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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ABC孩子看台灣學運
2014/03/29 11:50:07瀏覽13825|回應82|推薦87

因為網路社交媒體的流行,近日來,即使不看台灣新聞,也很難不看到台灣太陽花學運的訊息。

據瞭解,台灣太陽花學運的發起原由在於反對馬政府「黑箱作業」簽訂一項與中國之間簡稱為「服貿」的經濟交流互動協議條款。他們認為馬政府這次不夠公開透明的簽約為有如回到獨裁政治,因此,其訴求宗旨在於爭取以民主方式決定如何簽訂或不簽訂服貿;他們主張,若不民主,就要革命。

 

太陽花學運的主要成員是就讀於台灣一些大學的學生,很多人稱他們是「孩子們」,我想,這是台灣長輩對晚輩的「關愛語」,否則,依法定年齡來說,大學生的年紀應該是成年人,而不是小孩了。

連續幾天看了這些「孩子們」的抗爭行為,我突然想起,我也有兩個「孩子」,而且我這兩個孩子一個12歲、一個10歲,他們才真正還是孩子們。於是,我突發奇想,我何不也試著去瞭解我的孩子們對台灣此次的學運的看法與意見?藉此,我不但可以在向我的孩子們介紹媽媽成長的地方的政治社會現象,同時也可藉機鑑定一下他們的批判性思維(Critical Thinking)與辨別是非善惡的SQ (Spiritual Quotient)的能力。此外,我也想從我這兩個ABC (American Born Chinese 在美國出生的華裔)的談話中,得知美國這個民主老前輩如何施行民主政治教育。

就讀7年級的大兒子的下課時間比弟弟早一個小時,因此,我得以先跟他聊聊。在他享用水果時,我挨近他,開始了這個話題。

為了確切知道他對此事件的真正的想法與意見,我儘量以客觀的角度向他說明事件的發生概況,而不掺入我個人的觀點與評議。

我說:「寶貝,你知道台灣最近發生了什麼重要的新聞嗎?」

兒子:「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有一群大學生,到台灣的立法院,就是像 Congress Hall(美國國會)的地方 Protest (抗議)。」有些平日兒子沒接觸過的中文,我必須特別用英文向兒子解釋。

「他們抗議什麼?」

「他們抗議台灣總統沒有與人民做好溝通,試圖儘快通過一項中國與台灣之間的trade agreement (經濟貿易協議)。」

「為什麼只有學生抗議?」兒子頗感驚訝地這麼問著我。這真是一個好問題。

很多人都猜測有內幕,但我們現在先不談這個問題,也不討論是否應該支持那個經濟貿易協議。

「不過,這個新聞很受批評議論的地方是他們抗議的方式。」我想瞭解兒子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決定直接切入這個主題。

兒子:「他們怎麼抗議?」

「他們闖入立法院、佔領立法院,破壞立法院的東西!」

「他們不可以doing that for their own good. (這樣為所欲為。)

聽到這一句,我知道我兒子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還不錯。我放心了。我說:「沒錯,不可以bullying (霸凌),也不可以violent(暴力)。」我藉機替孩子複習了一下孩子們在學校裡學的幾點反霸凌守則。尊重與法治是奠定民主政治的基本條件。

兒子還因此與我分享了他在社會學中讀到一個歷史事件後的心得,他說,古羅馬就是因為國家社會充斥了暴亂而亡國的。

我問兒子:「為什麼古羅馬會暴亂充斥?」

兒子說:「因為經濟不好、貧窮。有其他不同部落族裔相互攻擊。」

我說:「可見政治與經濟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不好,經濟就會受影響;經濟不好,政治就會受影響。對嗎?」兒子頷首同意。

接著,我想瞭解美國學校教育如何教育這些孩子們民主政治。於是我又問說:

「你覺得他們應該怎麼抗議才是合法合理的抗議方式?」

「他們可以sign petition(寫訴願書), 也可以boycott(杯葛、抵制)。」

「就這樣嗎?」我鼓勵他舉出更多方式。

「他們可以protest nonviolently(非暴力抗議),就是安靜地坐著或走路(意思是遊行)。」Protest 這個動作本身就不包含暴力方式,兒子會特別強調非暴力地( nonviolently ),顯然是台灣學運的暴力抗議行為畫面已經進駐了他的腦子裡了。

至此,我已經瞭解到美國教育中已經落實孩子們的民主政治教育,身為一個母親,我感到欣慰。但我還想考考兒子對人際關係互動間分寸拿捏的敏感度,於是,我又問了一個問題。我說:

「這次的台灣學運事件中,有不少人到美國白宮網站簽署訴願書尋求美國支持、希望美國幫忙解決簽訂經濟貿易協議的問題,你覺得這麼做合適嗎?」

兒子想了一下,回答說:「如果他們彼此之間有友誼的話就合適。」

兒子這麼說也不無道理,但我卻認為不適合。

國際間的互動和人際間的友誼互動是類似的,朋友有事,應該釋出善意的關心;但是,國際間的互動也和人際間的互動一樣,關心到什麼程度?也必須有一定的分寸。台灣這次的學運事件,畢竟是台灣的內政、家務事,美國或許可以因為顧念友誼的緣故而給予台灣一些處理上的建議,但是,美國是不可能也不應該實際插手參與的。自己家裡的事應該自己處理,外人不方便也不適合插手。

後來因為電話聲響、打斷了我與ABC孩子的民主政治對話,因此,我還沒有機會與兒子分享我的這點看法。

相較於美國,台灣的民主政治仍相當不成熟,因此,我知道,類似這樣的對話機會還會有很多。

民主政治的根本基礎是尊重與法治,不是暴力叫囂權利傾鬥;凡對政府政策協議等有意見的話,可經由合法管道進行反應,示威遊行抗議必須經過申請許可才可在一定的範圍內進行,若有暴力產生,警察會立刻行使公權力制止,不會拖延不會寬容;暴徒被警察打傷甚至槍斃的事件也發生過。暴徒可以雇用律師為自己洗罪,但施暴又襲警的話,是罪上加罪。

除了厲行法治外,美國人也很懂得尊重他人,這就是這個國家成為民族大熔爐,可以包容各個種族、和平相處的主因。族裔被尊重,信仰被尊重,政治立場也被尊重,因此,在野黨扮演的是監督輔助的功能,不是蓄意對抗反對執政黨、內鬥內耗國力。

即使有少數人仍心懷歧視,那歧視也被法律所制約了。台灣如果能學學美國,放下偏見仇恨與敵視,包容本省、外省、客家、原住民、尊重不同的立場等等的話,台灣的政治問題就可以減輕很多,執政者也就可以多用一點心思在發展經濟及其他建設上面了。台灣加油!

(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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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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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5:26
Sleepy大大,我看過陳冲的文章了,不過比較令我驚訝的是您竟不知道學生訴求中包括召開公民憲政會議,改革憲政體制;論述邏輯大約就是您理解的方式。當然學生不只要改革國會,還要檢討選舉與政黨制度、兩岸關係、社會正義與基本人權等。我不提是因為這訴求並未在第一時間提出,給人得寸進尺的印象,而且如果我們對於一開始的訴求都無法達成大致共識,後面的可能更夾雜不清了。

路人分析師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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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3:50

Sleepy大大,我的問題本來是順著你違法行動須有必要性及急迫性延伸而來,但是你好像只針對侵權部分解釋?此外,您認為學生佔住議場妨礙了其他民眾代議政治的權利,這真的是玩笑話了,你感受到你多少代議政治的權利被侵害了?各委員會會議還是照開了不是嗎?根據立法院過去辦公風格及效率,只要能在休會前一天把議場還給立委,就沒有妨礙代議政治權利的問題了不是嗎?

至於學生暴力的部分,您說了很多關於暴力的「意見」,可是從頭到尾我沒看到你如何認定這是暴力的「事實」啊,在立法院部分,您的意見只提到「違法佔領」,我想您應該同意違法未必是暴力,而行政院部分,您列舉的事實部分只有「偷餅偷錢砸東西」七個字而已,姑且不論就目前為止我看到行政院砸破玻璃以外的公物都不是學生砸的,容我來告訴您事實應該如何描述吧,這些是在我先前給您的連結上都看得到的:
我看到警力在行政院大廳周圍的各處通道團團圍住,在通往辦公區域的大門將搬來各種看似辦公桌椅的物品堵住避免學生進入;
我看到警力不斷進入行政院大廳並要求媒體離開;
我看到警力從配一般警棍的員警換成全副武裝的鎮暴警察;
我看到學生坐在階梯前高喊媒體留下; 
就我看到的範圍我沒看到學生攜帶任何可傷人的武器;
目前看到的任何影片中,我沒看到學生主動攻擊警察的情形;
然後就是警察之一拿著鋼製特殊警棍往躺在地上,手無寸鐵的學生(?)的額頭直接砸下;
我想就單指這個例子就好,您認為警方的武力行為(我就不說暴力了)符合比例原則嗎?

單就此事而言,如果您的法治原則只是用來檢驗人民守不守法而不是國家是不是依法而治,我還是只能感嘆儒術教育系統的成功。


Au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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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2:02

討論差不多了,關於路人分析師的問題(例如學生暴力與否),我多半在前文中已有提及或回應,論述很清楚了。在此僅就野百合學運一事補充。

野百合學運有藉由侵犯其他民眾的合法權益來為自己的訴求發聲嗎?就我所知是沒有的。如果要吹毛求疵,那大概就是可能讓出入博愛特區的人稍有不便,但我想這不構成值得討論的問題。

之所以說陳沖先生的格局比我們高,乃是因為他提議從根本的問題去解決。我認為用ECFA中止條款來煞車你覺得不高明,你說藉由立法來制定監督條例來審視兩岸協議我也覺得不高明(條例內容有得吵,是立委人數多的國民黨說了算,還是民進黨又要杯葛到底?究竟立院能不能採多數決的民主制?你不會沒想到這些問題吧)。一個健全的國會才是解決所有亂象之道。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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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1:48
最後,我來補充一個您可能可以接受為什麼學生和民進黨沒有連結的原因吧。如果我說,國、民兩黨的委員會審查其實都只是在演戲給各自的選民看,骨子裡早就準備通過了,民進黨只是在等待退場放手時機及累積未來的吵架本,我想您應該不會意外,如果不是張慶忠的脫稿演出讓學生衝進去,這件事情吵一吵早就落幕了。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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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1:41
你貼的陳冲文章的連結,我會去看。不過我們的確佔用太多篇幅了。我和學生領袖們沒有任何聯繫,我只是一個重修民主課的路人而已。

路人分析師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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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1:38

而您認為ECFA的單方任意中止條款可以做為救濟措施我認為跟馬總統說結婚後可以離婚一樣不高明。在上述反中反馬反服貿反程序或世代不正義的人群中,我認為最大公約數其實是反現行程序及反中,或者說先因反中而注意到現行程序不正義,完全反對簽署實在不多,而是應該怎麼簽怎麼審,以及受衝擊產業的救濟的問題。因此在這件事情上的確必須感謝中共,讓整個審議程序的問題被大眾注意到。你說這是雙重標準,我認為您關心的是最枝微末節的小事。

至於您一直想把學生和民進黨連結在一起,其實我個人是啼笑皆非的,這群人或許反中反馬反服貿反程序不正義或世代不正義,又有參與豐富社會運動的經驗,比較容易和民進黨有連結,但是據此要把他們打在一起,我建議您再多思考幾回以免錯判,不過,和國民黨有連結看起來才是根本上不容易,而這樣的推測最後也會變成自證式預言,因為如果這群人最後決定從政但不是自行創建政黨的話,難道你還期望他們能進入國民黨嗎?

最後,我們鄰近國家有動亂,如果你只是抱著看笑話的心情,老實說會減低我之前對你的敬意,因為我不會說你那麼熱愛法治,中國和北韓的確很適合你。我說您明察秋毫,不見輿薪的其中一個表現就是您對法律表現出偏執,對民主法治的理解卻十分有限。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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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1:33

不過,我想請教,一九八九年野百合運動和平佔領的地區,是當時集會遊行法禁止的博愛特區,按照您的標準,也是一個違法行動。我想知道你是用哪一個角度來檢驗他?他的急迫性和必要性在哪裡?沒有人被起訴是政府的善意還是軟弱,還是高度不同?

至於暴力,我想進一步跟你討論你看到的暴力事實是甚麼?根據這些事實你認為會用哪些條文來起訴?相對的,我也想知道您認為警方驅離過程中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是部分員警有問題還是全部都沒問題?

我認為急迫性和必要性不需要答覆的原因在於行動本身是一個價值的選擇,民主法治中的法治精要應該是國家要依法而治,以及我們要怎樣形塑適當的法律,「人民應該守法」只是他的消極意義,更甚者只是統治者扭曲用自己的語言來控制人民的話術。


路人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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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1:32

Sleepy大,關於你念茲在茲的「違法」及「暴力」我還是得談談。當然我不認為我的觀點就是學生的觀點。就像你反對學生不代表你跟白狼就是同一國的一樣。

 

先從我們意見大致相同的地方開始好了,學生部分至少有兩個問題的回答我認為格局太小,第一個就是您說白狼嗆聲時要求警方保護,如果學生回答是若白狼有能力進行對話,我很樂意讓他進來,這樣我會覺得他們值得尊敬而不是同情;當然,我相信警方最後鐵定還是不敢放行,因為馬政府也不想背負用黑道治國的這個黑鍋。第二個就是學生自認抗爭無罪,賠償應由立委來賠,而我認為他們若爽快認罪並承諾賠償行動的力量會更大,我想您應該不意外很多人已經準備協助賠償了,捐這筆錢對很多人來說比納稅還爽快,也不會侵犯到其他納稅人的權利。但是您說到公佈名單才是負責的表現,我想不出合理性在哪裡,但是您也別擔心,不管是白狼還是學生團體,檢警都正在一一蒐證準備事件落幕後一一逮捕或約談。

Au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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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11:13

給格主,很不好意思佔用您的部落格討論這許多,如有造成困擾請不吝知會,我會節制留言。

給路人分析師,不打不相識,剛看到一篇陳沖前院長的文章,覺得格局比你我討論的內容(當然更比學生的訴求)高多了。貼上文章的連結供你參考。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589225.shtml

如果學生把陳沖先生的觀點當訴求的話,應該能夠輕易獲得不分藍綠民眾的共鳴,也能強化佔據立院的正當性(畢竟國會改革在現有體制下幾乎行不通,積弊已久,不採非常手段難以撼動)。

我想,如果你和學生領袖之間有所聯繫,不妨建議他們把格局放大,褪去政治色彩,拿議會運作體制改革當訴求主體,若能取得任何進展,就真的可以自豪的說改進了台灣的民主,造福長遠。


Aud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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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00:27

補充一點。71樓的路人分析師,你舉甘地當例子真的很失禮。甘地是領導印度人民「非暴力示威」,更遑論採取侵害其他民眾正當權益(例如本次暴力學運侵害其他民眾的國會代議政治權利)的手段來表達訴求。

至於你早先不同意,現在終究同意學生們缺少「急迫性與必要性」來採取佔領立院的行動,證明我們還是可以藉由討論達到部分共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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