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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21 08:36:53瀏覽226|回應0|推薦0 | |
法庭書記唸出我的名字,循慣例,我大聲回答:「在這裡!」接著,移駕到陪審席去。幾分鐘前十二名正選陪審員才剛宣示遵守法庭的規定,盡忠陪審團的職責,接下來要甄選候補陪審員,一旦十二位正式陪審員中有任何人、因任何理由,無法執行陪審員的任務時,由候補陪審員依序遞補。雖然,候補陪審員沒有參與審罪的機會,但因要隨時能遞補,開庭時也不能缺席,如同其他的陪審員一般,要緊緊地留意案情的發展。 劇情摘要 這場甄選陪審員的大戲,目的是從郡內的公民中挑選出十二名陪審員,根據提報法庭上的證據,認定被告符合檢察官起訴的罪名。法學上,這段挑選陪審員的過程,有個拉丁文的名稱叫voir dire,意思是(讓準陪審員)說真話。雙方律師:檢察官和辯護律師質問準陪審員,要他們說出個人的基本信仰、價值觀,甚或過往的經歷,從這個程序中剔除可能對己方不利的準陪審員。過程中,雙方律師各自可以汰換二十名的候選人;法官也有權請回不適任的人選。 必要配角 這是三天來,我第一次有機會坐到法庭的前方,終於能看得清楚這場訴訟的幾名主角配角是圓是扁。 被告 被告是名壯碩的黑人,即使在這甄選陪審員的階段,被告也穿著燙得筆挺的襯衫,卻沒穿西裝外套;這是抗告律師的策略:被告得穿得「人模人樣」,卻不能顯得太有錢,太強勢,這是個酒駕的刑事庭,若陪審團認定被告對車禍的死傷有責任,被告有坐牢的可能呢。 辯護律師 被告的律師西裝畢挺,油腦肥腸。我不得不說,就是我討厭的那夥言詞犀利,開著名車的交通事件大律師。在美國這樣一個汽車社會,有專門的律師替車禍受害者打官司,尤其在民事上,儘可能地索賠賠償金。一般俗稱這類律師為「鯊魚」,因為他們聞得到血腥味,有利可圖,就緊咬不放;為了吸引客戶,「鯊魚律師」可以不收鐘點費,而從索賠金額裡抽取高百分比的佣金。至於交通違規被告的辯護律師,雖然不算鯊魚律師,聲名也好不到哪裡去;跟鯊魚也大抵表兄弟互稱。我在制訂交通安全規則的單位做事,見多了手腕靈活的律師,替酒駕超速累犯脫罪;一些案例會讓人血脈憤張,大呼還有什麼必要制定交通安全法則?路上還要條子執法嗎?這位辯護律師完完全全合乎我對鯊類表兄弟的刻板印象;我承認自己有偏見,但是,我不能說;我希望被選上陪審團,有機會全程觀察酒駕案開庭。如果選上,我一定會拋出成見,就事論事。 檢察官 相對於穿著華麗如孔雀的辯護律師,這位檢察官像隻土雞。從旁聽席只能看到這幾位重要配角的背影,這位檢察官大姊不斷地攏者一頭欠缺美髮師愛護的糾結頭髮,再怎麼攏也攏不順。穿著一件迷你的灰黑毛衣,那款年輕女子故意穿得短短,露出小蠻腰的小毛衣,更凸顯她走樣的身材。我並非我歧視中年婦女,檢察官也的確比壯年的辯護律師老了一輪,但是這位大姊就是一副事業家庭兩頭燒,沒時間打扮自己的職業婦女。實際年齡可能是我的小妹! 法官 對大多數參與的民眾而言,抱括我,這是一場嚴肅又充滿生硬法律規章的官式流程:一開始,法官就告誡所有人,不能外洩與本案有關的個人資料、要拋棄成見,完全依照呈現在法庭上的證據作定罪的判斷....。多虧,法官是一位思路條理分明,但又說「人話」的女士,用幽默的方式讓大家了解枯燥法律的神聖任務,和如何執行陪審員職務及避免觸犯法庭規定。有人問到,如果親友問起,可否提及陪審團的任務?法官回答,當然可以;否則,配偶或老闆可能懷疑你去作了什麼不良勾搭;但是不能談論案情。等判決後,可以談案情,但不可以洩漏個資。法官雖然有很大的權限,但也不是為所欲為:譬如,第二天早上,大家乖乖地準時端坐在法庭上等著繼續前一天未完的甄選程序,但是遲遲沒有動靜。法官就出來解釋,被告一早起床,身體微恙,正在等醫師確診。一旦知道當天被告無法出庭,法官向大家致歉,並宣布解除當天任務,翌日同一時間再議。 主秀 甄選的過程大致是很無聊的,一再重複類似的問題,詢問候選人的背景、了解候選人的基本信仰,是保守?抑或激進?有無上法庭的經驗?有無酒駕的紀錄(因為這是個酒駕的案件)?但是,偶而也會擦出火花,出現戲劇場面。 青衣 「A女士,您自填的資料顯示,幾年前你曾經遭遇一次車禍,還上法庭?是什麼樣的狀況?」 於是,A女士被請回,雙方律師都沒機會問問題。 花旦 這位女生個頭雖小,倒也不算袖珍,但是她說話的口氣,讓她看起來就很稚嫩。她說她二十二歲,看起來只有十九歲。
可以料見,這位女生一下子就被辯護律師刷掉了。 事隔很久了,我仍舊無法分辨,這女生故意耍策略,好能從陪審團脫身?抑或,她真的是一位涉世未深的熱血青年? 老生 另一位先生則為極端相反的典範: 「有沒有認識跟執法,法律有關的人士?」 輪到辯護律師問問題:「B先生,以您的法律知識,和答辯技巧,您早就可以說些比較重的話而脫身;但是,您好像很希望被選為陪審員,我只想知道為什麼?」 出乎我的意料,C先生沒被刷掉,堂堂皇皇的進了陪審團。 濫腳壓軸 「W先生,您在機動車輛部任職,請問您的職務是...?」法官問到我了。 輪到抗告律師質問,他問我:「您說,你們從違規紀錄上推論駕駛習性,但是,法律上,我們只看跟本案有關的證據,前犯不能作為本案論罪的證據。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好問題!但,這是個大陷阱,這隻狐狸分明要我自己往下跳,跳離法庭。我得小心應對。 抗告律師說他沒有其他問題。檢察官也沒有問題問我。 焦點回到法官身上,法官問:「兩位律師,有何決定?」 檢察官沒意見。我看見抗告律師,拿起桌上的筆,在他前面的一張紙上畫了一條線。雖然,我看不到那條線畫在什麼地方,但是,我知道,我要捲鋪蓋走路了。 果然,從抗告律師的金口中,我聽到自己的名字,他要求法官釋解我的陪審員職責。 法官謝謝我的參與,我拿起背包,從座位上站起來,有位警察已經打開門等著了。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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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雜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