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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悉檀+三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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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悉檀+三慈悲(象山慶26.8.2)

世界(歡喜)

慈-與樂(後/當),攝受(慧),為人(生善),攝善法

                      攝眾生(饒益一切有情)

悲-拔苦(先/現),抑止(戒),對治(破惡),攝律儀

第一義(入理)

 

四悉檀

一、通途說

       悉檀佛說法、度生的四教法悉檀(Siddant,古譯為「宗」,辯明宗要;「成」,所說無乖;「理」,諸法理趣,《法華經.玄義》卷一下,依慧思以二字為梵漢合稱,悉「遍」,檀「施」,佛以四法遍施一切眾生

1.世界悉檀,隨順世間而說因緣和合;以一般之思想,語言,觀念,說緣起之理,令凡夫喜悅而得世間正智—歡喜(樂欲),

2.為人悉檀,應眾生各別之根機能力,說各種出世法,令眾生起善根--生善,

3.對治悉檀,針對眾生之貪,瞋,癡,應病予藥,能斷眾生諸惡--斷惡,

4.第一義悉檀,破除一切論議語言,直以第一義詮明諸法實相,令眾生契入教法--入理,

(一)

      有人說:[1]龍樹菩薩的「四悉檀」,通攝當時一切佛說《大智度論》卷1

(1世界悉檀--「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別車,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譬如乳,色、香、味、觸因緣有故有是乳;若乳實無,乳因緣亦應無,今乳因緣實有故,乳亦應有;非如一人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而有假名,如是等相,名為世界悉檀,」

(2為人悉檀--「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如經中所說:「雜報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

前者不信罪福,墮斷滅見;欲拔彼斷見,是故說「雜觸雜受」,後者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是故不說有受者觸者,更有《破群那經》說

「無人得觸,無人得受,」問曰:此二經云何通?答曰:以有人疑後世,不信罪福,作不善行,墮斷滅見;欲斷彼疑,捨彼惡行,欲拔彼斷見,是故說雜生世間、雜觸、雜受,是破群那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破群那問佛言:「大德!誰受?」若佛說「某甲某甲受」,便墮計常中,其人我見倍復牢固,不可移轉,以是故不說有受者、觸者,如是等相,是名各各為人悉檀,」

(3對治悉檀(五停心觀)--「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譬如重、熱、膩、酢、醎藥草飲食等,於風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若輕、冷、甘、苦、藥草飲食等,於熱病名為藥,於餘病非藥;若輕、辛、苦、澀、熱藥草飲食等,於冷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不淨觀思惟,於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觀身過失,名不淨觀;若瞋恚人觀過失者,則增益瞋恚火故,」

(4第一義悉檀--「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過一切語言道,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諸法實相無初無中無後,不盡不壞,是名第一義悉檀,如摩訶衍義偈中說: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諸法之實相,

論中並闡釋了第一義悉檀與其餘三悉檀的相互關係:1.諸餘論議、諸餘悉檀都可以破,第一義悉檀則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不可勝,餘三悉檀所不通的,第一義悉檀都能通,2.不僅第一義悉檀是真實,悉檀各有其實,法性實際,世界故無,第一義故有;人等亦如是,世界故有,第一義故無,三、四悉檀總攝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

(二)

中土廣用四悉檀以闡釋經義.觀法」的,莫過於天台宗,如智顗《法華經玄義》卷一,《維摩經玄疏》卷一,論述如下:

1.世界悉檀隨順眾生所樂聞,分別說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不同的正因緣法,令得世間正見,為人生善,對治破惡,第一義悟理,

2.第一義悉檀有兩種,a.不可說,是內證的,諸佛、辟支佛、羅漢所得真實法;b.可說,是教法,一切實、不實、亦實亦不實、非實非不實四句,次第以對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四門,都令入實,

3.一通四,如陰、入、界隔別,是世界悉檀;但因緣和合故有人,是為人悉檀;正世界破邪世界,是對治悉檀,聞正世界得悟入,是第一義悉檀,其餘三悉檀也同具四悉檀,又四悉檀不同,通是世界;四悉檀遍化眾生,又通是為人;四悉檀皆破邪,又通是對治;隨聞一種皆能悟道,又通是第一義,

4.龍樹所說,與《禪經》四隨相符樂欲,便宜,對治,第一義,隨樂欲舉修因之相,從因得名;世界悉檀明得果之相,從果立稱,隨行人所宜之法;為人悉檀是化主鑒機,照其可否其餘兩種,名義相同,

5.可對四諦,

a.直對:苦集-世界,道諦能治-為人,道諦所治-對治,滅諦-第一義,

b.廣對生滅(藏教)、無生(通教)、無量(別教)、無作(圓教)

c.總對:生滅-世界,無生-為人,無量-對治,無作-第一義,

6.起觀從假入空,先觀正因緣法,慇勤樂欲;併用為人,令發善根;巧用對治,令斷結使;由此研修,觀慧分明,見第一義,從空入假觀、中道第一義觀及一心三觀,也要巧用四種悉檀,

7.起教

a.起四教、十二部經、頓漸經教:佛於生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小乘根性人說三藏教;於生不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三乘根性人說通教;於不生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別教根緣說別教;於不生不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圓機說圓教,又用四悉檀起三藏教、通教、別教、圓教各十二部經起華嚴教、三藏教、方等教、般若教、法華教,

b.起大小乘論,如天親用別圓兩番四悉檀造《十地論》,通《華嚴經》等,又五通神仙種種諸論、釋天善論、大梵出欲論,也用初番悉檀作方便利益,

8.聖默然四種四諦是三乘聖人所證法,凡夫不能見,而稱其不可說,名為聖默然,如《華嚴經》約無量、無作兩番四諦,及不生生、不生不生法……等,天台家有六種不可說相:a.世間禪定二禪以上無覺無觀,b.外人見心所明絕言之理,c.三藏教,d通教,e.別教,f.圓教,雖同不可說,其義趣,不相混,聖默然為自樂,亦益他,由四悉檀而起,利益一切眾生,

9.得用得是自證,用是利他,四悉檀如來究竟具得,微妙能用下地或不得不用,或得而不用,或不得而用,或亦得亦用,稱機是能用,差機不能用不知人根,不應說法,

10.權實三藏教、通教,教道/證道是權;別教教道權,證道實;圓教教道/證道是實,用此約五味教,乳教等有權有實,酪教唯權,法華但實,法華開權顯實,決諸權世界為妙世界,乃至決諸權第一義為妙第一義;妙第一義,不隔於三,決諸權,同成妙第一義,

(三)

《摩訶止觀》卷三:「佛知眾生種種性、欲,以四悉檀而成熟之,」佛說法有種種差別,《摩訶止觀》卷一:

聖說多端,或次說,或不次說;或具說,或不具說;或雜說,或不雜說,眾生稟益不同,  或次益,不次益;或具益,不具益;或雜益,不雜益,

從四悉檀了解佛說,《維摩經玄疏》卷二:

佛有四種之說,皆是悉檀方便,入假利物,而諸眾生,顛倒不了,或執外人邪說四邊,或執佛法經論四邊,而生見著,……若解四悉檀意,如前異說,皆大利益眾生、興顯佛法也,

唐.湛然云,廣用四悉檀,是天台消釋諸經的特點之一,《止觀大意》:

經論矛盾,言義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來執諍,連代不休,今用四悉檀意,無滯不融,拔擲自在,

其他各宗,隋慧遠《大乘義章》:

1.法中有性有相:生死涅槃因緣法相,名為世界悉檀;如實法性,說為第一義悉檀,一切二諦諸法,無不是為人、治病,只就一切為人法中,當其門別,隨物所宜,應病授藥,即名對治悉檀,在一切對治門中,異門相望,互反不同,由此表現了為人的差別,即名各各為人悉檀,

2.世界悉檀通於為人與對治,而不通於第一義諦;說世界差別法門以為對治與為人,不說世界為第一義,第一義悉檀也得通於為人和對治,不通世界;以宣說第一義諦治物心患,並彰其為人各各不同,而以深淺別異,不通世界,

3.悉檀攝末從本,要唯二諦;通說對治、為人,判世諦,非是第一義諦,但就第一義所明對治、為人,是第一義諦,不世諦,唐.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或約世界說有,勝義為無,如第一(世界悉檀)說;或勝義為有,世界為無,如第四(第一義悉檀)說;或對異機說有,對餘機說無,如第二(各各為人悉檀)說;或治此病為要,於餘病為非,如第三(對治悉檀)說,皆須得其本意,法悉有用;隨言混取,失意成謗,」

(四)

有人說[2]依古人的傳承:

以「修多羅」根本的《相應部》,是「顯揚真義」—「第一義」悉檀,

以分別抉擇的「中部」,是「破斥猶疑」—「對治悉檀」,

以教化弟子啟發世出世善,是「滿足希求」—「為人(生善)悉檀」,

以超越天魔梵的,是「吉祥悅意」—「世間悉檀」,

這是佛法適應、化導世間的四大宗趣,也是學者所得或淺或深的四益佛法四大宗趣,從「四部」聖典的特性中來,

從長期發展來看,每階段聖典的特色是:

1.以《雜阿含經》(《相應部》)為本的「四部阿含」,是「佛法」的「第一義悉檀」,無邊的甚深法義,都從此根源而流衍出來,

2.「大乘佛法」初期的「大乘空相應教」,以遣除一切情執,契入無我空性為主,重在「對治悉檀,

3.「大乘佛法」後期,為真常不空的如來藏(佛性)教,點出眾生心自性清淨,而為解脫成佛的本因,在為人生善悉檀(心性本淨,見於《增支部》),

4.「秘密大乘佛教」流行,劣慧諸眾生,以癡愛自蔽,唯依於有著……為度彼等故,隨順說是法」,重在「世間悉檀,

佛法一切聖典的集成,是四大宗趣的重點開展,不同適應的底裡,直接於佛陀自證的真實,所以佛教聖典,不應有真偽,只是了義與不了義,方便與真實,

佛法………………第一義悉檀………顯揚真義

     ┌初期……對治悉檀…………破斥猶豫

大乘─┤

     └後期……各各為人悉檀……滿足希求

秘密………………世界悉檀…………吉祥悅意

信解行證→教理(境)行果(信聖教、解教義、修法行、證聖果)

 

世間悉檀

為人生善悉檀

對治悉檀

第一義悉檀

宗趣(1

引起樂欲

增長佛法善根

制止對治煩惱

顯了真義

宗趣(2

吉祥悅意

佛陀超越天魔梵

滿足希求

啟發世出世善

破斥猶疑

分別抉擇

顯揚真義

七佛通偈

諸惡莫作

諸善奉行

自淨其意

自淨其意

雜阿含經

祇夜

如來記說

弟子記說

修多羅

印度佛教

秘密大乘佛法 

後期大乘佛法 

初期大乘佛法 

佛法

佛教聖典

秘密大乘經

後期大乘經

初期大乘經

阿含經

三轉法輪

 

不退轉法輪令入如來境界,異法不空

空、無相、無願,一切法空

無常、苦、無我、不淨

中國佛教

圓教

別教

通教

藏教

(五)

有人說[3]佛說法種種不同,成就不同根器眾生,不外乎四種成就眾生的方便--悉檀,大乘義章卷二:

此方義翻,其名不一……,『宗』者, 1.對法,法門無量,宗要在斯,2.對教, 教別雖眾,     宗歸顯於四,四種悉檀,總攝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無量法藏,皆是真實,無相違背,望教說宗,義無乖返,為『成』,諸法理趣,為『理』」,

悉檀雖多義,不離成就眾生,利益眾生,智者大師法華玄義卷一:宗、成、墨、印、實、成就、究竟……,又承南嶽慧思之梵漢兼稱」,說「佛以四法,遍施眾生」,

1.廣大包容--佛所說諸法,相應於四悉檀而能發揮其度眾的功用,依世界悉檀,佛法可無限的擴充依為人與對治,不妨有差別的立義,不能偏執說,只要第一義,不須餘三種,

2.善巧方便--為順應眾生之習性與需要,成就「普度眾生」的誓願,應善用各種方便,四悉檀前三是度眾法門,

3.隨機對治--佛法中有許多開示與修持,是觀機逗教的方便,般若經云「以不住法住,應學四念處、三三昧……」,是依此義而來,

4.層次分明--先談現實有相的世間法-世界悉檀,視眾生嗜好,根器,作不同說法與對治,最後步入不可說的涅槃法界,

5.畢竟不二--悉檀直指第一義為究竟,佛法不二法門,雖方便之分歧多,究竟義無分別,第一義悉檀是畢竟不二,

6.親自實證--悉檀中任一悉檀,不但重「理」,且重「事」,「理」上圓融, 要落實「事」上,尤其第一義悉檀,非親身體驗,不能企及,華嚴經善財童子五十三參,親自體驗,最後證入一真法界,證悟法性真理,四悉檀即一代聖教之所融攝,所謂「三千由事造理具,純圓獨妙, 妙境現前,四悉檀具,自然佛土現前」,所以說,悉檀,世、出 世法無不備,亦無不妙也,

(六)

有人說[4]《大智度論》,悉檀總攝八萬四千法藏,提綱挈領,四悉檀深受中國佛教的重視1.引起樂欲,適應俗情,2.生善:啟發人心,向上向善,3.制止惡行,針對偏失,4顯了真義,究竟真實,《大智度論》所引,或可與《中論》二諦互明,如第一義:「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

約法語言道斷,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無初中後,不盡不壞,

1.世界悉檀因緣有,無別性,但假名」,因緣所成法,有一定的相狀,「有以世界故實」,不違世間常識,進而說因果業報,善惡升沉,生起去惡向善的意願,接著,誘導眾生,修學而至解脫,是由世俗往勝義的過程,

2.各各為人悉檀以「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斷疑顯正:以業行果報的法則,使眾生畏苦果而造善業,知後世而不墮見;又有情生死相續中,唯法與法的相引相生,無實性不變的我,而去除有我、有神的見,隨眾生根機而說,將因果,善惡擴大來談,使眾生向善的意願更強烈,

3.對治悉檀以「對治則有,實性則無」,龍樹以不淨、慈心、因緣三觀,分別對治貪瞋癡,以無常、苦、空、無我四觀,闡明法空的深義,法法不同的對治,可言之為實,約究竟真實,則一切無所得,

4.第一義悉檀可歸為簡非、顯是對於世間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性、論議及是非,皆可壞,不真實,以勝義畢竟空為最高真理,對於人、法兩面已徹底、究竟的空性,就是三乘共證的無分別法性,離言絕相、遍無所依,

(七)

有人說[5]印順法師從南傳覺音論師的四論說、龍樹菩薩的四悉檀,四部阿含的比對,四悉檀的判攝是 依四阿含的四大宗旨,如:

1.以適應俗情,方便誘導向佛的「世界悉檀」,是以引起樂欲為宗,隨順於當地的文化環境及民俗風情等世俗法,先使眾生生歡喜心,再以所能了知的思想、語言來說明緣起法的真理,讓眾生正知正見,如大乘經論的「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道」,

2.以偏蔽過失,啟發人心向上、生善的各各為人悉檀,應不同根機的而教說,有時說有業報論,有時說空義,讓眾生善根增上,

3.以破斥眾生猶豫,對治眾生心病的「對治」悉檀,針對眾生貪、瞋、癡等心病,以五停心觀對治,眾生又因時因地而有異,須有多種巧方便,或稱揚讚歎,或呵斥痛責;或讚此斥彼,或讚彼斥此,

4.直了究竟的「第一義悉檀」,顯現諸法的真實義,是世尊自證的實相,針對利根眾生的施設,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離一切的過失,不可變易,乃至諸法所不能超越,但是第一義諦不離世間法,是超越世法而體現空義,

(八)

有人說[6]蕅益大師《周易禪解序》云:

汝不聞四句皆不可說,有因緣故四句皆可說乎,人謂我釋子也,而亦通儒,能解易,     則生歡喜焉,故謂是易者,吾然之,世界悉檀也,或謂我釋子也,奈何解易,以同俗儒,知所解之非易,則善心生焉,故謂非易者,吾然之,為人悉檀也,或謂儒釋殆無分也,若知易與非易必有差別,雖異而同,雖同而異,則儱侗之病不得作焉,故謂亦易亦非易者,吾然之,對治悉檀也,或謂儒釋必有實法也,若知非易,則儒非定儒,知非非易,則釋非定釋,但有名字,而無實性,頓見不思議理焉,故謂非易非非易者,吾然之,第一義悉檀也,

「四句否定」來自龍樹《中論》〈觀因緣品〉:「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龍樹利用「四句破」來說現實界的事物,是虛無不實,世俗所立的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四種命題不成立不可說的「四句」,示現為可說,就是「四悉檀」--是天臺顗大析注諸經的條例,是「天臺四釋」之一,出自《法華文句》  

(一)因緣釋,佛教為廣化群生,普度有情,種種設施以接引,天臺宗以「四悉檀」為化導的,由世間事相的解釋,導引入佛教的真理,「四悉檀」原是龍樹菩薩判攝(釋尊)一代教化,天臺宗轉用以解經,《法華文句》以經首「如是」二字為例云:

 如是者,三世佛經皆安如是,諸佛道同不與世諍,世界悉檀也,《大論》云:舉時,  方令人生信者,為人悉檀也,又對破外道阿、歐二字,不如不是,對治悉檀也,又如是者,信順之辭,信則所聞之理會,順則師資之道成,第一義悉檀也,

      (1)世界悉檀:「如是」為指事之詞「就如這樣……」,佛說不與世間立異,經文所說的事實,合乎世俗的解釋,令聽者易於了解而樂於接受,

     (2)為人悉檀:「如是」乃聖賢之語,是傳述經典的阿難尊者,曾聽佛陀講過以下的法……,藉眾生對聖賢的崇敬,就人以立信,其言可靠,《佛地經論》:

如是我聞者,謂總顯己聞,傳佛教者,……結集時,諸菩薩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阿難)便許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

     (3)對治悉檀:破除邪曲以導入正道,「如是」二字可破外道經首阿、漚之諍義,《法華文句記》:「阿,無;漚,有,一切外經,以二字為首以其所計,此二為本,」外道以一切法不出「有無」,因此以「阿漚」起首,為吉祥,佛教則認為,有、無、斷、常之爭論,皆是戲論、見執,《大智度論》21:

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如是』義者,是信,若人心中有信清淨,是人能 入佛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信者言『是事如是』。

      (4)第一義悉檀:解脫的最高義理,「如是」乃信順三寶,由此成道--經由前三悉檀之次第修學而致此果,智顗以《法華經》曾說「四悉檀」:

問:今以四悉檀通此經,此經何文明四悉檀耶?答:文中處處皆有此意,不能具引,今略引跡本兩文:

〈方便品云〉:「知眾生諸行,深心之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此豈非是四悉檀之語耶?欲者,是樂欲,世界悉檀也;性者,是智慧性,為人悉檀也;精進力,是破惡,對治悉檀也;諸根利鈍,是兩人得悟不同,是第一義悉檀也。

又〈壽量品〉云:「如來明見無有錯謬,以諸眾生有種種性,種種欲,種種行,種種憶想分別故,欲令生諸善根,以若干因緣譬喻言辭,種種說法,所作佛事,未曾暫廢」,種種性者,是為人,種種欲者,是世界,種種行者,是對治,種種憶想分別,是推理,轉邪憶想,得見第一義。

兩處明文,四義具足,而皆言為眾生說法,豈非四悉檀設教之明證也,

「四悉檀」的利益乃歡喜(樂欲/欲)、生善(智慧/性)、破惡(精進/行)、悟理(諸根/轉得),以此指引眾生邁向解脫,佛經中每一文句皆是指引,解經者依根器之不同,指出不同的利益與示,悉檀乃就經意以判別,每一悉檀有三釋,且有深淺,天臺宗以「四悉檀」為漸教,對鈍根:

世界悉檀對「釋名」,名該一部,世界亦冠於三;第一義對「(辨)體」最分明,為人對「(明)宗」,宗論因果,為人生善義同,對治對「(具)用」,用破疑滯,與治病事齊,分別悉檀對「教相」,……悉檀是佛智慧,對利鈍緣,則成四種:利人聞世界,解第一義,此對「釋名、辨體」足,若鈍人未悟,更須為人生善、對治破惡,乃入第一義,則具用四也,五重玄義,意兼利鈍,四悉檀法,專為鈍者,對義是同,次第則異。

「五重玄義」(名、體、宗、用、教),以此說《法華經》的名稱、本質、目標、作用、教法,是解經的常用,可對應「四悉檀」,利根者聞經名(世界)以推其義,了悟其本質(第一義),鈍根者須從(為人)誘引生善, (對治)破除邪惡,再導入第一義,「五重玄義」利鈍兼收,「四悉檀」專為鈍根。

2.淨土門

        淨土門對悉檀的引用,不離天台宗之通說,而專注於阿彌陀佛(正)、極樂世界(依),及念佛眾生之信願行, 

   (1).唐. 釋窺基《阿彌陀經通贊疏》,以四悉檀分別經中之五濁

智度論中立四悉檀,悉檀,宗也,……劫濁、眾生濁,世界悉檀治之,識器世間、眾生世間,悉皆虛幻,厭怖修道,永離故命濁以各各為人悉檀治之,識知人由善業所得,修持淨戒,行不殺等,命自長故或為三乘之人,各說自乘涅槃之果,便除生死,所有命濁、煩惱濁、見濁,對治悉檀治之,修習隨應對治之道,令不起故,由三悉檀,破五濁故,入第一義,證會真宗,

  世界: 劫濁、眾生濁--器世間、眾生世間,悉皆虛幻,厭怖修道,永離

  為人: 命濁--人由善業得,持淨戒,行不殺,命自長;或為三乘人,各說涅槃果,除生死

  對治: 命濁、煩惱濁、見濁--修習隨應對治之道,令不起故

    第一義: 由三悉檀,破五濁,入此理,證真宗,    

(2).明. 釋祩宏《阿彌陀經.疏鈔》,悉檀解釋此經為何對舍利弗說(當機)

悉檀者,合華梵徧施,以世界,為人,對治,第一四門,作歡喜,生善,滅惡,入道四益,十二部經,一切諸法,隨宜說,無量方便,要歸作世界四說,使人得歡喜四益已,鑒機授法,

四悉,身子乃左面弟子,經多居首,法應爾,世界悉檀,身子智慧一,眾所宗仰,彼信淨土,眾亦信,是為悉檀,為不信淨土,自鄙不如,轉其邪執,對治悉檀,為令習小法,效其向大,求生淨土,究竟成佛,第一義悉檀

四門

四益

     舍利子

世界

歡喜

左面弟子,經多居首,法應爾

為人

生善

智慧一,眾所宗仰,彼信淨土,眾亦信

對治

滅惡

為不信淨土,自鄙不如,轉其邪執

第一義

入道

為令習小法,效其向大,求生淨土,究竟成佛

釋尊不請自說,而以「舍利弗」為當機眾,乃因1. 智慧第一:淨土門難信受,須具頂尖智慧,唯大智能承當,2. 法門深奧:看似簡易,原理極深,藉此提醒大眾, 經中呼喚「舍利弗」36次, 舍利弗始終沉默以對,只能信受,其他人豈可等閒視之,3. 難信之法:此法超乎常情,不可思議, ,「唯佛與佛」乃能盡知[7]古德《演義》亦云:

世界告必有法,令眾生知法門差別,井井有條,而不紊亂,得歡喜,

為人身子智慧,為眾所宗,身子而信,眾無不信,各起善心,得生善,

對治大眾智慧,不如身子,身子回心,無不回心,捨其邪執,得滅惡,

第一義悉檀既回小向大,令不退轉,究竟成佛,悟第一義,得入理,

又云:四悉檀,是「能說」善巧,「所說」十二部等,種種諸法,皆作四悉利益:

世界隔別界分,由眾生根器淺薄,佛隨其所樂欲聞,次第分別而說--歡喜,

為人佛欲說法,必觀眾生機器之大小,宿種之淺深,然後稱其機宜--正信,

對治貪欲多,觀不淨,瞋恚多,修慈心,對此諸病,說此法藥,遍施眾生破惡

第一義佛觀眾生善根已熟,為說法,令其得悟入道

以上通說其義,以下例舉其事:

一切諸法,不出八萬四千法門,通乎四教,是生滅(藏),無生(通),無量(別),無作(圓),趣舉一法,須開四門,門,念念無常,如燈焰門,三假浮虛,如雲霧雙亦門,二相從容雙非門,二相俱捨,……一門機生熟,故四悉被之

1.未種--世界說,令其歡喜,

2.已種--為人說,令其生善,

3.惡未破--對治說,令其滅惡,

4.根已熟--第一義說,令其入理,

佛智鑒機,說之必中,知不入理,令得三益知不破惡,令得二益無善可發,作世界說,但生歡喜。……初心下凡,不能入理、治惑,及與生善聞世界悉檀,亦得歡喜益也,

佛說一切法,但為眾生利,其善巧方便,包括「藏通別圓」四教,「有空亦非」四句,「善惡事理」四勤……..,皆能鑑機說法,知病投藥,無不收其特效,乃至由上(利)趨下(鈍),或多或少,必得其相應之利,所謂「聞名及見身,心念不空過,能滅諸有苦」;「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自有其不虛作住持之功德受用,故釋為遍施令得(悉檀)也。 

(3). 明.蕅益《阿彌陀經.要解,清. 釋達默(1839 便蒙鈔民. 釋寶靜(1899-1940)親聞記》、民.釋圓瑛(1878—1953講義三種流通的解析:   先是便蒙鈔

佛具三身,今言「佛說」,乃何身說?《梵網合註》答曰三身既非一異,自不容其偏執何身說法;但為對治有異,故使諸經所說不同。

或云報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此則恐人執相迷理,故唯示法性本覺,以為真佛也。

或云佛者,自覺聖境,無言無說,說法現儀,皆化佛耳;此則恐人以法身墮在情量,故唯示化佛,示三輪也。

實則說法度生,非法身,亦不離法身;非報化,亦不離報化。若得四悉檀意,

身說法亦可,如云報化非說法者;

謂唯報化說法亦可,如云法身無言說;

謂三身合,乃說法亦可,如云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

謂三身各說法亦可,法報佛為地上菩薩說法,勝應佛為地前及聲聞緣覺說法,劣應佛為一切凡夫說法;

謂三身總無言說亦可,如四十九年不說一字。

若不解四悉檀因緣,隨執一句,皆名謗佛也。

親聞記

然諸佛說法度生,非法身亦不離法身,非報化亦不離報化。若明四悉檀義,則

謂法身佛說法亦可,如云報化非真佛,

言報化佛說法,亦可,如云法身無言說,

若言三身合一,乃能說法,亦可,如云報化和法身,處處應現往,

謂三身各說法亦可(法報身為地上菩薩說,勝應身為地前及二乘說,劣應身為一切凡夫說),或謂三身總無言說,亦可,(如云,佛說法四十九年,未曾說著一字)。

若明諸佛四悉度生之意,則法法皆是,否則,頭頭俱非。

為解釋「佛說」二字,引出佛有三身,「以何身說法」的問難,先總說「三身非一非異」,故不可偏執何身;其次,由於「對治」有異,故諸經觀機逗教而所說不同若能約時被機而出教,則橫說豎說、正說反說「亦可」,是「佛以四悉檀而度眾生」的巧方便結論云:若明四悉度生」之意,則「法法皆是」,反之,若不解「四悉檀」因緣,隨執一句(頭頭俱非),皆名謗佛。 

     接著,就須舉示悉檀的定義與利益,便蒙鈔

法華經,諸法寂滅相,不可以宣,何而說答,若執不可說,又墮絕之見,若達說無說,不妨無說而說四教,有四不可說,(生/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 ……此四可說,各具四門……又各具四悉檀,共64又有信/法二行,共128悉檀,分分無量……華梵合稱,故曰悉檀,而有四種,……如來觀機逗教,

1.未種善根,令種善,隨樂欲而說--世界悉檀,歡喜,

2.已種善根,令增長,隨便宜而說--為人悉檀,生善,

3.已增長者,令成熟,隨對治而說--對治悉檀,破惡,

4.已成熟者令解脫故,隨理而說--第一義悉檀,入理,

亦名四益,又名四隨,因此四機,故感三身,施設教化。

《親聞記

1.若人能聞法歡喜,生希有心,生難遭想,世界悉檀歡喜益--未種善根令種,

2.若人能聞法生解,長養善根,為人悉檀生善益--已種善根令增長,

3.若人能執持聖號,滅貪瞋癡,對治悉檀破惡益--已增長令成熟,

4.若人能妙悟自性彌陀,證無生理,第一義悉檀入理益--已成熟令解脫,

結論是:

   便蒙鈔此彌陀經圓教有門,第一義悉檀,具下三悉檀,眾生機緣所感聲教也。

   《親聞記當知世尊為種、熟、脫[8],以四悉檀因緣度生,無說而說,故曰佛說。

便蒙鈔》於「修多羅」再次以悉檀說之

梵語「修多羅」,漢文有二:不可翻,含五義:法本、微發、湧泉、繩墨、結鬘。又各有三:教、行、義[9]

1.法本一切皆不可說,以四悉檀四緣,則有言說--世界為教本,為人/對治為行本,第一義為義本。教本金口所說,一言為本,派出無量言教。行本示人無諍法,如教修行。義本尋一句,詮一義,或一句,詮無量義。束為法門教本聞慧,行本思慧,義本修慧見真。

2.微發佛以四悉檀說,言辭巧妙,悅可眾心--初聞世界,微有解生(教)。初聞為人對治,生善破惡(行)。初聞第一義,入理(義)。束為法門小乘三解脫,大乘三德秘藏。

3.湧泉佛以四悉檀說法,文義無盡,法流不絕--若聞世界,說一句解無量句(教)。若聞為人對治,起無量行恒沙法門(行)。若聞第一義,理若虛空,遍一切處(義),束為法門四無礙辯

4.繩墨佛以四悉檀說法--初聞世界,裁愛見之邪教(教)。若聞為人對治,遠離非道。入於正道(行)。若聞第一義,裁愛見之此岸,得至彼岸(義)。束為法門八正道。

5.結鬘如結華鬘,令不零落--世界結教,為人對治結行,第一義結義。束為法門:三業(口身意)無失。

或有翻亦五:

1.由(皆由聖人心口)--一切經律論 (世界/教)。一切契理行,相似行 (為人對治/行)。一切世間出世間方便究竟義 (第一義/義)。

2.世界(緣),為人對治(事),第一義(理),

3.法本如前釋。

4.貫持、能縫--教,章句不亂,堪可說法。行,依經則行正,違經則行邪。理,理所不印,墮六十二邪理理所印者,會一究竟道。

5.善教世界(語),為人對治(行),第一義(理)。

 

世界(教)

為人(行)

對治(行)

第一義(理/證)

意趣

法本

金口所說,一言派出無量教

示人無諍法,

如教修行

一句詮一義,或無量義

一切不可說,悉檀有言(聞思修 三慧)

微發

微有解生

生善

破惡

入理

言辭巧妙,悅可眾心(三解脫/三德)

湧泉

說一句,解無量句

起無量行

恆沙法門

理若虛空, 徧一切處

文義無盡,法流不絕(四無礙辯)

繩墨

裁愛見之邪教

入於正道

遠離非道

裁愛見之此岸,得至彼岸

八正道

佛言教

結教行理,令不零落

(由)

一切經律論

契理行

相似行

世間,世出,方便,究竟

皆由聖人心口

 

(縫)

章句不亂,堪可說法

依經則行正

違經則行邪

理不印,62邪,理所印,一究竟

貫持教行理,令不零落

善教

 

 

又以「蕅益」二字為例做四悉之釋:

蕅益者,乃大師淨業之號。蕅,謂蓮具六之位,蕅、名字二位,荷觀行、相似二位,華分證位,蓮究竟位。師示居名字位中,故曰,益,四悉檀之益(解在後文),意現在五濁淤泥,但得名字四益,若珍池華敷,得蓮臺之四益[10]

 

以下舉經文幾處為例,分別以四悉解之

【要解】如是我聞--

便蒙鈔

1.三世諸佛經初,皆安如是我聞等,佛佛道同,不與世諍,世界悉檀,

2.大論云,舉時方,令人生信,為人悉檀,

3.對破外道阿、歐[11]二字,不如不是,對治悉檀,

4.信順者,信則所聞理會,順則師資道成,第一義悉檀也,

 

解】此等常隨眾,本法身大士,示作聲聞,為影響眾;今聞淨土攝受功德,得第一義悉檀之益,增道損生,自淨佛土,復名當機眾矣!

故此等深位菩薩,必皆求生淨土,以不離見佛,不離聞法,不離親近供養眾僧,乃能速疾圓滿菩提故(事是大因緣,理是秘密藏,不可忽過)

便蒙鈔

約迹,為常隨眾,約本,則是法身示作,為影響眾,若約得第一義悉檀,為當機眾。

三寶之境,乃菩薩所證三德秘藏,究竟第一義悉檀,故云圓滿菩提也。

 

【要解】世界及佛,皆言有者,具四義(四悉檀)

1.的標實境令欣求故(世界)。

2.誠語指示令專一故(為人)。

3.簡非乾城陽燄,非權現曲示(非魔),非緣影虛妄,非保真偏但(非邪),破魔邪權小故(對治)。

4.圓彰性具,令深證故(第一義)。

便蒙鈔

乾城,乾闥婆幻現之城,曠野深山多有,及蜃樓海市等,皆妖氣所現。

陽燄,春時平地所起陽氣,遠看似水,近看則無。

非權現曲示者,李長者華嚴合論》,西方是權現,曲為小根所示。

非緣影妄者,破末世眾生以第六意識所緣法塵影,以為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謂西方在心外。

保真,乃藏教保真涅槃化城也,法華經云,我今為汝保任此事,終不也。

偏,謂藏教之偏真,但,謂別教之但中。謂西方二有,乃圓教之妙有,非偏非但也。

破魔邪權小,故為破惡益。圓彰性具,令深證者,西方依正二報,皆我心中本具之物,若不往生,不能得其受用。若往生時,本具之物全顯現,故曰入理益也。

《講義》

1.標顯,西方依正,現在實境,令眾生心生欣慕,求生彼國,此世界悉檀,令得歡喜,

2.誠語示,令專一,釋迦六方佛以誠語示,持念佛法門,令得專一其心,淨念相繼,此為人悉檀,令得生善益,

3.西方依正,實有,非同

乾闥婆城,幻現(曠野深山常見,倏有無,同妖魔之氣所現)

陽燄田間游氣(春晴伏地可見,遠看似水,近看無,渴鹿逐陽燄,錯認

權現曲示,華嚴合論之偽(李長者謂西方是權現,曲引小根所示,特破之)

緣影虛妄(第六意識,是緣塵分別影事,舉體虛妄,此破末世眾生,認緣影真心,西方依正,在心外)

保真偏但(上破邪魔,此破權小,保真,藏教保真涅槃,法華經,我今汝,保任此事,終不虛偏,藏教之偏真但,別教之但中今西方依正二有,圓教圓中之妙有,非偏非但,此對治悉檀,令得滅惡益,

4.圓彰性具,令深證,圓彰西方依正二報,自性本具,雖過西方十萬億剎之外,不出唯心,無邊剎土,自他不隔於毫端,令悟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而得深證受用,此第一義悉檀,令得入理益,[12]

 

【要解】問化作眾鳥何義?答:有四悉檀因緣(此經悉檀,皆是第一義,具下三悉)。

1.凡情喜此諸鳥,順情而化,令歡喜故,

2.鳥尚說法,令聞生善故,

3.不於鳥起下劣想,對治分別心故,

4.彌陀,令悟法身平等,無不具,無不造故,鳥彌陀,鳥法界藏身,令聞法,悟入法界藏身,無一法不具,無一法不造,得入理益,

便蒙鈔總結小本阿彌陀經與其他經說之異,判此經乃「純圓/第一義」之教:

彌陀者,法界藏身,令聞法者悟入法界藏身,無一法不具,無一法不造,得入理益也。…..迥異他經他經具四教/四悉,此經純「圓教四悉,圓教第一義諦之教,第一義諦之人,於圓教中,分證四悉。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故為圓融法界標指,又為第一義諦悉檀也。

《親聞記》:

初問,彌陀既有願力神通,何不直令眾生斷惑證道,而須化鳥說法,以攝化群生,是有何義?次答,令眾生得四悉檀利益,……

1.以識情,喜觀諸鳥,彌陀順其情而化之,令眾生睹而聞,得歡喜益,

2.鳥是動物,尚解說法,人萬物之靈,胡可不鳥乎,於是聞之,益加精進,令得生善益,

3.知鳥能說法,作善友想,人鳥平,不於諸鳥起下劣分別之心,令得破惡益,

4.若知鳥彌陀法界藏身,聞其說法,悟入法界藏身,生佛平,無一法不具,無一法不造,是第一義悉檀入理益,

《講義》

1.世界悉檀--凡情喜此諸鳥,彌陀隨順凡情而化,令得歡喜,

2.為人悉檀--化鳥說法,事出奇特,令聞,咸念三寶,而得生善,

3.對治悉檀--鳥能說法,未可輕視,不於諸鳥,起下劣果報想,令得滅惡,

4.第一義悉檀--甚深究之義,生佛一,鳥彌陀變化所作,鳥彌陀法界藏身,無一法不具,無一法不造,理具事造,令得入理,此經圓頓教。

結云若得「第一義」悉檀,就具足前三悉檀;因為前三「事造」不離後一「理具」,

 

【要解】

念三寶,是從悉檀獲益:凡夫創聞,大踴徧身,是歡喜益;與三寶氣分交接,必能發菩提心,是生善益;由此伏滅煩惱,是破 惡益;證悟一體三寶,是入理益也。

便蒙鈔

念三寶是從悉檀獲益,親證一體三寶,圓獲四益,凡夫有二觀行(外凡),相似(內凡),

1.乍破無明,創聞佛性之理,自然踴躍,普徧通身--教歡喜地,

2.乍入聖位,一體三寶,氣分相應,自是菩提心開發--教發心住,

3.由此分破無明煩惱,德--破惡,

4.證悟一體三寶,三德三身等,約德--入理

四益,意雖在,四教通,具四教道品,四教俱圓,當案四教、六即說之

親聞記

三寶,是所念,行人淨心能念,從住持三寶,而親證一體三寶,圓獲四益,故曰是從悉檀獲益,此總標,

凡夫有二1.心心念彌陀,念念息幻塵,是觀行外凡,2.粗垢先除,六根清淨,是相似內凡,

1.創聞佛性之理,得未曾有,自然踴躍,滿身歡喜,是世界悉檀歡喜益,

2.從別初地,圓初住,證入聖位,豁破根本無,自心一真理性相契,三寶之氣分交接,從是三菩提心圓發,三諦善生,是為人悉檀生善益,

3.由此無煩惱分伏分斷,斷德,對治悉檀破惡益,

4.證悟自性實相覺慧之法寶,般若德,報身,證悟自性本覺理體之佛寶,法身德,法性身,證悟自性理智不二之僧寶,解脫德,應化身,此智德,第一義悉檀入理益,

《講義》

1.以同居淨土凡夫,創聞情無情,同宣妙法,大喜遍身,是歡喜益,

2.別相三寶,一體三寶,氣分交接,必能發菩提心,是生善益,

3.由此發心起行,伏煩惱,斷煩惱,喻如濁水靜深不動,灰土自沉,清水現前,去泥純水,攪不濁,心中煩惱伏斷,是,是破惡益,

4.悟證一體三寶,人人具足,是入理益

 

【要解】

諸佛皆徹性體,皆照十方,皆可名無量光。而因中願力不同,隨因緣立別名,彌陀為法藏比丘,發四十八願,有光明恒照十方之願,今果成如願也(可悟心佛)。

便蒙鈔

隨四悉檀因緣,立別名也,若但約釋,則諸佛體同,不能立其別名。立別名者,必假因緣,不然,則墮無因之過因緣者,為眾生作四悉因緣也

1.彌陀為法藏比丘者,世界悉檀

2.發四十八願者,為人悉檀

3.有光明恒照十方之願者,對治悉檀

4.今果成如願者,第一義悉檀也。可悟心佛者,點示入理益也。

親聞記

諸佛同證心要,同證寂照之理智,有無量光之德用,所十方諸來,同共一法身是,是諸佛光,能遍照十方,彌陀同無量光,

而今彌陀別無量光,乃為眾生作四悉檀因緣而立,是因中願力不同,彌陀往昔在世自在佛所,捨王位榮祿,發心出家比丘,法藏,於佛前曾發四十八大宏誓願,其本願中,我作佛時,頂中光,勝於日月百千萬倍,,願我作佛時,照無數天下,幽冥之處,當大,諸天人民,以蜎蝡,見我光,莫不慈心作善,來生我國。以此別願所致,立無量光之

作四悉因緣,1.彌陀因中法藏比丘,隨順眾生,是世界隨樂欲義,2.發四十八願,以弘願攝善成淨,是為人隨便宜義,3.有光恒照十方之願,以破眾生黑暗,是破惡隨對治義,4.今成佛果,願而償,現無量光,是第一義隨入理,

4.眾生機熟,聞睹光,得悟第一義,點示入理益,3.若障重,睹聞而眾罪齊消,是對治,2.而信心堅固,善根增長,是為人,1.若祇種善因,以帶業往生,是世界,於此可悟佛矣,

《親聞記》解說諸佛同名無量光,及彌陀別稱無量光之同異,除了因中願力超勝於諸佛之外,也由此別願而為眾生作四悉檀之因緣,令得四種利益。又從眾生兩邊,分別說能作(法)」四悉(1-2-3-4),所受(機)」四益(4-3-2-1),其次序相反,而設想周全,更顯示了彌陀之三緣慈悲[13],無所遺漏眾生之各適其性[14],皆得其益。

 

【要解】

悉檀四益,後三益,事不孤起,儻不從世界深發慶信,則欣/厭二益,尚不能生,何況悟入理?佛唯事持達理持,所以彌陀聖眾現前,是「本性」明顯;往生彼土,見佛聞法,是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便蒙鈔

此經正宗分,信願行三資,不出四悉,

1.初廣陳依正妙果啟信,世界悉檀也,

2.次特勸發願,為人/對治悉檀也,

3.正示立行,乃即事持達理持,第一義悉檀也,

若無世界悉檀,必不能發願立行……唯有從第三執持名號中,事持達入理持,乃名為念自佛

分證以下,縱念自是念他,有能念/所念,法執未忘

分證以上,縱念他是念自,自他不二,

所以,其人臨命終時,彌陀聖眾現前,本性顯,證自性法身德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往生彼土,見佛聞法,成就自性中本有慧身,不由於他悟,發心住菩薩,得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也。

親聞記

悉檀,遍施,四益,

廣陳依正妙果以啟信,得歡喜益

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生善為人,破惡對治,

正示行人執持號以立行,事持達理持,入理益

世界悉檀歡喜益,前一悉檀,生善/破惡/入理,後三悉檀然三益事,不仗他佛之緣,不能孤然得益蓋不從世界悉檀,見依正妙果,深發慶信,發願中,欣求極樂之生善益,厭離娑婆之破惡益,尚不能生,何況事持而能悟入理持,顯性佛乎

能得四悉利益,唯憑念他佛之力,事持達理持,彌陀聖眾現前時,就是吾人本性顯明也若未得理一心,縱念自佛,念他,以有能/所法執未忘若證理一心,縱念他佛,是念自佛,以達自他不二。所以是人臨命終時,往生彼國,見佛聞法,自性本有慧身顯現,不由他人開導造作而悟,

名雖無量,世所共稱,不出悉檀因緣,取因行以彰名,隨果德而立號,表性德,顯相用,攬行以破惡,從願以生善,字統其他萬德雖舉一隅,顯佛號雖祇一德以彰,仍具四悉檀義,而因果性相,弘願之萬德,佛佛俱同,德德備,有劫國號,住行壽命,隨機有淨穢長短之別,若具足說之,無有窮盡矣,

十方諸佛,原從法身理本,垂於應化之跡,必然廣結良緣,法種遠播,能令世出世間一切眾生齊臻佛果,用世界悉檀於娑婆,施以至尊嚴隆重之教乘,詮揚極樂依正之妙用,以為人/對治悉檀,啟大悲救苦之心,沁深入於生死苦海,行第一義悉檀,發大慈樂之心,接引眾生於蓮邦,契證無量光壽,其唯阿彌陀佛而已!所以十方諸佛,欽承讚嘆於上無量輔處群靈,圍繞親近於下眾星之拱北極,似萬派之朝東海,豈非三義特勝,得諸佛偏讚,眾生偏念

《講義》

1.慶聞佛說,慶遇良緣,得歡喜益,

2.欣慕極樂,欣修淨業,得生善益,

3.厭離娑婆,厭棄五濁,得破惡益,

4.悟唯心淨土,悟自性彌陀,得入理益,

倘無第一悉檀,二三尚不可得,何況能得第四耶,

又云:

1.佛說極樂世界,依正莊嚴,能令發歡喜心信入,世界悉檀,得歡喜益,

2.能令觸動宿世善根種子,起欣求心,為人悉檀,得生善益,

3.能令一心執持,以正念斷除妄念,魔障諸難,得以遮遣,對治悉檀,得破惡益,

4.能令從事持,而入理持,法身體性,豁然開發,第一義悉檀,得入理益,

 

【要解】佛有無量德,應有無量名,隨機而立,……舉一隅,仍具四悉,隨一一名,顯所詮德。

便蒙鈔

名,謂假名德,乃實德。德既無量,隨德立名,名亦無量。世所共稱者,乃隨四悉檀機而立也。……因果性相行願等,法法皆通,故說之不盡也。

便蒙鈔

彌陀種種教啟,此經十六觀經等,能令眾生得四悉檀,……實相體性開發,往生淨土也。

以名召德,名雖假而有其用,德乃實而應所求,眾生稱名,佛德迴施,念佛者即得佛之受用;此乃他力信仰之特色也。故云:後三種悉檀之益,若不仗「他佛」之緣,則不能得;眾生乃由佛說世界悉檀,而聞見淨土「依正」之勝妙,而發起樂欣求之願生心,及厭穢脫苦之出離心,進而一心專稱彌陀佛名,由事持之「淨念相繼」,而「不假方便自得心開」,悟入理持,借果德佛而顯自性佛。總之,唯憑念「他佛」之力,能得四悉之益者,即事而達理持,則平生與臨終,聖眾現前之時,即是個人本性之顯明,如是親證自他不二也。

 

【要解】

法門不可思議,難信難知。……佛智鑒機,知眾生成佛緣熟,無問自說,令得四益:如時雨化,故「歡喜信受」也。身心怡悅,歡喜;毫無疑惑,信;領納不忘,受;感大恩德,投身歸命,作禮;依教修持,一往不退,而去。

便蒙鈔

1.身心怡悅,世界/歡喜益,

2.毫無疑惑,領納不忘,為人/生善益

3.感大恩德,投身歸命作禮,對治/破惡益。

4.歸命於佛,便破九界之惡,依教修持,一往不退而去,第一義/入理益

親聞記

橫超帶業之淨土法門,全事顯理,全理成事,事理俱融,絕絕思偏空三乘信力所,之難信,非六凡陋劣智力所知,之難知,佛意高深九界莫測,無一人能問,來以三輪不思議力,大圓鏡智鑒機,無謀而應,照見眾生善根已熟,憶佛念佛之法,正合其機,故為不請之師,不待人問,自動宣說,令眾生得四悉檀利益,受其化,大旱之甘霖,適時契機,聞說大法,歡喜無量,頂戴信受,

1.身心怡悅歡喜,世界悉檀歡喜益

2.無疑信,不忘受,為人悉檀生善益

3.感大恩德,示淨土法門大恩,教令念佛大德,聞至教,身心頂受歸命,歸命佛界,便破九界之惡,對治悉檀破惡益

4.遵佛所囑,依教奉行,一往直前,徑登不退,而去,第一義悉檀入理益。

但能往生淨土,便登圓三不退,藏通別思議法門可比

《講義》:

1.聞佛所說此不思議法門,得未曾有,幾得雨化禾,春雷躍鯉,歡喜信受,身心怡悅,若身若心,怡然自得,歡悅無量,此世界悉檀,歡喜益,

2.毫無疑貳,以佛具五語可信,更加六方諸佛,各出廣長舌相,同音讚歎,固然毫無有疑貳,信之深,領納不忘,既信佛說,自然言言領納識藏,不忘不失,此信受,為人悉檀,生善益

3.感大恩德,投身歸命,作禮,能令眾生,出死苦,得涅槃樂,是大恩大德,佛於娑婆五濁惡世,成無上道,說難信法,欲令眾生,信願修持,同出五濁,是泛寶筏於生死海中,普度眾生,同登涅槃彼岸,感此大恩大德,投身歸命,名為作禮,此對治悉檀,破惡益,既歸命於佛,常隨佛學,自得破除三惑五濁之惡

4.依教修持,一往不退,而去,依不思議教,修不思議法門,成不思議感應,圓證三不退,一往直前,疾趣無上果覺而去,此第一義悉檀,入理益,證入第一義諦之理,流通分

佛說四悉,令眾生得四益,此乃圓教之外三教的分別說,而淨土門但以持名念佛,得生淨土,簡易而超勝但能往生,即登三不退」,故此經乃「圓」教四益,而非「藏通別」三教也。《要解》及便蒙鈔》《親聞記》從始至終,以四悉檀以析論全經之內涵,乃至「流通分」結語亦如是。因為是「橫超、帶業」之法,不歷三祇而預補處位,不斷煩惱而得涅槃分,其中之「事理」圓融,而不可思議;乃釋尊與彌陀以「大圓鏡智」照見娑婆眾生之「善根」已熟,而時值「末法」五濁,唯應信受願生持名之法而徑生極樂,見佛聞法速成佛,是為第一義入理之悉檀。故序分以「不問自說」,起眾生之仰信而受佛化;正宗分略說極樂依正種種莊嚴,導眾生之欣慕而願往生,此過程,眾生之心已漸調柔樂欲,流通分又以十方諸佛之同聲證勸,令眾生廣聞而歡喜頂戴、依教奉行也。也就是說,因為西方極樂,沒有眾苦,但受諸樂,阿彌陀佛,今現在說法(世界),慶幸信仰,得歡喜益欣慕極樂(為人),生善之益厭離娑婆(對治),得滅罪之益如是事相入手,勤於稱念佛名,若得一心不亂,由事持而達理持, 悟自性彌陀,入唯心淨土,終極的(第一義)入理

     「凡情」眾生,此生「未斷二惑」,而聞此四悉檀,於第一義之理不得勝解,亦可「帶業往生」,到彼見佛聞法,「六識縱橫自然悟,未藉思量一念功」,大開圓解,速證無生。 

《講義》又針對淨土門之四悉四益,總結云:

1.世界悉檀,得歡喜益,聞佛說有西方極樂世界,清淨莊嚴,國中有佛,現在說法,心生歡喜,

2.為人悉檀,得生善益,聞說欲生彼國,親見彌陀,只要執持號,即為多善根福德因緣,知念佛能生善,

3.對治悉檀,得滅惡益,依教專修淨行,念念相續,而得滅除身口意三業之惡,

4.第一義悉檀,得入理益,教令持念佛,念到日久功深,豁悟實相第一義諦之理,得「理一心不亂」,是四悉普益,

更於結語,勉勵大眾云:

我等應如何而去始得?好把世間名利,拋去撇去;一切惑業,休去歇去?一聲阿彌陀佛,死心念去修去,求生極樂,五清淨土去,疾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去;切莫走向其他差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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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一】

    《俱舍論》卷23以聲聞之三生得果,配於「」三位:第一生起「順解脫」分(下種),於第二生起「順抉擇」分(成苗),於第三生「入於聖位」乃至得解脫(結實)。天台宗則以佛化益眾生三階段:下種,將成佛之種子播於眾生心中,乃最初之結緣調熟,佛種成長,近於開悟之臨界解脫,破除無明,脫離諸苦。此三者是從佛受益,亦稱三益。以此配合《法華經.化城喻品》,聲聞、菩薩等大眾,昔在大通智勝佛會下聞《法華經》而信受領解(下種);之後,志樂小法而深著五欲,如來乃施設種種方便以誘導之(調熟);至靈山會上,在聞《法華》而得當來成佛之記(解脫)。《法華玄義》卷一:

巧為眾生作頓、漸、不定顯密種子,中間以頓漸五味調伏長養而成熟之,又以頓漸五味而度脫之。

法華文句》一:

且約三段示因緣相:眾生

1.久遠蒙佛善巧,令種佛道因緣2.中間相值,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而成熟之3.今日雨華動地,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

又,久遠為種,過去為熟,近世為脫……

又,中間為種,四味為熟,王城為脫--今之開示悟入者。

又,今世為種,次世為熟,後世為脫--未來得度者。

一佛之教化而完全,眾生或亘三世,或於一生,由菩提種而得道成佛。《法華玄義》二:

無謀之權,稱緣轉變,若遠若近,若種若熟若脫,皆為一榮故。

釋印順《成佛之道》通論解脫道,經於種熟脫,修證有遲速,非由利鈍別。在「解脫道」的修行中,都是 經歷了「種熟脫」三階段的1.初聽佛法,起厭離從此種下了解脫的善根。2.之後,見佛,聽法,修持,使解脫心種成熟。3.最終,一切成熟而證果。有些佛弟子,聽法當下悟入而證果;有勤苦的修學了一生,還不能得道。今生修行而能不能證入,遲入或速入,決定於過去生的修習。過去沒有種下解脫心種,現生初生厭離心而修行,就想迅速證果,怎麼成?如前生已修到了成熟,今生出頭來,見佛聞法,便能證悟了(甚至不再用功,就圓證)。信行人與法行人--重於依師,以為先,根;重於自力,為先,根;都要經歷種熟脫三階。

此處以四悉檀配之,則是世界(下種)為人對治(調熟)第一義(解脫)

「調熟」與「攝受」是佛陀教育、引導眾生所用的方便。「調熟」是讓眾生善根增長(培育);「攝受」是佛菩薩以慈悲心包容、吸引並救度有緣眾生。在淨土門,阿彌陀佛對眾生,身光調熟而起信行、以心光攝取而得往生[1]

身光是色相—眼見而確知又可配以四悉檀

1.常(圓)光:相好—世間、第一義悉檀,《甄解》:「圓明無礙,無時不照」;恆常自發,永 不磨滅。《悲華經》:「常光照於無量無邊百千億那由他諸佛世界。

2.放(現)光:神通—對治、為人悉檀, 應機施化,有起有滅。《甄解》:「以光驚悟,有時而照,現收隨宜,故或曰之現起光,亦名神通光」。

是智慧—冥加而護念, 照破眾生之無明(煩惱)。

1.照法:真俗雙鑒(如理/根本)智--真諦實智—實相身,見眾生界自性清淨(無著),法性真理,唯佛盡證。

2.照機:普應群品(如量/後得)智--俗諦事智—為物身,通達無量無邊法界(無礙),世出世法,唯佛通達。

佛有「身光」與「心光」之分,應不同之根機而攝受;眾生亦有「眼見」與「心見」之別,依各自之因緣而得益;然究竟言之,身/心之光一體,眼/心之見同歸。佛慈悲攝受之光,普應諸品,遍照眾生。既然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則十方三世一切眾生,皆得佛光之照、佛願之度,雖似有身/心、常/放之異,只是佛之方便、眾生之分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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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教、行、義

   法本不可說,悉檀可說,不外乎「教、行、義」三事,天台宗以此統攝佛法(經文)的全貌:

    教(教法/語文):如來金口之宣說、三藏經典之表法--五時八教

    行(實踐/軌範):依教理而起之觀心、戒律、行持 (一念三千、一心三觀)

    義(真諦/實相):經典與實踐所指的究竟真理—藏通別圓各自對應之斷證

此三或開為「教、行、理、證」,概括全部佛法的框架,從學理到實踐的完整次第:

   教(教法):佛所說的言語、文字與經典,引導眾生入道的言教與軌範。

   理(義理):教法之道理與實相(因果、空性、四聖諦),是所詮的內涵。

   行(修行):佛弟子依教奉行的修持,戒、定、慧,誦經、禪定、利他。

   證(證果):實修之功德圓滿,親證涅槃的清淨。

與此類似的有「聞思修證、信解行證、信願行證」……不同表法。或併為三事,而有不同的組合,差別在第三字:

1.教、行--(深奧法義、文義無盡)經教文字、音聲、觀心的含意。多見於天台宗(《法華玄義》《觀心論疏》)解釋經文與大義;依佛陀的言教所起的觀心、實踐。而契入甚深義理與真實。

2.教、行--(諸法實相、本具理體)佛法之體性/事理的通達、契合。天台智者對經題(《法華經》《觀無量壽經》)通/別的義理判釋。佛隨眾生機緣所說,眾生依教奉行,契入名言所詮之本源實理(實相、法性)。教是能詮的語言,行是契入的實踐,理是所契的體性,三者相相通。

3.教、行--(親自證悟、獲得果位)從學教、起行而實證其真理。通攝一切佛法,或判定正、像、末三時的標準。佛留下的教法、經典,依此教典而奉行(修戒、定、慧),依修行之功而親證涅槃。重於「因果與修證的完整」教行是因,證是果。《十地論》:「一切諸佛法輪,皆悉受持者,謂教法。……攝受一切佛菩薩者,所謂證法。……一切諸佛所教化法,皆悉守護者,謂修行法。」《義林》六本:「具教行證三,名為正法,但有教行,名為像法,有餘無餘,名為末法。」《法華玄義》五:「乘有三種,謂教行證。」同釋簽曰:「五品乘教至六根,六根乘行至初住,初住乘證至妙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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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緣慈悲

       前引《便蒙鈔》云

法身本覺性體,報身乃始覺智圓,化身則慈悲應現[15]……諸佛慈悲,不可思議,名號功德,亦不可思議,故一聞佛名,不論有心無心,若信若否,皆成緣種,況佛度眾生,不簡怨親,恆無疲倦,苟聞佛名,佛必護念,

 

六凡迷於真諦--妄造幻有--分段生死\

以此二死之苦,故感三慈而憫念也,

三乘迷於中道--妄執幻空--變易生死/

 

大悲願力者,三緣慈悲喜捨也,

身以生緣慈緣假名,憫念六凡,

身以法緣慈, 實法,憫念九界,

法/以無緣慈, 法性,憫念十界,

 

以下即廣論三緣之慈悲

慈悲愛憐(惻隱)而與樂、悽愴(怵惕)而拔苦無拔苦,不成樂;無與樂,難除苦,慈悲有三緣:,

    1.從凡至聖之修行(所證)次第無緣[16](大)

    2.佛度眾生之應機(所緣)方便四無量、四悉檀、四攝法

有云

1.眾生緣,見眾生受種種苦,而不忍其苦,是小慈悲(孟子.公孫丑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乍見孺子將入於井,則有怵惕惻隱)

2.法緣,無人我,但見因緣生五蘊在「惑業苦」中循環,而願拔其苦,是中慈悲;

3.無緣,不靠對象、理論,自然而然的同理心,是大悲--這就是出世大善根,安樂淨土是法藏菩薩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所建立,[17]

或云

緣相

能起人

 

緣五陰,願與其樂--緣一切眾生,如父母、親

凡夫

有漏有為

緣眾生所需之物,而施之--見一切法皆從緣生

三乘

或有或無

緣如來--不住法相及眾生相

諸佛

無漏無為

豎有三品,橫通無局,或云二乘小(劃皮),菩薩中(破肉),佛乃大(徹髓),《親聞記》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只因妄想執著,故受三界生死諸佛乘大悲願,以拔其苦也,悲復有三種之別,

1.愛見悲,凡夫具此,如世人或見親,有意外之災,無衣與之衣,無食與之食,雖拔其苦,但是人分親疏,地分遠近,親者則慈悲救濟,疏者則置之不顧,有情見之悲,又同類有苦則救之,非同類,則非唯不拔其苦,反以殘忍心待之,如世俗人之食雞豬鵝鴨,魚鱉蝦蟹,……情見未忘,

2.法緣悲,二乘具此,二乘聖人,觀一切法,皆從因緣而生,緣生無性,當體空,以此空法,示教利喜,拔六凡執有之苦,

3.同體悲,諸佛菩薩具此,諸佛觀九界眾生,是諸佛心內之眾生,諸佛之心,豎窮橫遍,故無一眾生不在佛心內,故皆同體,眾生病我病,眾生苦我苦,捨己從人,觀九界眾生,與我一體,拔眾生苦,拔自己苦,自他不二,

就眾生而言,依其心所現之狀態,相應於三種慈悲及四種國土

此一念之心,不可窮盡,則知依心所現,十方世界,亦不可窮盡,

依一念我執心(愛見),則現同居,若是善念,則現三善(天、人、阿修羅)世界,若是惡念,則現三惡(地獄、鬼、畜生)世界,

依一念法執心(法緣),則現方便土實報土界,

依無執心(無緣),則現常寂光,無豎可窮,無橫可遍,

又良賁《仁王經疏》,悲有四種:

1.外道異生,起愛(著)見(解)悲;

2.聲聞、獨覺, 緣「欲(界)苦」,起觀行悲;

3.菩薩平等利樂,得(自他)同體悲;

4.諸佛世尊, 任運教化,不緣眾生與法性,得無緣悲,

說三緣或四緣,皆從所緣之內容而分等級,乃至有次第轉進之歷程,此常態之說,

    有問:法緣(無緣)不見「我人眾生及諸法」相,云何行慈?

1.由見我法二空乃至無空無不空,而念諸眾生妄我人/虛法所纏縛,深可哀湣,是故2.為眾生說如是法,令彼心開意解而離苦得樂,是如法之慈悲,

或從諸佛菩薩常以大慈之心、平等之智」,緣念一切眾生,令其皆得安隱快樂,因此,此三緣」不是分凡夫、二乘、菩薩」之層級差別,而是諸佛所具而應機施用於三種有情,《親聞記》

      諸佛具此「三緣」,所以見四生如赤子,觀三界以同情;哀憐悲憫,念念不忘,如世之慈母,憶念其子也,諸佛常念眾生,居生死苦,故以三緣而憫念之:

以生緣慈悲,憫念六凡眾生,令離分段生死;

以法緣慈悲,憫念二乘眾生,令離方便/變易生死;

以無緣慈悲,憫念菩薩,令離實報/變易生死,

       1.眾生緣,觀一切眾生,猶如赤子,運大慈心而布施之,

       2.法緣,觀一切法,皆從因緣和合而生,了無自性;雖無自性,而能拔濟之,

       3.無緣,無心攀緣一切眾生,而能任運拔苦、自然與樂,

應物隨機雖有三種,究其實相,眾生與佛,「法性」一體,故無(能所)緣而同體:事理體一,生佛原同,無緣之慈,不謀而應,今之所說阿彌陀佛之慈悲,乃大之大、出世之出世也,《親聞記》云

佛觀察時機既至,無問自說(阿彌陀經),是徹底無緣大慈之所加被、攝持,

十方諸佛,皆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此種慈悲,稱性而起,不可思議,

諸佛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從性海流出,任運被機,不謀而應,故不可思議,

此經(法門)之大慈大悲,具體顯示於阿彌陀佛「普攝一切眾生」之殊勝方便:名號功德:

而諸佛名號功德,亦不可思議,故一聞佛名,仗不思議力,故不論有心無心,若信若否,能得佛名,一歷耳根,皆成將來得度因緣之種子,

諸佛名號功德,全性成修,全修顯性,從性立號,以德彰名,故名號功德,亦不可思議,故但得聞佛名,無一不成佛也,

所謂以名召體,實相以名召德,罄無不盡實德而立假名,假名召實德眾生稱名,感應,眾生之佛性與彌陀之果德,同體而無緣也,

    由慈悲心而發菩提心,進修六度萬行,長劫精勤而不退,此乃菩薩行成佛之道的特色,《發菩提心經論》<發心品>第二:

菩薩見諸眾生,無明造業,長夜受苦,捨離正法,迷於出路,為是等故,發大慈悲,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救頭燃,一切眾生有苦惱者,我當拔濟令無有餘,

娑婆菩薩的慈悲心如此,若往生極樂則有兩種「示現」:

  一生補處:智門遊戲(隨順佛願)—周遊諸剎,普修供養,多集功德,聞法悟入

  自在化現:悲門普入(除其本願)—常遊穢土,現種種身,慈悲為物,弘讚一乘



[1] 四悉檀【中國佛教】佛教詞典 

[3] 釋證自《悉檀之研究

[4] 釋圓融<從《大智度論》所引文獻探四悉檀之宗趣>

[5] 釋本圓<探討「四悉檀」之意趣──以印順法師的著作為主>,

[6] 林文彬<智旭《周易禪解》之「四悉檀 及其釋義> 

[7] 如蕅益要解》云:今聞淨土攝受功德,得第一義悉檀之益,增道損生,自淨佛土,復名當機眾矣。 

[8] 詳【附註一】

[9] 詳【附註二】 

[10]  寶靜要解親聞記》轉引此段文字云:師又名蕅益,乃修淨業之號。蕅謂蓮具六即之位,蕅喻理即、名字即二位,荷喻觀行、相似二位,華喻分證位,蓮喻究竟位。師示居名字位中,故曰蕅也,益者,四悉檀之益,意謂現居五濁淤泥,但得名字四益,若珍池花敷,則得蓮臺之四益,故稱蕅益也。

[11]阿歐,此云有無,謂外道經書前,皆安阿歐二字,標其所計,不出有/無二見,部內所言,不出所計也, 

[12] 此段於便蒙鈔》及《親聞記》皆有,詳略不同。

[13] 詳下文,及象山慶<正道大慈悲,出世善根生>

[14] 象山慶<各適其性,各取所需>

[15] 又云:受用身,乃自受用報身,四智心品,又名法門身,妙宗云,八萬四千陀羅尼為,第一義為,種智為,慈悲為,無漏為,四辯為,四十不共法為,二智為,如藏為,三三昧為,定慧為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故合寂也,

[16] 《大般若經》:「一切智智相應作意(菩提心),大悲為上首(慈悲心),無所得為方便(般若/法空慧)。」印順法師學佛三要》據此三要列舉人天→二聖→菩薩的相應心行:

信願─希聖希天→出離心→菩提願

慈悲─眾生緣慈→法緣慈→慈悲心

智慧─世俗智慧→偏真智→般若智

[17] 《大論》20:「眾生緣,多在凡夫人行處,有學人未漏盡行。法緣,諸漏盡阿羅漢、辟支佛。無緣是慈,但諸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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