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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0 11:18:09瀏覽215|回應0|推薦1 | |
今天一早到校就去參與導師會報,大家因為學生銷過觀察期的問題討論個沒完,超過一個小時,因此延誤了許多上課時間。起因是有老師覺得學生被記警告後等待銷過的時間過長,導致被記多支警告的同學難以進行銷過,甚至國高三的學生因此有無法畢業之虞慮。 這其實是一個處理起來相當棘手的問題,因為照道理來說,如果不想被記過,那自己本身就不該犯錯。而一旦犯錯了要銷過,觀察期的設置也就在於必須看你有沒有悔過的決心。觀察期間如果行為已趨於端正,不再累犯,那麼銷過才符合正義原則。然如果一個學生,即使被記了無數支過,仍是不斷累犯,那則代表這樣的懲罰方式已對他失效,站在教育的立場就該另尋途徑了。或許留級、或許轉校、或許輔導…等等,而不是一味的以縮短觀察期來幫助他銷過、順利畢業就了事了。 下午續上「攜手計畫」,經過昨天的訓斥之後,今天班級秩序明顯得好很多。晚上的「補救教學」來了一位新同學,同時也是我指導的排球社社長。她是一位喜歡閱讀課外書的學生,過去的國文成績都很不錯,如今天退步只是因為沒有讀書。稍晚她的母親來接她下課,與我聊了一下。我發覺她是生在一個很開明的家庭,父母尊重她的興趣,不會強迫她將來一定要念什麼科系。我真是替這位學生感到幸運,並也期待她將來可以發展得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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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