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不知不覺中,前夫幾乎包辦了所有大事、小事、家務事、房事…,他對我的愛總是用無聲的「勞動服務」來表達,他常常趁我不備,也就是背著我,唏哩嘩啦就把洗碗、洗衣服、拖地、燙衣服統統做掉。
偏偏我卻是個極度感官加虛榮的人,喜歡聽甜言蜜語,愛要說得出來才算數。因此他的勤快反倒更突顯出我的懶散,讓我感受在心的,不是他愛我,而是他在嫌棄我!
他一定是嫌我動作慢、煮的菜不好吃、地拖不乾淨、又不會整理家裏….。這樣的心結,在缺乏溝通的惡性循環中,變成他是公認的百分之百的好老公,而我則是不合格的低能老婆。潛意識裏,我和他的親密關係漸行漸遠,我無法接受自己在他面前是這樣的負面形象,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為他想,這麼好的一個居家男人,實在值得擁有一個比我更好的老婆。
其實前夫是天性喜歡照顧人,而且生為長子,有強烈的責任感,所以習慣一肩扛下所有事。我是家裏的老三,雖然常會開玩笑地說,是爹不疼、娘不愛的孩子,自小被爸媽忽略,但相對的對家庭似乎也就不用負什麼責任。
老公會花很多時間自己保養車子,修理家電,裝配電腦,架設網路,甚至家裏的裝潢設計圖都自己來。這些事對我都OK,覺得是天經義,但是他一碰家事,我就不敢覺得理所當然。傳統價值認定做家事是女人的本分,是我應該為之而不為,會讓我有罪惡感。偏偏我是個很需要自我成就滿足的人,我的大部分精力,都在辦公室耗盡,回到家我的勤快變成縮頭烏龜,能藏在殼裏多久就藏多久。
離婚後我在職場上的勤奮和在家的懶散,更成鮮明對比。一個人在家沒人管,要做什麼、不做什麼都沒關係,有時換洗的衣服可以放上兩個禮拜才洗一次。初初覺得好痛快,後來就覺得不是很習慣,畢竟「好」日子過慣了,很難邋遢得來。其實全心投注在工作中,家裏像旅館,回去幾乎倒頭就睡,一起床又急著出門,所以根本沒時間享受家居生活,家裏當然也很難亂起來。
倒是這兩年辭掉工作,重回家庭,才重新面對到自己治理家庭的無能問題,也才更體認到前夫是多麼難能可貴。他一昧地寵我,根本失去平衡,可惜他英年早逝,但即使他還在人世,一切也不可能重來。
在職場上衝撞近二十年,我是上級長官眼中積極勤奮、一人可當數人用的一流員工,回歸家庭後我卻覺得自己變成三流媽媽。我有太多覺得應該要做的事,卻都來不及做好。我覺得家裏太亂,覺得外食不夠健康,我覺得自己老了需要開始運動,又覺得有好多感想,應該定下心來寫文章......。
我有太多應該如何如何的價值觀,卸下職場壓力,我撿起要做好家庭主婦和好媽媽的壓力,然而「懶蟲」作祟,我居然毫無鬥志。想要做這做那卻做不到,讓我的意志消沈,最後我不得不放縱自己懶到底,以物極必反的原為理藉口,任由自己「沈淪」!
說來奇怪,當我不再給自己那麼多壓力,「皮皮」看事情時,我發現接受自己的懶骨頭,和接受女兒英文超棒,數學卻偶爾會不及格的事實一樣簡單,人生哪有什麼事是十全十美的呢?沒有心情洗碗、沒有力氣洗頭洗澡,什麼事都不想做,只想睡飽吃、吃飽睡,一連七天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