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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05 21:12:08瀏覽200|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的提醒:
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絕對不是解決長照需求的萬靈丹,但為何巴氏量表會被視為各陣營之長照解方?係因長照 2.0 的服務對象雖包括了評估等級高、重症的被照顧者,但實際上,評估等級愈高、愈重症的被照顧者,使用長照服務的比率卻愈低,換言之,當被照顧者需要更密集或夜間服務時,轉而聘僱家庭看護工成為主要選項。這是因為長照 2.0 提供的居家服務與日照服務時段仍以白天為主。 如何讓已聘僱移工家庭銜接長照服務,讓被照顧者「白天使用長照服務,夜間有需求時自聘移工照顧」的組合,聽過且願意使用「長照服務」家戶應持續追蹤服務使用狀況,才應是長照解方。 事實上,家庭看護移工因受聘於單一雇主,始終未被納入勞基法,其休假、薪資、福利與廠工差異愈來愈大,致使失聯或轉換職場問題頻傳。雖然勞動部去年針對聘僱移工家庭提出短期薪資補貼策略,讓家庭看護工的薪資從一萬七千元提高至兩萬一千元,仍無法解決照顧密集度高或困難個案之家庭留任移工的困境。 更重要的是,雖然勞動部與衛福部對家庭看護移工都提供照顧技巧、語言訓練等資源,但雇主通常不願讓移工外出上課。「移工想休息,但雇主不允許」是最大的問題;但不讓移工休假,不僅持續導致台灣的人權汙名,更會讓失聯移工問題持續發酵。 國發會已推動制定「新經濟移民法」,參考國際做法,留任有照顧經驗的移工。其中,直接引進中階技術人力部分,人力定義需符合一定薪資水準,係指達到長照 2.0 計畫照顧服務員之月薪三萬兩千元,但家庭看護工至今薪資僅為兩萬一千元,機構看護工雖適用勞基法,但多數機構聘用外籍看護工薪資是採取最低薪資 。如何因應未來長照發展所需人力,除厚植國內人力資本與強化數位知能、提高生產力外,留任質優移工亦應被納入政策選項。 此外,不論是聘僱外籍看護工或是一對一的居家服務,都與國際推動的「成功老化」目標背道而馳,台灣的平均餘命已達八十一歲,很多長者,或我們自己應該期待老年生活是健康且獨立自主,而非仰賴照顧者隨侍在側。基於成功老化理念,且考量失能長輩人數增加速度,新增社區共同照顧支付基準,服務樣態培養為一對多之日照的社區照顧服務,才是創新政策。 再者,透過照服員到家陪同參與社區活動,且中央與地方積極盤點閒置空間,空間運用需要鼓勵共享,讓數項服務共設一處,且有各種交通接駁,藉此提高健康與長照服務的可及性,讓長者長照服務提供不是促使依賴與永久失能,服務的介入應是提升生活自立能力與維持社會參與,藉由功能維持與回復,維持獨立的生活樣態與生命尊嚴的自主,推動台灣進入世代互助的超高齡社會,才應是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的政策處方。 最後,巴氏量表涉及跨部會政策的整合,中長期應以整併目前雙軌分立的長照體系為政策目標,這才是總統參選人高度應提出的長照政策。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q0Dd5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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