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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黑暗-貪婪 上
2006/08/13 00:42:03瀏覽4289|回應1|推薦26

始於2006 年 7 月 ......於該年 8 月中旬陸續完成 

關於走肖氏家族『搶錢有方』(或說A錢有方?)的新聞已在各媒體沸騰已久,從事情爆發至今,不禁讓人『讚嘆』:人性的貪婪竟可以『厲害』到這種地步!

針對這新聞事件,原本我就沒打算在這裡批判一番,我總以為人性的這種貪婪-『為錢不惜一切的把道義放兩旁、利益擺中間』的情形,不要發生在我的生活周遭,那麼人性就應該沒有那麼黑暗.....哈,我那阿Q的精神還希望能對人性存點光明面.....。

誰知,我的生活中,居然也有類似這種『有錢盡量A、利益擺中間』的人,而且那還是多年所謂的『好鄰居』!

事情是這樣的:

我住的地方是五樓的公寓,外加地下室。五層樓共十戶,當初屋主(或說地主)自己保留一樓、五樓共四戶,地下室、頂樓(有加蓋)也是屋主在使用,只有2樓~四樓共六戶賣出。後來原始的屋主先後過世,其子女也在這幾年陸續把1樓及5樓賣出,最後的五樓(雙併,兩戶打通的)也在今年過年後賣了,兒子及媳婦終於決定移民美國。

現在我要說的『事件』來了!

事情讓我及我們這裡住戶載怨載道的問題是5樓!!今年2、3月我們這裡的三樓住戶花了八位數字的價錢把5樓買下,當初3樓是說他們的兒子要住其中一戶,另一戶開法律事務所(兒子是律師,幾年前結婚後就搬出去了)。

我們其他住戶覺得也還好,因我們覺得3樓的鄰居其實也還不錯啦!當然,人不是完美的,他們也是有些地方讓人有話可說的,但也還好,他們還不會讓人太過感冒。

後來一個月不到,他們又把5樓給賣了,說什麼產權不清(因五樓的兩戶,當初被原始屋主合併成一個產權),現在要分割成兩戶,無法切割......結果就賣了!然後他們也不知從哪裡找來的買家,這律師兒子就輕輕鬆鬆的把5樓給賣了,這一轉手就賺了 480 萬!(這當然是我們後來跟買方開協調會時,問買方的。)

我就開始奇怪了!什麼產權不清?如果真的如此,你們一開始買的時候就知道了,怎麼可能買了才知道什麼產權不清?何況這兒子還是律師耶!

這就算了,後來我們就在想新買家是什麼行業的....說實在的,咱們台灣人小小的上班族,要買個房子何其不易,我們又不像律師、醫生那種高收入的人,隨便一出手就訂下豪宅什麼的......所以我們很擔心新來的鄰居是惡鄰居之類的,我們這種心態,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的吧?

後來不知誰先去問3樓的鄰居,還是怎樣的.....最後得知這5樓新買主是一對年約五十開外的夫婦,男主人常年在大陸,太太在台灣有工作,夫婦兩人在台灣專做房屋投資生意,簡單的說,就是專門收購房子,然後再重新裝潢、隔間,重新出租出去!

(至今還不清楚男主人在大陸是從事何種工作,女主人在台灣的工作還是不太清楚......或說是我還不清楚!我不知其他鄰居是否清楚。)

換句話說,我們這裡一戶,包括公共設施也不過三十多、不到四十坪,5樓兩戶打通雙併也不過 80 坪,新屋主居然可以把原來是兩戶的人家,重新改成共十戶!也就是說,一戶隔成5家!然後頂樓再重新加蓋(原本頂樓就有加蓋,但沒有住人,現在新屋主說他們以後要住頂樓加蓋的。).......

厚,就在我們其他住戶抗議連連中,唯獨3樓賣方沒有聲音,還敢說事先他們也不知道新買家是買來做這樣投資的!屁啦,他們哪裡不知道?真是睁眼說瞎話!因為根本一開始就知道了!而且,新買家本來就只想買5樓其中一戶當自用住宅,會變成五樓全買,全是3樓賣方鼓吹買方買下來投資(就是房子重新隔間出租.....)。


本篇於 2006  年 9 月 13 日登上貼心下午茶首頁,這是第11篇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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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urelian&aid=39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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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客
2006/10/29 00:44

目前頂樓不能加蓋,報上去即報即拆,大概是10年前的頂樓加蓋尚可不拆,現在都屬違法。至於你們的五樓新屋主,就是所謂投資客,專門惡搞房子,隔成小坪數賣出或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