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縱觀我國的兵役制度(宋元明清四朝)
2008/12/23 10:22:38瀏覽990|回應0|推薦0

  ..清朝

   .歷史簡述..

      1636年 皇太極稱帝,國號「大清」。

      1643年  皇太極死,幼子褔臨即位號順治。

      1644年 順治元年,4月攝政王率軍入關,8月由盛京遷都北京。

      1683年 統一全國(施瑯率軍攻佔台灣)

      1911年 宣統三年,辛亥革命成功。

   .軍制..

      繼承明朝中央專制的集權體制,軍權由皇帝掌握,中央不設統率全國軍隊

      的機關。輔助皇帝執掌兵權的中樞機構,前期和中期主要有議政王大臣會

      會議、軍機處及兵部。清末設置陸軍部、海軍部及軍諮府。地方的軍機                構為駐防八旗將軍,都統衙門

      、督、撫、提、鎮等衙門。

      八旗兵制,起源於清太祖努爾哈赤在征服女真各部,建立後金政權時所創立的軍政合一、兵民一體的軍事、行政、生產的一種組織。在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努爾哈赤將其所統轄之人民編為四「固山」,以黃、白、紅、藍四色旗幟為標誌,(固山為滿州語,漢譯為「旗」)。其後擴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共為八旗,其後再增編蒙古、漢人等八旗,凡編入八旗的人戶稱之為「旗人」、或「旗下人。但並不是全數都是軍人,可以今天的「公民」視之,滿、蒙各旗下每三丁抽一,漢人則十丁編兵一名,成為正式的軍人。所以基本上是以「公民」抽選兵士。清朝入關後為了確保兵源,實施「比丁」制度,規定八旗人丁每三年編審一次,凡年滿十五或身高及五尺者,均編入丁口清冊,再依冊選兵,成為八旗兵也就是常備兵。八旗兵後分為禁旅八旗與駐防八旗,所謂禁旅八旗為駐守京師的部隊及機動打擊部隊,駐防八旗則為分駐全國各戰略要地的駐防部隊。各約十餘萬人,換言之清朝中葉以前的全國正規軍尚不及三十萬人。

     

      綠營兵制,滿清入關後為應付各地風起雲湧的反清復明活動,發覺有限的八旗兵力不足運用,遂仿效明朝的鎮戍兵制,將明朝降軍及新募的漢人新兵編成綠營,成為各地方的地方軍,擔任鎮戍任務並負擔各項工役。綠營基本上是屬各軍區的部隊,在乾隆時代全國劃分為十一個軍區(直隸、山東、山西、河南、江西、閩浙、湖廣、陝甘、四川、兩廣、雲貴),兵員約六十餘萬。綠營的兵源為就地招募漢人壯丁為兵,嚴禁募外來無籍之人,若本地無人應募,需從他省招募移調充額者,則須攜帶家口赴軍營所在地居住,成為本地人之始得應募為兵,這就是綠營所謂的「兵皆土著」之制。綠營兵經錄用後列籍於冊,稱之為「兵籍」,由兵部主管,若兵丁遇有事故開除註冊,另按冊募補。因此所招募之兵「一列尺籍,終身不改」,世業之兵。

  

      綠營尚有餘丁之制,所謂餘丁即是由營清出火糧收養兵丁之子弟,如兵丁每月餉銀一兩,與其子弟餉銀五錢,充當預備兵。遇有征戰須隨正兵參與,擔任雜役及運輸工作。餘丁年滿十六,即可參加兵丁缺額考補,合格即升為正額守兵,餘丁不足始募民人充伍,於是自雍正、乾隆以後餘丁大量增加,以致「兵丁世代以食錢糧為業」、「親族相承,視如世家」,由於餘丁制度的推行,使綠營募兵制轉向世兵制發展。

  

    .敗亡的原因..滿清一朝大體而言其軍事組織及兵役制度均可謂相當健全,然至後期面臨外患內亂之際,卻出現了無兵可用的境況,終至不免其理何在,當然在於軍隊的腐敗,軍隊何以腐敗,八旗、綠營何以都喪失了戰力,在於制度組織嗎?其制度組織使其自關外掘起進而一統天下,顯然不在於其制度組織。在於武器裝備嗎?在對付西方列強的軍隊時,可能是主要的原因。但是八旗、綠營並非敗於外患,而是敗於一支由農民所組成的雜牌軍--太平天國。湘軍統帥左宗棠說..「兵既別營生理,不能按日演操,散居市廛,不能一呼即集,訓練有所不能施,禁令有所不及,心志因之而紛,精力因之而懈,技藝因之而生,汰革則無精壯應募,激勸則無驍銳可拔,如是謂兵之冗雜怯弱不可為兵,兵不任受,如是謂將之疏庸頹廢可為將,將亦不受任也。」所以左宗棠上奏摺建議..減兵加餉就餉練兵。說出了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清朝中葉以後物價飛漲,但是八旗、綠營的兵丁餉銀並未隨之調整,以玫等生活更加艱苦,為生計所迫,他不得不另謀副業,或兼作小販營生,或以手藝糊口,兵丁成天忙於養家活口,軍紀就很難維擊,軍事操練難免生疏,如此軍隊豈能維持戰力。

 

 

 

  ..明朝

   .歷史簡述..

      1368年 朱元璋在應天(南京)即帝位,定國號為「大明」。

   1644年 順治元年,4月攝政王率軍入關,8月由盛京遷都北京。

  二.軍制..

      中央設有五軍都督府和兵部分別掌理軍令與軍政事務,但凡事皆須請皇帝裁決,實施中央集權的軍事行政體制。朱元璋於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在南京被擁立為吳國之初曾設江南行樞密院作為行政及軍事領導中心。二十一年三月改樞密院為大都督府管理軍事事務,另設中書省掌理政務。洪武十三年(1380年)廢改中書省及丞相,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撤銷大都督府,分設左、右、前、後、中五軍都督府,並和兵部共掌全國軍事。五軍都督府雖有統兵之權,但是卻無人事、調遺和政令發布之權,凡武職、世官、流官、土官襲替、優養、優給,各府需移文兵部請選,既選移府,五軍都督府在兵部和其所統屬的都指使司之間,充當承上啟下的作用。兵部是掌管全國軍事行政的機構,掌天下武衛官軍選授、簡練、鎮戍、廄牧、郵傳、輿皂之政令。

     

      明朝的軍隊分為屬中央的衛所軍及屬地方的民壯、鄉兵、土兵及土司兵。衛所軍可以說是中央正規軍,基本上是以衛所為單位建立的屯墾軍,平日須負責生產,必要時調赴京師或邊境駐防或參加征戰。調任京師的稱之為京軍或班軍,調到邊防的稱之為邊班,亦稱為班軍。衛所軍均列編軍籍,世代為軍。至嘉靖四十三年( 1564年)行徵收銀兩以代替邊班的制度,開始有募兵的情況出現。

     

      明朝除了職業及世襲的衛所軍而外,也向民間實施徵兵,就是所謂的民壯,簡選民間武勇之人編成隊伍,平日加以訓練,有事用以征戰。明孝宗弘治七年(1494年)頒在僉民壯法,將過去臨時招募正式定為僉派,各州縣按需要定僉派之數,實際上就是徵兵之制。

   

      .敗亡的原因..明朝末年的軍隊主力已由募兵制取代了衛所兵及僉派之兵。但是由於國家財政失調,國庫日絀,對軍隊的給養發生困難,餉項積欠,以致士兵相繼逃亡,軍隊潰散而終致敗亡。

 

 

 

  .元朝

    .歷史簡述..

       1206年蒙古族領袖鐵木真統一草原部落,建立大蒙古國。

       1211年成吉思汗先後滅亡西遼、西夏、金、大理等國,建都於吐蕃。

       1260年忽必略即位,建元中統是為元世祖。

       1272年改國號大元,建都大都(今北京)

       1274年滅南宋統一全中國。

    .軍制..

       元朝在中央設中書省總理全國政務,置樞密院掌全國軍事。中書省分設六部,其中兵部掌天下郡邑郵驛屯牧之政令。但全國軍隊的徵集調遣,征伐指揮,武官的銓選,軍隊的管理等均歸樞密院。所以樞密院是元朝中央的最高軍事機關。出征作戰時,皇帝臨時派出樞密大臣組成行樞密院。在全國統一後,尚存的行樞密院均改為行中書省。行樞密院為軍事指揮機關,行中書省則為軍事與行政的混合體,元朝初年共設有河南、江北、江浙、江西、湖廣、陝西、四川、遼陽、甘肅、嶺北、雲南等十一行省。行省與中書省之最高長官均稱之平章政事,各省之平章兼管軍務,但平章以下官員均不得參與軍事,軍隊另有其指揮體系。

      

       元朝的軍隊組織體制相當複雜,就其組織成分而,言有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拔都軍、質子軍、新附軍、答剌罕軍,以及由少數民族組成的高麗軍、女真軍、寸白軍、黎兵、洞兵、畬軍、徭兵、吐蕃軍等。按任務區分,有宿衛軍、鎮戍軍及鄉兵。按其軍兵種劃分,則有陸軍、水軍、騎兵、砲兵、弩兵及工兵。

      

       元朝在中國的兵役制度大體上可分為蒙古軍的族兵制,及針對漢人之軍戶制。在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國後,實行國人皆軍的制度,「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無眾寡,盡僉為兵。十人為一牌,設牌頭,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養。」元朝入主中原以後,其主要之兵源來自於降將所率之士卒,其自願投效者,或宋朝遣民自願為軍者,將此等人民編為軍戶,其日後所需兵源即自軍戶中徵集,軍官則成為世襲之制,因此軍人成為一種世代之業。

   

    .敗亡的原因..軍戶制為元朝提供了穩定的兵源,但是由於其不斷的成長,終成為國家沉重的負擔,加上軍官世襲的制度在太平日久,軍隊不事征戰,其軍隊之職能日漸退化,終而喪失了戰鬥力而導致元朝的敗亡。

 

 

  .

    .歷史簡述..

       960年掌後周兵權的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在陳橋發動兵變,代周稱帝,改國號為宋,定都開封。

       1126年欽宗靖康元年開封為金攻陷,北宋結束。

       1127年趙構在南京(河南商丘)即帝位,後定都臨安(淅江杭州)

       1279年趙昊祥興二年為元所滅,南未結束。

   

    .軍制..

       北宋的軍事大權由皇帝掌握,其下兵權三分,「樞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諸軍,()臣主兵柄,各有分寸。」其為承襲五代之制,中央設樞密為全國最高軍事領率機構,直屬於皇帝,並代表皇帝行使軍事統帥、指揮職權,「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出納密令,以佐幫治。凡侍衛諸班直,內外禁兵召募、閱試、遷補、屯戍、賞罰之事皆掌之。樞密院長官稱樞密使或同知樞密院事,樞密使及副樞密使皆由文臣擔任。」樞密院統令全國軍事,但無權統掌禁兵。

      

       宋朝統領全國禁兵的最高機構是三衙,即殿前都指揮使司(簡稱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待衛馬軍司)、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侍衛步軍司)。三衙最高主官皆稱都指揮使,互不相屬,直接聽命於皇帝,分統全國禁兵。三衙之下實際統領禁兵遂行鎮戍和征戰任務的各級將帥稱之為帥臣(率臣),由朝庭臨時委派三衙以外文官充任,帥臣品級有高有低,所統兵士也有多有少,轄地有大有小,彼此也無嚴格的隸屬關係。樞密院、三衙、帥臣互不統屬,職權分割,即所謂..「天下之兵,本於樞密,有發兵之權,而無握兵之重;京師之兵,總於三帥,有握兵之重,而無發兵之權。」帥臣有統兵鎮戍、征戢之權,但不得專其兵,是一種三權分立、相互掣肘的軍統御指揮體制,確保了中央集權的方式,有效的防止了唐末五代將帥擁兵自重,分裂割據的情況。

      

       宋朝軍隊除了禁兵為其中央的正規部隊而外,尚有廂兵、鄉兵、蕃兵等地方軍隊,廂兵屬各地方政府之府、州之軍隊,其任務偏重於地方上之治安及雜役,如築城、製做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等,實際上不從事征戰。鄉兵則更為地方保甲制度下之臨時編組人員,行事地方之保安工作而已。蕃兵則北方及西北邊境歸附之部落抽組壯丁所組成,由朝庭給予封號及裝備,協助駐屯之禁兵遂行邊防。

      

       南宋時為補充禁兵之不足另行招募編組的中央軍,稱之為駐屯大兵。駐屯大兵係由將帥自行募集,因此逐漸形作將帥之集團軍,如岳飛所部稱之為岳家軍,雖名為駐屯實際上卻是按期更戍。總而言之有宋一朝為了防止唐末蕃鎮割據之亂,在軍制上力求中央集權,為了避免將專於兵因而形成擁兵自重的局面,對將領又計設了各種的限制,收到了極大的效果,不過也引起了相當的副作用,其結果是兵不識將、將不知兵,使軍隊的戰鬥力遭到大幅削弱。

      

       就兵役制度而言基本上是實施募兵制,禁兵和廂兵的基本來源,一是就地招募土人,二是募取本軍的營伍子弟,三是募饑民流民,四是以罪犯配隸。到了宋朝中葉以後由募兵漸轉變為抓兵,依宋史所載北宋末年,開封府「諸軍捉人剌涅,以補闕額率數人驅一壯夫,且曳且毆,百姓叫呼,或嚙指求免。」南宋時「強制平民為軍」更為盛行,以致造成「野無耕人,途無商旅」、「民有被執而赴水火者,有自斷指臂以求免者,有與軍人抗爭而遭殺傷者。」

    

    .敗亡的原因..宋朝軍隊敗亡的原因不外是軍權分裂,指揮不一,而導致使軍隊缺乏戰力,以及兵役制度由募兵變化為徵兵。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brahamYin&aid=249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