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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黑幕何時了 最高院法官子肇逃 一審半年 二審無罪
2010/08/11 14:07:57瀏覽665|回應1|推薦0

【綜合報導】司法的公正再受到質疑!司法官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日前自行踢爆,去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高明哲審理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案時,竟在二審宣判前違反評議程序,直接拿出無罪判決,要求受命法官改判無罪,讓蕭賢綸從一審被判六月,逆轉改判無罪定讞。法界並傳出,蕭仰歸為兒子肇逃案,曾違反法官倫理,打電話給檢方了解案情;但蕭昨天否認。

   高明哲被指強硬要求受命法官改判無罪一事,在司法圈傳得沸沸揚揚。此事被法界認為相當離譜,主要是一般刑案是先由地檢署起訴,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後,如果不服判決,可上訴到高等法院二審。

法官論壇自爆黑幕

   而高院會由一位受命法官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再由庭長兼任的審判長、受命法官及陪席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三人再經一道評議程序,輪流表達有罪或無罪的意見,受命法官先發言,接著換陪席法官,審判長最後發言,若意見不一則投票表決,以多數決宣判。

   日前有法官在法官論壇貼文說:「據聞評議時,兩人拿出事先寫好的判決,把受命法官幹掉,這樣有無違法之嫌?」另有法官質疑:「如果不是最高法院法官的小孩,會有這種待遇?」還有法官留言:「請司法院、高院調查評議過程。」更有法官譏諷:「要死大家一起死吧!」顯然本案已引起法官眾怒。

   本案是蕭仰歸就讀海洋大學法研所的兒子蕭賢綸(二十六歲),前年十月,開車上學途中和機車騎士陳燕秋擦撞,陳女倒地,有腦震盪、急性頸挫傷和腰部挫傷等,蕭的汽車右後照鏡也因擦撞反彈內折。

審判長違評議程序

   據目擊者表示,蕭肇事後繼續往前開六十公尺後,才路邊停車停留約三秒鐘,接著直接開車走人,警方根據車號循線通知蕭到案,蕭以一萬元和被害人和解,過失傷害部分獲不起訴處分,但肇事逃逸屬公訴罪,檢方只能依法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傳出蕭仰歸曾致電基隆地檢署,表明自己是最高法院法官,「想要關心兒子的案件偵辦進度。」檢方認為此案證據確鑿,有路口監視錄影畫面,又有目擊證人指證歷歷,因此嚴正答覆:「這個案件不可能判無罪。」還勸蕭仰歸讓兒子認罪,也許有機會可獲得緩起訴處分。但事後蕭賢綸卻以「將來要報考司法官,不能有前科」為由拒絕,檢方於是依法起訴。

   一審蕭賢綸被依肇事逃逸罪判刑六月、緩刑兩年,但上訴二審後,據「法官論壇」網站貼文指出,評議時審判長高明哲堅持無罪判決,甚至直接拿出一份判決,最後合議庭三名法官就以兩票對一票的評議結果,改判蕭無罪,而無罪理由之一竟是「蕭賢綸是新手,開車時不會使用右後照鏡。」事後受命法官高玉舜將自己寫的有罪判決附在評議簿內,並私下向同僚訴苦,由於檢方未再上訴,全案因而定讞。

   蕭仰歸昨喊冤:「我絕沒為兒子的事打電話給任何同僚,我和高明哲是大學同學認識三十多年,他脾氣那麼硬,眾所皆知,我去找他說情,根本是自找沒趣,現在我靜候司法院調查。」高明哲則說:「論壇上的內容都是胡說八道,我一律不回應。」受命法官高玉舜昨臨時請假,無法聯絡上。

司改會:令人憤怒

   至於肇逃當事人、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昨堅持:「我真的不知道有撞到人,要怎麼認罪?爸爸只有幫我找律師,官司都是交給律師處理。我平常都很少跟爸爸聊天,也沒有聊這件案子。」前年遭撞傷的女騎士陳燕秋,昨晚委由林姓夫婿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基隆地院法官陳賢德當年在一審合議庭擔任受命法官,他表示,尊重二審判決。審判長鄭景文表示無從評論。至於陪席法官黃永定,《蘋果》未聯絡上。高檢署發言人林邦樑表示:「會盡速了解當時公訴檢察官未上訴原因。」

   由於司法院對本案下達封口令,至今未對此案作出任何調查和處置。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痛批:「明知此事卻壓著不處理,令人憤怒!」司改會常務執委高涌誠說:「評議不照規矩走,明顯違反法官倫理,若查證屬實,司法信譽已破產,並應送監察院彈劾。」

   台北市民李奇軒質疑:「有權有勢就可判無罪,像我們這樣沒背景的人不小心犯錯,不就一定要被捉去關?」清潔工黃義成說:「法官知法就更應守法,如果司法連最基本的公正都做不到,我們只能自求多福了。」

   對於高院判蕭賢綸無罪,理由之一蕭賢綸是新手,開車時不會使用右後照鏡。福安駕訓班主任翁福安昨不以為然地說:「我們教學生時,可是一開始就會教怎麼使用後照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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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法官現場勘驗 專業被抹煞

高院法官採信蕭辯詞「不會用右後照鏡」

20100811日蘋果日報

【劉昌松、賴心瑩╱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涉嫌開車肇事逃逸,基隆地方法院法官為求慎重,除反覆檢視證人證詞,還到案發地點勘查,又坐進蕭的車內確認在搖滾樂中仍聽得到撞車聲響,據此判蕭有罪。但這些證據都被高院法官以事後勘驗無法還原事發時忙碌的車潮聲等理由,逐一駁斥,改判蕭無罪。

放搖滾樂仍聽到撞擊聲

   因蕭賢綸辯稱,他當時在聽音樂,不知道撞到人,絕無肇事逃逸。基隆地方法院合議庭三名法官特地和蕭、檢察官及律師坐進啟動中的蕭車,法官先測試沒音樂時,可以明顯聽到後視鏡折疊時「砰」的一聲。接著打開音響,仍然可以在搖滾樂的鼓聲、節奏聲中,聽到後視鏡折疊的聲音,認定蕭在第一時間,即可從後視鏡被撞擊反彈的震動和聲響知道撞到人。

   但高院法官質疑,地院法官是在法院前的廣場,坐在車內聚精會神傾聽後視鏡折疊是否有聲音,這和蕭在上班時間在道路上開車情形不同,加上車禍路段有人孔蓋、水溝蓋凹凸不平,車子經過會產生各種噪音和震動,都可能讓蕭沒注意到後視鏡折疊聲音,高院以此排除地院法官在車內勘驗的可信度。

   肇事地點勘驗部分,蕭承認,曾在肇事地點後方六十公尺路口短暫停車三秒。地院法官特地到現場拍照,確認從蕭自稱停車的地方,可以輕易看到陳女的人車倒地,而且蕭在路邊停車時,也一定會看到車的後視鏡折疊,不可能不知道剛才撞到人。

蕭:不記得有路邊停車

   蕭賢綸昨受訪時表示,完全不記得當時到底有沒有在路邊停車。高院也再次以無法還原案發現場,駁斥地院勘驗結果。高院指出,地院法官在現場拍照的角度,可能和蕭坐在車上的視野不同,且車禍當天,路邊可能有其他車輛經過干擾視線,不能光憑勘驗照片就推論蕭停車時看得到陳女倒地。

    此外,地院勘驗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蕭賢綸座車後視鏡擦撞陳女機車後折疊,高院卻採信證人證詞,指陳女是擦撞到蕭賢綸的車尾倒地,後視鏡折疊可能和車禍無關,且常人如要肇事逃逸,應會加速離開現場,但蕭卻在擦撞後仍保持同樣速度前進,甚至在路邊暫停,絲毫不怕被人追上的樣子,加上蕭辯稱自己是新手,開車時不會使用右後照鏡等理由,判蕭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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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肇逃生波 蕭仰歸曾萌辭意

20100811日蘋果日報

新聞人物

  再度引爆司法風暴的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高明哲,兩人是台大法律系同班同學,多年來交情頗好。法界多認為蕭仰歸判決品質佳,他曾出任司法官訓練所講座,專幫剛出爐的法界新兵上課,被指向檢方了解兒子所涉的肇逃案後,他一度萌生辭意,但被同事勸阻。

與高明哲交情佳

   蕭仰歸、高明哲都是五十四歲,蕭的生日是三月二十八日,高是三月二十九日,生日僅差一天;大學畢業後,高先考上司法官,隔年蕭也考上,兩人先後分發到台北、板橋地院,在同一間辦公室辦公,因此交情頗佳,任職期間蕭仰歸到海洋大學法研所攻讀碩士、博士學位,後來還到大學兼課,傳出蕭向檢方了解兒子官司案情後,其他法官很訝異,直呼:「不可能!他是一位非常優秀的法官。」

至於另名主角高明哲,二十年前在台北地院當法官時,承審一件立法院議場縱火案,當時的立委陳水扁出任被告辯護律師,在扁的聲請下,高親赴立院履勘現場,成為國內第一位進入立院行使調查權的法官。

   高明哲十四年前調升高院法官後,一度出任醫療專庭法官,十年前他因接受台鳳集團招待不當飲宴,與其他六名高院法官被移送監察院彈劾。直到去年底,他終於升上庭長,他自認這十年來低調行事,如今被指強硬要求受命法官改判蕭仰歸的兒子無罪,他覺得很無奈。

綜合報導

蕭仰歸54

現職:最高法院法官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第20

學歷:

˙台灣大學法律系

˙海洋大學法研所碩士、博士

經歷:台北、板橋地院法官及行政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官訓練所講座

 

 

高明哲54

現職:台灣高等法院庭長

期別:司法官訓練所第19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系

經歷:台北、板橋、桃園地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爭議事項:接受台鳳集團不當飲宴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法官是終生職,早點退還可以領一千多萬的退職金。每月還有小百姓的納稅錢供養到死翹翹的那一天。回去吧!怪叔叔!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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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違法遴選律師充任法官.坑害百姓枉法裁判
2010/08/11 21:09

社會警示:

司法院違法遴選律師充任法官.坑害百姓枉法裁判.判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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