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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泉利快評/北檢意識形態作祟?vs北高檢署現在竟然堅持:溫水煮青蛙不可輕縱.
2022/05/13 14:21:18瀏覽321|回應0|推薦3

林泉利快評》北檢意識形態作祟? 

2022/05/13  

中時旺報網路言論版 

 林泉利 

針對之前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被訴涉嫌與陸生周泓旭共謀,替中共發展組織,因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5人無罪,經北檢上訴後,稍早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結,13日判決王炳忠等5人仍然無罪。檢方如果繼續不服可上訴,但須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相關規定。這個結果,形同打臉北檢的起訴。 

 

檢方指控,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及王父王進步4人接受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趙超指示,共組「新中華兒女學會4人核心決策小組」、「星火秘密小組」等在台發展組織,王炳忠另以「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社團組織為掩護,吸收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階層人士,涉違國安法。 

 

一審時法官認為,王炳忠等成立的組織與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為宣揚理念而成立有關。也就是說,「星火」及「燎原」等名詞,是新黨青年軍在政治場合上的慣用語詞,無法憑此認定王炳忠等人使用「星火小組」一詞,就是組成「秘密」小組為中共發展組織,所以判決王炳忠等人無罪! 

一審法官如此澄清相關組織的成立並沒有違反國安法規範,但檢方還是堅持上訴。也因為沒有明顯新事證可以入渠等有罪,所以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維持判決5人無罪。筆者認為或許北檢配合相關單位希望羅織罪名讓王炳忠等予以定罪,讓新黨這些與中方友好的年輕政治人物有所忌憚。 

殊不知因為攸關憲法保障言論與人民有集會自由牴觸時,一、二審法官很難認可檢方假嚴格國安制約,而犧牲相關的民主國家好不容易建立的自由內涵....所以筆者舉雙手支持法官維持一審原判,當然更希望檢方排除意識形態干擾,不要再堅持上訴了!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 

 

原稿 林泉利快評/ 

木不仁的北高檢署現在竟然堅持:溫水煮青蛙不可輕縱.. 這就是台灣的狗屁言論與集會自由! 

我們到要看新任檢察總長與蔡清祥部長如何配合上訴最高法院,整死王炳忠些叛國匪諜們! 

 

維持原判就是還給台灣絕對的言論與集會結社的自由 

 

針對之前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被訴涉嫌與陸生周泓旭共謀,替中共發展組織,因為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5人無罪!經北檢上訴後,稍早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結13日判決,王炳忠等5人仍仍無罪。檢方如果繼續不服可上訴,但須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相關規定。這個結果,形同打臉北檢的起訴,是否鍥而不捨上訴到最高法法院,相信相關人員會在近內有所討論吧! 

 

回顧檢方起訴內容,大陸來台求學的陸生周泓旭於2014年5月間因為結識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因為4人受大陸官員指示,在台發展「星火祕密小組」等共諜組織,王父王進步則協助統籌陸方資金。檢方指控,四人接受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趙超指示,共組「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星火秘密小組」等組織在台發展。王炳忠另以「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社團組織為掩護,吸收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階層人士,涉違國安法。但在一審時法官出,王炳忠等成立的組織與新黨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為宣揚理念而成立有關。也就是說,「星火」及「燎原」等名詞,是新黨青年軍在政治場合上的慣用語詞,無法憑此證據認定王炳忠等人使用「星火小組」一詞,就是組成「秘密」小組為中共發展組織, 所以判王炳忠等人無罪! 

 

一審法官已經如此幫王炳忠等澄清相關組織的成立並沒有違法國安法規範,但檢方還是堅持上訴。或許並沒有明顯新事證可以入渠等有罪,所以這一回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維持判5人無罪。筆者認為或許北檢配合相關單位希望羅織罪名讓與王炳忠等一舉予以定罪,讓新黨這些與中方友好的年輕政治人物有所忌憚,殊不知因為攸關言論與人民有集會自由牴觸時,一二審法官很難認可檢方假嚴格國安制約而犧牲相關的民主國家好不容易建立的自由內涵....所以筆者舉雙手支持法官的維持一審原判,當然更希望檢方認了,不要再堅持上訴了!只是王炳忠等人國安法獲判無罪 高檢署仍然:溫水煮青蛙不可輕縱..換言之,上訴的機會還是有,我們到要看新任檢察總長與蔡清祥部長如何配合上訴最高法院,整死王炳忠些叛國匪諜們!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20513002903-262103?chdtv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513002650-260402?chdtv 

 

 

 

王炳忠等人國安法獲判無罪 高檢署:溫水煮青蛙不可輕縱 

13:382022/05/13  

中時 

  

 

王炳忠等人國安法獲判無罪,高檢署擬上訴。(本報資料照) 

字級設定: 

新黨王炳忠等人為大陸人士周泓旭在台發展組織涉犯國安法案,高等法院13日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高檢署對此表示,將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上訴,但據悉高檢署認為王炳忠等人行徑,對於國家安全的威脅如「溫水煮青蛙」,不可輕縱,內部已傾向決定提起上訴。 

先前檢方起訴指出,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等人,於2014年12月間,受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政黨局副處長及「上海市政府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指示,組成「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及「星火秘密小組」,涉嫌在台發展組織。 

隔年,王炳忠等人持上述兩對岸單位提供的資金,在台北市萬華區買房作為據點,其中王炳忠負責「燎原新聞網」,周泓旭則擔任顧問,並對該新聞網文章進行編審;林明正負責「新中華兒女學會」及「遠望雜誌」;侯漢廷負責「台大中華復興社」,各自彙報單位工作成果給周泓旭,以社團組織為掩護,藉舉辦活動、營隊、設立網站、經營網路社群粉絲團等方式,建立與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各階層人士接觸的管道,藉此吸收成員發展組織。 

 

 

 

王炳忠、侯漢廷等5人涉國安法 二審仍判無罪 

10:052022/05/13  

中時 

  

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被訴涉嫌與陸生周泓旭共謀,替中共發展組織,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5人無罪,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結13日判決,王炳忠等5人仍無罪。檢不服可上訴,但須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的相關規定。 

檢方起訴指出,周泓旭2014年5月間結識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4人受大陸官員指示,在台發展「星火祕密小組」等共諜組織,王父王進步則協助統籌陸方資金。 

去年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事證不足以證明王炳忠3人對國安造成「明顯且立即」危險,3人判無罪;周泓旭與王炳忠等人互動與一般朋友無異,未吸收加入中共組織,王進步經手處理陸資,因「正犯」無罪,「幫助犯」也不成立,周及王也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被駁回。 

 

當共諜替大陸發展組織?王炳忠、侯漢廷等人二審全無罪 

2022-05-13 10:04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王炳忠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文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明正及王炳忠的父親王進步,被控與陸生周泓旭涉「共諜案」觸犯國安法發展組織罪,一審判5人全部無罪;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維持判5人無罪。 

檢方指控,周泓旭2014年結識王炳忠、林明正、侯漢廷,接受中共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趙超指示,共組「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星火秘密小組」等組織在台發展。 

王炳忠另以「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社團組織為掩護,吸收現、退役軍人、青年、學生等階層人士,涉違國安法。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新中華兒女學會」是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為宣揚理念而成立,「燎原新聞網」是王炳忠成立的網站,「台大中華復興社」是台大討論議題的社團,都與中共培植內應勢力無關。此外,檢察官所指的組織名單,是王等人列冊的支持者,這些人未受招募納為中共組織的成員。 

一審指出,「星火」及「燎原」等名詞,是新黨青年軍在政治場合上的慣用語詞,無法憑此證據認定王炳忠等人使用「星火小組」一詞,就是組成「秘密」小組為中共發展組織,判王炳忠等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二審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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