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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 02:43:10瀏覽1076|回應3|推薦32 | |
二、三十年來,立法院打打鬧鬧早已不算是新聞,只偶而會上國際新聞網被當成笑話看。不過這次有個因素引起筆者注意。 據說在這次打人事件之前,某委員曾在議場(或某公共場所)比過第三隻手指。如果她堅持自己「家教很好」,顯然這一項還沒有人教過她。只要有點常識的成年人(有時甚至小孩子)都知道那手勢是代表什麼意思,正常男性一般都不會比出來,女性比出來,等於是自取其辱! 要想獲得別人尊重,必須先自己尊重自己。筆者工作的公司,有些同事講話也刻薄,但他們很少在我面前說。有次一位主管說了一句「三字經」,立刻跟我說「對不起」。在場還有別人,包括一位女同事。另一位主管問他:「我們這幾個人,你怎麼只跟她對不起?」原先那一位說:「因為她不一樣。」 台灣進口大量美國的影片和影集,一些美式動作也跟著學下來,不管好壞。比這種手勢是對人最大的侮辱,在任何地方做都可能討打,比說「三字經」嚴重多了(當然我也不贊成隨便問候別人的媽媽)。搞笑節目裡有時出現這動作,是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是禁忌,可能想強調戲中人惹的大禍,並不是隨時有人這麼比的 。希望國人要出國時切記這一點。 邱委員,請把「切勿比中指」這一項加進妳的家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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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