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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08:50:00瀏覽1990|回應4|推薦28 | |
剛到美國的時候,覺得他們對墮胎這事真是小題大作:幾乎每次大選都要拿出來炒一炒,一定要候選人表態是重生命( pro life ,即反對墮胎)還是重選擇( pro choice ,即贊成墮胎)。就像在台灣的候選人要表態是愛台灣還是愛中國一様。 國會裏每隔幾年就有關於人工流產的議案:懷孕第幾階段就不可以墮胎,墮胎應不應該有限制,手術之前應該有多久的諮詢和考慮時間,未成年人施行流產要不要告訴家長……總之就是要讓墮胎變成一件很難的事。最高法院裡也有挑戰 Roe v. Wade ( 1973 年墮胎合法化的決議)的訟案。 當時不禁奇怪:美國不是一個作風開放的國家嗎? 60 年代的嘻皮大麻不都是從美國開始的嗎?怎麼對墮胎這事比中國人還要保守? 住久了才知道,很多「美國人」比我們想像的保守。而且受基督教文化影響,對墮胎、安樂死這些有關生命的決定都非常慎重。墮胎雖然已經有條件的合法,還是有保守派想盡辦法要翻案。安樂死更是短期內不可能合法。 另一方面看中國人,無論台灣或大陸,安樂死雖然還不合法,但對墮胎顯然考慮得少多了。 大陸方面不用說了,為了推行一胎化政策,直到最近還採用強迫墮胎的方式來防止「偷生」第二個以上的小孩。影響所及,墮胎變成節育的選項之一,而且還支配了出生人口的性別比例。被「犧牲」的胎兒,只是一個數字,可能連數字都沒算進去,沒有人管她原來也是一個生命。 台灣這邊也好不到哪裡去。長久以來,假期後的「墮胎潮」已經不是新鮮事。年輕情侶(或不是情侶)嚐了禁果之後不願承擔後果,甚至一兒再、再而三的傷害自己的身體。家境不好的婦女用這方式減少未來的經濟負擔;感情生變的夫妻也用這方式減少可能要解決的問題。反正胎兒沒有聲音,很少人在乎她的生存權。這幾天看新聞,金融海嘯造成許多家庭收入減少(或預期收入減少),解決方法之一:終止懷孕。 我們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難道一個正在成形中的生命對那麼多人這麼沒有價值嗎?我很難想像,為了「可能養不起」,連環境還不錯的家庭都狠下心來,拿掉好不容易孕育的孩子。 我贊成女性有「選擇權」,發現懷孕時,要不要留下孩子也是個人私密的決定,別人不應干預。可是這麼高的人工流產率,是不是表示我們做這個決定太草率了?胎兒雖然沒有聲音,他到底還是一個生命。給她機會,不僅會成為有血有肉的人,也是未來社會的動力。減少一個胎兒,也就是減少一個未來的希望。 我不想責備中止懷孕的女性,而是覺得社會風氣要改一改。以前唸初中時,生理衛生的老師常把「最後一章」跳過去,加上聯考不考,結果很多同學到了大學還不知道小孩是怎麼生出來的。現在網路發達,應該已經沒有那麼呆的年輕人。可是他們即使知道「性」是怎麼一回事,能不能了解其中的意義呢?如果年輕人老接觸一些只要性、不要愛的文章或歌曲,難免輕忽親密關係的意義。學校、家庭、社會要如何更正這種錯誤呢? 另一方面,台灣是一個教育普及的地方,社會福利雖有待改進,也不見得完全不行,至少有美國到現在還推動不起來的全民健保。養孩子雖然花錢,但只要有計畫,大多數時候應該還挺得過去。否則四、五十年前,當時父母怎麼養大小孩的?那時經濟比現在還不景氣。何況現在的教育資源,比那時候強多了。 如果能像自殺防治專線一樣,有諮詢墮胎(或家庭計畫)的專責機構,配合健保、醫療、社福等諮商機構,或許可以提供婦女多種意見,而不是把墮胎視為最妥善或唯一的選擇。如果真的怕養不起,應該請衛生單位幫助作避孕的措施,而不是懷了孕再來墮胎。 即使不是為了傳統(上天有好生之德)的觀念,為了婦女的健康和人際關係的和諧,我們也不能輕略墮胎這件事。因為不管再安全的手術,還是有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當事人可能會說這是不得已的決定,可是這種不得已的狀況,應該盡可能不要讓它發生。 每個胎兒都是一個生命,(多數時候)也是愛的結晶。希望考慮墮胎的準媽媽能多想一想,給孩子機會。也寄望施行手術的醫生多努力一點,留下一個生命。 補記: 可能美國自詡為世界第一個民主政治,對民主、人權、法治都特別看重。加上最早是清教徒移民,雖然現在宗教門派眾多,不信教的人也多,可是還維持了很多基督教的傳統,不隨便墮胎就是其中之一。 中國人也有很好的傳統道德,但自從政治開放(大陸是經濟開放)以後,好像對一些生活上的規矩也「開放」了,男女交往的底線越來越鬆。或許是老古板想法,但我覺得適度的克制是彼此尊重的基礎,也是維持長期感情(友情或愛情)所需要的。就生理學上說,性關係雖是情愛的登峰造極,其原來的目的還是為了繁衍種族。兩性如果發展到這一步,就應該考慮到懷孕的後果,不能任憑一時興起,事後才設法「補救」。慎重看待墮胎就會慎重看待兩性關係,這是對生命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跟「性解放」完全不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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