了,讓我看看你做多少功課。為什麼不想辦法早點告訴我?還有不要再抹綠我,我可是志願役政戰體系退伍的堅定反共義士,拒絕公司三次外派大陸的要求,決不自費赴大陸旅遊的鐵錚錚中華民國的好國民。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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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18:33

第二、我們就來談黑箱吧,按照行政部門的說法,因為事前要保密,所以不能向國會報告,不能透漏內容,也不能讓產業參與,那我們來看看美國TPA是怎麼做的吧,我才疏學淺,只好拿別人整理好的東西http://homepage.ntu.edu.tw/~ntuperc/conference-1-files/20130725_2_1.pdf,當然如果裏頭資料有誤你也可以指出來:我看到的是,美國TPA法治兼顧了人民監督參與的需求(P8  p9)以及行政部門需要的彈性(P10,符合特定條件下可以適用快速審議程序),前面我們也已經討論過目前整個審議流程勉強可以適用的規定只有立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三個月直接存查備查的規定,換句話說今天如果是反過來演,執政黨也可以完全不作為直接讓法案躺三個月過關,這是我們要的程序嗎?行政院把已經談完而且不能改的東西給我們看,然後辦公聽會「請知悉」就不是黑箱?如果你是董事長,你要接受總經理對您報告「報告董事長, 首次報告,此合約已經簽訂,這case利大於弊,我會辦二十場說明會跟您說明,可是合約內容不能改,改了會影響我們公司信譽,弊的部分我還在研究想辦法,但如果你還搞不懂是你的問題,請多做功課。」,你要不要問我甚麼時候授權你簽這份合約了?要不要把合約直接摔在他臉上?你care總經理的面子而不直接把這案件退回嗎?「董仔不同意」是合約談判過程中常用的手段,沒得到適當授權逕自簽約是總經理自己判斷錯誤。您認為這不是黑箱?是不是濫權?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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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18:31

Sleepy大大,我先講我對你意見的評語好了,「明見秋毫,不見輿薪」。

因為你很執著在秋毫的部分,我就只好把一點皮毛拿出來討論了:
第一、我絕對支持蕭副院長代表全行政院員工召見管區派出所警員填寫報案三聯單及財產損失清單並具體求償,到時候我們再來看看檢警公布的事實為何吧,目前我看到的蒐證錄影帶只看到學生滯留在大廳沒進過辦公區域,如果你有看過其他的蒐證影帶請把連結給我。這件事情誰幹的還難講得很。如果你不想聽立委質詢內容就看他播放的影片就好: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5uXmAByc9g
其他流傳在行政院內的甚麼晚間在其他地方找到了的八卦連媒體報導都沒有我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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