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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置入行銷 媒體經營需要更多支持
2010/12/28 04:32:30瀏覽556|回應0|推薦4
拒絕置入行銷  媒體經營需要更多支持

【台灣醒報記者洪秀玲、蕭介雲報導】針對媒體經營困難問題,導致接受置入性行銷大買版面,學者林東泰強調,這是舉世皆然的難題,但不能讓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在金錢的誘惑下弱化、消失;學者林麗雲則認為,媒體適度退場機制有其必要。學者羅世宏與胡元輝則提出建立新聞業發展基金、試行公民新聞消費券等機制,期望政府積極幫助媒體走向公共服務的自由新聞業。


台師大社科院院長林東泰今天受訪時表示,現今媒體經營越發困難舉世皆然,這是媒體人需思考和面對的難題,但不能因此就自甘墮落,讓第四權弱化和消失。台大新聞所所長林麗雲進一步表示,過去媒體政策太過開放,導致現今競爭激烈,「適度的退場機制有其必要」。


除了讓市場機制淘汰,對於為公眾利益發聲的新興獨立媒體,學界則認為政府應該介入輔導。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與胡元輝曾共同在自由時報,以「政府置入 記者走路」為題撰文表示,台灣應走向公共服務導向的自由新聞業,政府應提供商營新聞業良好的競爭環境。


除了讓市場機制淘汰,對於為公眾利益發聲的新興獨立媒體,學界則認為政府應該介入輔導。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與胡元輝曾共同在自由時報撰文表示,台灣應走向公共服務導向的自由新聞業,政府應採取積極而具體的行動,提供商營新聞業良好的競爭環境。


他們呼籲,政府應思考設立能有效促進獨立新聞業發展的基金,支持具有公共精神的非營利與低營利新聞業。其次,兩人也建議,要停止以公款置入性行銷,儘快試行「公民新聞消費券」或類似的新聞媒體財務支持機制,來鼓勵民眾訂閱支持的媒體。


另外,他們也主張,政府應投入更多經費提昇公視新聞質量,同時提供減免稅捐的法制環境,鼓勵企業界轉化慈善服務觀念,投入支持具公共精神的新聞業。林麗雲在受訪時也支持政府提供新聞發展基金的主張。

http://ann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18960

 

延伸閱讀:
政府置入行銷 馬總統:應標明廣告 研究法規
 
【台灣醒報記者洪秀玲、蕭介雲報導】針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爭議,總統馬英九今天於五人小組會議指出,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但仍有進行政令宣導的需要「應標明為廣告」,並從政府自律著手,研究相關法規配套。台灣師大社科院院長林東泰主張,政府可以「買廣告」宣導政令,但是不能「買新聞」。

國民黨今天召開例行性工作會議,秘書長金溥聰表示,中央與地方政府宣導政策時,要避免「業配新聞」與「新聞廣告化」,而應以正大光明的方式來宣導政策。他也建議,將此議題納入下次黨政協調平台討論議題。

馬總統則是在五人小組會議時,就此進行討論。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置入性行銷問題有其複雜性,定義內涵也要進一步釐清,馬總統已指示行政部門,深入檢討、審慎研究。

羅智強指出,政府不得進行含有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這是馬總統的一貫立場,馬總統支持新聞與廣告應清楚區分、不能混淆,以避免誤導閱聽大眾;但為了讓民眾了解政府推行的政策,政府仍有進行政令宣導的需要,但應標明為廣告。

至於具體作法,馬總統已指示相關部門,研究具體作法,包括先從政府自律著手,並一併研究是否應有法規上的配套,以求落實此一原則。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稍早曾質疑,馬總統在選舉時簽署切結書不再做置入性行銷,但在上台後,國民黨對置入行銷不但沒有任何改正與減少,反而是變本加厲。他希望,在專家學者站出來呼籲後,馬政府能懸崖勒馬,落實所提的政見,畢竟新聞自由與尊嚴,是所有國人、政治人物和政黨應該共同來維護的。

台師大社科院院長林東泰表示,政府花錢「買廣告」宣導政令有其需要,同時也合法,但「買新聞」就完全違背自由民主價值,「可以用新聞廣告專題方式呈現,但不能與一般新聞混淆。」他主張,應回到從前買廣告的形式,而不是以置入性行銷方式支持媒體經營。

「即便是廣告刊登,也不應是爭議性的政策。」台大新聞所所長林麗雲進一步表示,以免有錢有權的人影響政策走向,而讓弱勢團體的意見被淹沒。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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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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