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黨今晚召開協調會議達成共識,將領月退休金的特任官優惠存款金額設定上限,從原有的新台幣333萬元降到200萬元,按照初步試算,每月優利約減少2萬元。
府院黨協調會共識包括,一、領月退休金的特任官優惠存款金額設定上限,從原有的333萬元降到200萬元;副總統以上涉及禮遇條例的平衡問題,所涉精算過程複雜,必須由銓敘部仔細精算,再對外說明;二、繼續檢討實質所得替代率,針對包括主管、非主管、政務官作更細膩的區分。
此外,府方人士表示,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卸任後,至總統就職,約1年5個月期間,依法有153萬元優惠存款額度,但實際上,馬總統卸下台北市長後,直到96年4月才去存這筆優惠存款,共領取利息約30萬元。
府院黨砍高官優惠存款上限,銓敘部長張哲琛日前說,這預計會影響到約100多個部長級以上退休政務官。
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今天受訪時指出,因為要考慮的面向很廣泛,考試院要等銓敘部擬定相關案子後,報給考試院,由考試院合議制決定,最快可望在20日考試院院會處理。
據試院官員透露,200萬元上限是參考「常任文官最高14職等(常務次長)、年資40年」。
原本領月退的特任官優存金額可存約333萬元,每月優利約5萬元,上限降到200萬元,每月優利則減為約3萬元,相差約2萬元。
而依府院黨決議,砍特任官的優存金額上限到200萬元,同樣40年年資,特任官只比常任文官每月多領3000元。
銓敘部要繼續檢討實質所得替代率,針對包括主管、非主管、政務官作更細膩的區分。試院高層指出,只要所得替代率在75%到95%之間,就不需修公務人員退休法,但如果所得替代率低於75%,就要修法。
據了解,試院高層的底限是以「不動母法為原則」,畢竟公務人員退休法才剛修不久,從法的安定性來考量,考試院希望不要再動退休法,否則恐怕在修法過程會夾雜其他的變數。【2011/01/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