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應否微調薪資,引起廣泛討論。站在勞工主管機關立場,認為如能由公務部門帶頭調升薪資,對於改善包括勞工與公務員在內之全體受僱者所得將有莫大助益。
今年全年經濟成長率可說是近二十一年來最佳表現。但另一方面,貧富差距不斷拉大,導致財富愈來愈集中於少數人手裡,與此同時,整體薪資水準亦未見成長,受僱者收入占全部國民生產毛額不到百分之四十五,遠低於日韓等國,讓我們不禁質疑:經濟成長的甜美果實,何時才能讓包含勞工及基層公務員在內的廣大受僱者分享?
根據筆者走訪各大企業與勞工團體的經驗,民間企業部門平均薪資水準停滯不前的原因之一,就是公務員薪資長期未調整,使資方有藉口迴避與勞工共享企業獲利。如公部門帶頭微調基層公務員薪資,勞政機關方有立場要求民間企業尤其指標性大企業跟進,勞方與資方協商時也較有籌碼。如此方能逐步改進資本家獨享經濟成長果實的不公平現象,加以立院剛通過修法調降營所稅,增加之企業盈餘更應在GDP成長創新高之此時,拿出來與全體薪資所得者共享,以遏止貧富差距日益擴大的趨勢。
另外,薪資提升等於提高廣大受僱者可支配所得,對提振民間消費刺激內需有直接之效果,對於內需產業,尤其服務業,更是直接受益。僅僅依靠出口產業支撐我國經濟成長是危險的,必須同時有內需市場的需求,才不會使經濟發展失衡,整體國民生活品質也才能跟著經濟成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