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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的來源之一 考績制度不得罪人﹗
2009/12/28 09:58:50瀏覽1219|回應3|推薦3

引用文章講別人容易,要求自己,難﹗

公務員是笨蛋,主要來源是什麼?

我認為「沒有淘汰制度」,就是最重要的原因﹗而考績制度是其中最經典的問題﹗因為都不想得罪同事,所以變得沒有效率,碰到事情,第一件事是問︰『是不是我該做?』先確認權責這本來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對被服務的民眾而言,這就是『推諉』。

如果,第一件事是問完,立即回覆︰『這件事該○○誰做﹗』,而不是『你去問看看是不是該○○誰做﹗』,那是不是會更好?出發點就是服務的態度﹗

誰怕考績改革?﹗

基本上是那些表現比較一般的公務員及其主管﹗因為強制考績比例,每年的考績調薪就不再穩定了﹗主管怕得罪人,所以不能用強制考績比例制﹗因為打了不夠好的考績,就對不住人?﹗但公務員本身有沒有想,他對得起或對不起「甲等」﹗或許,根本不了解「甲等」的意義﹗還是他的定義要求很低?﹗

你們自己都不想找出笨蛋﹗

所以,被罵笨蛋能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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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績制度改革 基層疑慮待溝通

考試院長關中積極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原本預計年底前修法可定調,但公務員反彈聲浪讓修法草案遲遲無法定案,如何與基層公務體系溝通釋疑,是考試院面臨的挑戰。

考試院研修考績法,除了打算增加面談機制、增列「優」等次,也考慮明定丙等輔導及淘汰機制。不過,丙等比率究竟是1%、3%或5%,這部分仍未定案,而且究竟是要以受考人列丙等次數為條件或者明定一定年限內列一定次數丙等就淘汰,也還沒有共識。

日前考試院邀各機關人事行政主管與學者座談,說明考績法修訂方向,多位與會者有疑慮,有人認為丙等比率太高,有些人認為執行面有困難,包括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參事林文燦、台北大學公行系系主任張四明都說,丙等退場機制不宜採取「比例入法」、各機關強制定額淘汰的作法。

有考試院人員私下表示,就算只定1%的丙等淘汰比率,考試院100多個同仁中,就有1個人要丟掉工作,主管實在很難打考績;也有考選部的官員認為,應該把團體績效評比納入,因為有些機關屬性就是比較「操」,如果硬是規定要打一定比率的丙等,對這些機關並不公平;還有人擔心,如果配套措施不完備,打考績的過程很容易變成單位主管「整肅異己」的手段。

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說,他了解很多公務人員對考績法修正有「不安全感」,銓敘部一定會加強與公務人員溝通,一邊修法,一邊會與行政單位、立法委員溝通。銓敘部將與考試委員溝通達成共識後,將修法草案定案。

關中在今年年初考試院新春記者會拋出要改革考績制度。他多次闡明現行考績制度的弊病,表示考績法未明定評等比例,實際運作情形是,99.7%的員工是乙等以上,甲等更占了其中75%,至於透過考績丁等淘汰的人則寥寥可數。

關中說,很多主管不想替自己找麻煩,於是衍生出一堆奇怪的官場文化,像輪流打考績,或者新人、剛升官、生孩子的人年度考績就乙等。

他並認為,考績長期運作的結果是「人人有獎」,會讓大家習以為常將考績獎金視為薪水的一部分,一旦考績等次無法達到「獎優汰劣」,就無法鼓勵公務人員積極任事,而成為吃大鍋飯的假平等,形成「反淘汰」現象。

事實上,改革考績制度顯然勢在必行,但如何做好溝通,降低公務員的疑慮,考試院還得再加把勁。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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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26888049&aid=3630467
 引用者清單(2)  
2010/04/20 09:52 【天下無南事,只怕無聊人】 工程師看考績法
2010/03/26 13:37 【天下無南事,只怕無聊人】 害怕考績成為整肅異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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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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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怕考績打真的?看來九成公務員都怕……
2010/03/26 13:20
近9成公務員 反考績法修正

【聯合晚報╱記者陶煥昌/即時報導】
2010.03.25 01:06 pm

趕在考試院審查考績法修正之前,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天公布民調結果,高達88.6%的北市府基層公務員反對考績法修正,擔心考績法修改為總額3%的丙等考績、且連續3年考績丙等就資遣或強制退休,將淪為上級長官整肅異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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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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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新制試辦失敗? 人事局澄清
2010/02/08 07:05
考績新制試辦失敗? 人事局澄清

媒體報導行政院去年試辦「1%考績丙等」新制「功敗垂成」。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今天說,試辦目的是為提供具體經驗給銓敘部及研擬配套措施,試辦失敗說法,他「頗不以為然」。

聯合報報導,行政院去年試辦「1%考績丙等」新制,原有8個機關同意試辦,但年關將近,只有彰化市公所依約試行,其餘7個單位全部「臨陣脫逃」;試辦第1年,新制「功敗垂成」。

人事局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考績試辦結果尚在彙整,「試辦失敗」說法與事實差距很大。

吳泰成表示,公務人員考績法法制事項屬考試院(銓敘部)主管權責,行政院對現行考績制度無法提升公務人員工作效能頗有同感,對考試院積極研擬公務人員考績法制改革,認為確有必要。

他說,試辦新制目的是為提供具體經驗給銓敘部,以利研擬法制及配套措施,結果尚未彙整完成,何來「只有一個機關乖乖照辦」、「宣告新制試辦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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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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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罪人就不必打考績了嘛﹗
2009/12/30 11:56

大家都想做好人﹗

那一起做笨蛋好了﹗

沒有壞人,怎麼會有好人;
沒有考績差的,怎麼證明你比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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