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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5 16:44:00瀏覽170|回應0|推薦0 | |
你覺得選房子很難嗎?不少專家業者表示,其實在外找房子,就跟選情人是一樣的道理,既然你選情人,都會好好的挑選適合度最佳的情人的話,那找房子當然也要找到適合自己的房子才行阿,讓自己住的舒服、住的舒適才是最重要的。有網友表示,最近台北市推出幾個地上權住宅案很有興趣,打算在交通便捷的精華區買一戶地上權套房。除了我自己住以外,偶爾也可以讓交往中的情人同住。 但也有朋友說買地上權住宅其實不划算,雖然買價只有市價七折,但是地租可能會一直調漲,繳到最後殘值趨近於零,還不如買一般住宅繳房貸,未來也可以賣個好價錢。究竟這個地上權住宅,是不是都適合每一個人呢?找到這樣的房子到底是好還是壞?專家表示,目前臺北市的知名地上權住宅,「土地所有人」都是政府。經過標租地上權的程序,建商取得在該土地上開發的權利,完工後成為「地上建物所有人」。 建商再將地上建物分割成數百戶,「長租」給申購地上權住宅的民眾,這些民眾成為「地上建物使用人」。倘若地上建物產權容許分割出售,民眾除了當「地上建物使用人」外,還可以當「地上建物所有人」。這個叫做「地上使用權」,臺北花園就是這樣的產品。舉個好懂的例子好了,如果「正常住宅」是結婚配偶,「地上權住宅」就像是不婚情人,正常住宅會因為土地地段搶手而增值,地上權住宅由於不擁有土地,所以長期增值的機會相對低。就像與名門家世結婚,對方的資產收入有機會變成你的收入。但如果只是情人,即使對方家世顯赫,跟你也沒有什麼關係。 但是養情人是很花錢的,除了每年要搞浪漫外,也要思考對方胃口會越來越大。就像地上權住宅要依公告地價每年繳地租,隨著現在公告地價每三年大幅調升,算一算其實也沒有很划算。買正常住宅的好處是貸款容易,就像結婚後可能有機會得到雙方家長的資金挹注。但地上權住宅就不同了,沒有擔保品貸款不易,就像與情人交往缺錢時,只能向好朋友商情借錢週轉。如果買正常住宅不到兩年出售,倘若沒有登記自用住宅,現在還會被多課10~15%奢侈稅。 不過,這點的話,「地上權住宅」就不用,這個月買下個月賣,沒有奢侈稅的問題。就像面對情人,這個月如膠似漆,下個月感覺不見了,有時分手用一通簡訊就搞定了。如果你可以接受「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嗯,地上權住宅就是你的菜。這樣,你也是找房子找到你心目中的理想房了,就看你怎麼想了而已。 參考來源:商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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