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17歲的中學生固然過分,但也不該全盤否定杜特蒂。
從洪秀柱的父親涉及匪諜案未被處死的案例來看,洪秀柱的父親也並未為此懷恨,可見蔣介石的白色恐怖即使過分,也是有個限度。
何況,沒有一個國家會容忍推翻政府的顛覆活動的。
蔣介石的白色恐怖與一般人民根本無關,完全是國家安全問題,是不能以自由民主的標準,如馬英九所說的「對人權的侵害」來批判蔣介石。諜報戰雖然不用刀用槍丟炸彈,但是造成的危險與傷害更甚於刀槍炸彈,戰爭的勝負,國家的存亡,情報戰常常是決定性的因素。思想宣傳戰能從心理上瓦解對方的鬥志,甚至倒轉對方軍民的敵我意識,與情報戰同樣厲害可怕,毛澤東就靠著這兩樣法寶趕走了蔣介石。
為了國家安全,1950年代美國「麥卡錫主義」反共的那段腥風血雨的日子,連「同情共產黨」都會成了罪名,因思想言論涉及左傾而受到調查、監控、審問、監禁的人不計其數,許多人含冤莫白,事業全毀、妻離子散、坐牢、自殺、甚至遭暗殺。後來美國最高法院矯正了這種主觀心斷,無限上綱入人於罪的作法。然而原先所有禁止共黨活動,壓制共產主義的法令條例還是照舊未動,國家暴力仍然繼續依法進行,只是矯正了麥卡錫過激過當的作法而已。
國家不能防衛自己嗎?戰爭就是可怕,這是無法迴避的殘酷現實,真正的罪惡是戰爭的錯頭禍根,並非戰爭本身的殺戮,清除間諜與內奸僅是屬於戰爭行為。因此,蔣介石的白色恐怖只有一個當與不當的輕重問題,不能從自由、民主、人權的角度予以完全否定而對蔣介石升級加罪。
李敖與龍應台在他們太平安樂的一生,從未意識到正是蔣介石白色恐怖的暴力血腥,使他們這輩子從未見到暴力血腥,從未遭遇到暴力血腥對他們的傷害、甚至殺害,如在韓戰、越戰、紅色高棉、以及許許多多第三世界的國家,與他們同年紀的人所遭遇的一樣。
他們人在福中不知福,書生之見,自以為高尚理性,恩將仇報,汙衊蔣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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