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出訪爆出國安局人員走私菸品案,據悉,涉案的國安局少校參謀行政官吳宗憲,在檢調偵查時,交出一份團購香菸名單,其中有近50人參與團購,以及付款方式,檢調同時正在解譯吳宗憲、張恒嘉手機,追查參與購菸者;此外,吳、張2人經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經法院開庭後,裁定2人羈押禁見。

據了解,北檢已經吳宗憲、張恒嘉的手機送到數位採證中心,就2人手機中通訊軟體的內容,追查參與團購香菸的到底有哪些單位及個人。

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昨(22)日約談菸品貨主、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及另名國安局官員張恒嘉、5名載菸貨車司機共10人偵訊,今(23)日凌晨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偉複訊後,諭令其中8人各以20萬到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吳宗憲和張恆嘉等2名國安官員,聲請北院羈押禁。

法官認為吳涉犯貪污治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 稅物品罪、同條例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部分,是最輕本刑五年以之罪,且其本案所涉次數非屬單一、金額亦不低,若被告將來果因該罪經起訴及判刑,則未來量刑可能不輕,基於人性畏罪心理,難謂全無選擇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或湮滅重要事證以免身陷囹圄可能,是其勾串、滅證規避偵查及刑責之可能本即甚高。

另貪污案具高度隱蔽性,共犯及相關證人的陳述影響偵查成敗甚鉅,本案還有部分訂購清冊未經扣案,相關買受人尚待檢察官逐一清查,再購入物品之聯繫窗口亦待檢察官傳喚到案接受調查,本案共犯間行為分擔、訂購過程、車輛調度方式、與地勤人員間的配合等案件細節,尚待檢察官比對相關人士證詞與被告供述及相關事證以進一步釐清,亦牽涉被告主觀犯意有無的認定,部分具體案情未明,無法排除被告與證人或潛在共犯勾串或影響渠等陳述或湮滅相關事證可能性,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

張恒嘉部分,法官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 項第4 款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同條例第6 條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幫助逃漏稅捐罪、菸酒管理輸入私菸罪等罪嫌,且張是負責訂購菸品,菸品透過公務車載運而未經海關查驗,張並不爭執,符合犯嫌重大要件,且有勾串、滅證之虞。

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 項第4 款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同條例第6 條第1 項第5 款之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部分,係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其本案所涉次非低,檢察官傳喚到案接受調查,本案共犯間之行為分擔、訂購之過程、車輛調度方式、與地勤人員間之配合等案件細節,尚待檢察官比對相關人士之證詞與被告之供述及相關事證以進一步釐清,亦牽涉被告主觀犯意有無之認定,部分具體案情未明,無法排除被告與上開證人或潛在共犯勾串或影響渠等陳述或湮滅相關事證之可能性,足認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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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