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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制度的基礎與目的
2008/08/06 09:54:54瀏覽414|回應0|推薦1

兵役制度的基礎在於國家有役使人民的權力,大概自人類社會有國家組織以來,國家就有這種權力的,而且不論中外國家幾千年來都以為這是一種當然的事,所有國家的人民也都毫無疑問的接受了,正如同數千年來人民接受君權神授的理論是一樣的,近代民主思潮的興起雖然摧毀了君權神授的理論,但是大部分的國家卻然保留了國家役使人民權力,只有極少數真正民主進步的國家才放棄了役使人民的權力,因為他們真正意識到國家成立的目的在於保障--人民追求存、自由、幸福的權利,而國家的權力則須經由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在破壞這目的時候人民就有權力去更它、廢除它,建立一個新的政府。因此國家政府並不是具有役使人民的絕對權力。因為這樣的理念與認知。所以他們放棄了「兵役」,人民不再為國服役,而是為國家服務,國家照樣有軍人,國家仍有軍人仍然有最強大的國防力量。其實際上的差別在於徵兵制與募兵制而已。我國要追求真正的民主進步就在兵役制度上追求改進。在基本的理念上應該放棄徵兵制改為募兵制。

 

  兵役制度的目的在於使國家有軍隊,因為國家必須有軍隊,没有軍隊無從建立國家,軍隊則必須依附於國家,為國家維護主權的獨主,保衛國家的安全。所以國家的生存,繫於軍隊的良窳,軍隊的良窳與否就在兵役制度完善與否了。一個國家的兵役制度不僅是使國家有軍隊,而且要使國家有精良的軍隊。一個國家如何使其軍隊精良,是一個國家的領導人及其行政團隊的主要任務。當然軍隊的「人員獲得」是直接關係到「軍隊素質」的良窳,如何使優秀的青年人成為優秀的士兵則是兵役制度的主要工作,也就是國家建立並運用兵役制度的目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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