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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要求 盡可能留在原家庭 專家憂 出養等待期更長 社家署:不要放棄孩子監護權 (113.3.24新聞報導)
2024/03/31 16:11:41瀏覽374|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 本篇報導請考生參考。
2. 兒少權法有關收出養媒合之規定,為該法第15條起,請考生詳讀。法規網址: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01

勵馨:原家庭功能多喪失

剴剴案讓過往鮮少討論的「收出養制度」搬上檯面重新檢視,無論是收出養的必要性、安置期時間、媒合品質等,現行制度幾乎都沒有具體的規範,衛福部今年將大幅修訂「兒童權利法」,除了將收出養評估改交由地方政府以外,希望出養前社工「應盡可能幫助孩子留在原家庭」,但專家指出,此舉恐讓出養等待期更長。

衛福部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台灣每年出養童約為二百多人,出養最大宗的原因為經濟狀況不佳、支持系統不足或未婚生子,以兒童權利公約的建議,孩子最好能夠留在原生家庭,政府面對收出養的策略,將著重在協助家長,撐過經濟不佳、支持系統不足的階段,無論是托育補助或是中低收入戶的資源調度,盼能透過短期安置,強化家庭的功能,而非讓脆弱家庭放棄監護權,或將孩子出養為目標。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衛福部現在期待孩子出養前「應盡可能幫助孩子留在原家庭」立意良善,但從過往收出養的經驗中,會出養孩子的家庭,多數都是「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養育的家庭,等同原家庭的功能喪失,若出養前的程序需加上改善原家庭現況,恐讓收出養的等待期更加冗長。

根據社家署統計,去年台灣出養人數為二○二人,國內外媒合比例各占一半,國內出養童人數最多落在三歲以下,六歲以上僅有九人;國外出養童六歲以上則有六十人。現在還在等待出養的兒童有四六八人,有身障或發展遲緩者,占其中百分之卅八。

王玥好表示,每個孩子的等待期不一,通常三歲以下較好媒合國內家庭,三歲以上大多是國外出養,等待時間相較國內冗長,以疫情期間為例,國外出養平均等待的時間約為一年半,如果是身心障礙孩童,出養的時間比一般童更久。

目前衛福部對於未來收出養的細節未詳述,王玥好擔心,過去協助安置的機構或保母,就已經非常難尋,剴剴案件後,也會增加找人的困難,先不說收出養的等待期,連安置的難度都會增加。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全台八個收出養媒合機構,僅兒盟、勵馨沒有安置家園,但兒盟卻是收出養業務大宗,安置費用應由誰出,等待期機構、政府責任為何應在「收出養辦法」中明訂,才不會導致機構因營運考量,選擇以便宜方式安置,進而造成憾事。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13yk1p

林淑芬:出養全交媒合機構 有漏洞 收養人付費 有道德危機、安全風險 政府應檢討介入

一○二年起,台灣收出養評估的責任全數交由媒合機構,國內總計有八家協助收出養機構,只要完成媒合,收養人即會付費給機構,收出養形同寡占市場,立委林淑芬直指,這套流程就是「制度漏洞」,媒合機構恐因經營成本陷入道德危機,反而讓出養童陷入安全風險。

林淑芬表示,收出養制度問題非常多,過去政府將收出養評估全數交給媒合機構,出養童由媒合機構接受後,政府資源就會中斷。以剴剴案為例,兒盟進入收出養評估程序後,新北市社福中心對其家人補助就會停止,加上收養人會付費給媒合機構,這會導致收出養評估失去客觀,有時孩子只需資源挹注度過難關,在上述利益關係情況下,機構卻會傾向讓孩子盡快出養,等待過程中也傾向選擇便宜的保母。

「這就是制度漏洞。」林淑芬表示,政府部門的介入不應在進入媒合機構程序後就收手不管,讓媒合機構承擔一切責任,而社福機構對案家金援也不可終止,收出養評估才能更客觀,孩子在等待出養期更安全。

立委林月琴說,出養評估機制應該全面檢討,應該要以孩童最佳利益為考量,政府對出養等待期制度訂定不全,也都應該逐一檢視,「不能隻字片語都不談」。

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不管是收出養的媒合機構,或是各地方的居托中心,皆設有監督機制,剴剴案問題是在於訊息不夠流通,兒權法修法過程也將強化橫向聯繫,包含各地方政府間的轉銜接,都會提出對應措施。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M4qM8n

制度未通盤規畫 悲劇將再現

等待出養的男童剴剴遭虐死,燒出收出養制度不全問題,衛福部除將出養責任交由地方政府,後續未見任何配套,十一年前國內建置出養制度,延續過往「過繼」由民間自行協議的慣性,政府將出養責任全權交由媒合機構,但機構承攬收出養案,結案即可獲得費用,導致機構與收養人的利益關係,使收出養失去客觀評估。

衛福部因應剴剴案,雖將出養責任給了地方政府,但收出養過程極度複雜,中間等待期的安置費用,需由出養人負擔,但出養家庭多數是弱勢家庭,如剴剴的祖母原以每個月三萬聘雇保母照顧剴剴,但無力支付,後續由新北市社福中心提供金援,進入收出養媒合程序,兒盟安排位在北市、每個月僅需二點六萬的劉姓保母照顧,卻遇上死劫。

政府如今願意承攬出養責任,是好的開始,也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但衛福部目前除將責任交付地方政府,後續配套卻是「一問三不知」,出養童等待期的時間、支持弱勢家庭經濟、又或是安置機構或保母的品質,該如何評鑑等,統統沒有方案。

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已超過十年,衛福部對出養評估,長期採取放牛吃草態度。衛福部指出,早在去年就著手修訂兒權法,也預告未來政府會負擔出養評估責任,不料修法前遇上剴剴案,衛福部期待能給予弱勢家庭更多支援,在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出養的機率。

從出養評估、等待期安置,到如何強化弱勢家庭經濟支援,讓孩子留在原生家庭,衛福部一步步漏接,連執政黨立委都直指收出養制度有缺失,不該執政八年都無改進。總愛揮舞人權大旗的政府,除把收出養評估權責收回,更應改善收出養流程,說清楚各單位權責,才是負責任政府。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mrEk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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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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