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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00:15:18瀏覽1588|回應18|推薦202 | |
小霜的外婆曾因是精神病患,而處處惹事,因而影響到小霜的母親春子的婚姻。春子的青梅竹馬是兩條街前的鄰居大東。大東當兵回來就想和春子結婚,遭到他寡母極力的反對,怕有遺傳的問題。大東不肯退讓,終於還是結了婚,婆婆熬不過兒子,卻痛恨起媳婦,百般刁難。在一次衝突中,春子不小心絆倒了婆婆,婆婆一病不起,而撒手人寰。小叔受不了打擊,趕走大哥一家子,那時小霜才一歲多。 小霜一家只能在外租屋,起初還夫婦同心,想建立這個家,但是迫於經濟壓力。大東也因母親的去世,感到自責,在租屋不到兩個月,離家出走。到處都找不到,如人間蒸發一樣。家庭的支柱不見了,小孩又小,只差點沒當乞丐。此時,小姑阿蓮也因戀愛的問題和二哥起了口角,賭氣避到大哥家,才知道大哥已不知去向。阿蓮自願照顧小霜,讓春子出去工作,家裡總算能安定下來。 阿蓮那時剛失戀,沒地方去才暫時在此地休息,雖答應照料,卻對小霜異常冷漠。小霜只能自顧著玩,偶而回頭看看失神的姑姑。姑姑是會弄飯給她吃,根本不會陪她玩。小春在工廠工作負擔家計,只夠生活所需,也沒餘錢給小姑。小姑雖多有抱怨,卻精神散喚也沒有工作的打算。療傷完了接著又交了一個男友,因沒工作又佔有欲太強,造成再次的失戀。從此就在春子家住下,不打算搬回去,何況她的房間已給姪兒霸佔了。 小姑就這樣在這裡處理家務,跟照顧小霜一年年過,不得不和春子及小霜好好相處下去。小霜到了青春期開始叛逆,逃學逃家樣樣來,又交上壞朋友,變成了中輟生。春子要工作,阿蓮自小沒好好照顧的結果,當然管不動小霜,就由著她去。兩個大人傷透腦筋,也喚不回日益墮落的小霜。 一天夜裡,小霜和一群狐群狗友,到鄰鎮去收保護費。和一個賣尤魚羹的小攤販,起了衝突,因為他才來擺攤,還沒賣到錢,請他們晚點再來。拉扯中那個男人跌倒了,那群人第一個就收不到,一陣拳打腳踢,到最後小霜也補了一腳。他們一起揚長而去,走最後的小霜突然聽到男人虛弱的喊著;小霜....小霜...。小霜在暗處看著那個躺在地上,受傷的男人,一直到救護車來,小霜才黯然離去。 接著兩天,小霜一直在家裡沒出去,關起房門好像思考什麼。只要回家就好,春子和小姑只能這樣想。姑姑把飯放在房門口,叫她也不應,過一會兒來看,已經拿進去吃了。過了些天,她的小叔突然到家裡來,三個人在廚房說了半天話,原來小霜的爸爸死了,兩個女人一直在哭。小霜在門外都聽見了,她做了一個重大決定。 小霜那一夥人,見不到小霜找到家裡來,小霜出來說身體不舒服,過幾天再聯絡。小霜那天等到媽媽下班,跟兩個長輩說,她想回學校讀書,不過要轉學並且搬家。她們雖然還在傷心,要復學當然喜出望外,但是搬家那裡那麼容易?小霜說:我想離開那一夥人,所以必須搬家,而且越快越好。既然如此,想到那一群兇神惡少,其實她們也非常擔心小霜。那就搬吧!她們異口同聲說。 她們以最快速度,找房子搬到較遠的鎮上,小霜也轉了學,春子也找到同性質的工廠繼續工作。小霜好像變了個人,拼命用功讀書想補回那段荒唐的日子。本來就聰明的她,因此也考上理想的高中,一路讀到最高學府的法律系畢業,也考上律師執照。順利的到律師事務所工作,此時家庭環境也漸漸變好,也貸款買了新房子,不必再到處租屋。 一切都在變好,可是小霜心裡藏著一個最大的痛,每當夜深人靜,就想起那個暗夜。她後來才認出是爸爸,他們聯手一起毒打了她爸爸,其實她爸爸偷偷來看過她幾次,還給過她零用錢,她媽媽完全不知情。那天夜色太暗,她本來也藏在後面,根本不知到要收保護費的對象,再者她也不知道爸爸在擺小吃攤。那天是她用一旁的公共電話叫了救護車,想不到還是重傷不治,小霜第一次感到如此驚愕與害怕。死訊是報到她小叔家裡,草草辦了喪事,她母親和姑姑背著她哭了好些天,怎麼也想不到她是兇手之一。她也自責不已,不知道自己曾是如此恐怖之人,弒親是多麼不孝的罪啊!她用了大約近三十年的時間,坐著心牢尋求救贖。 她一直沒想結婚,決心要負起照顧家裡的責任,讓她倆享清福。最後自己開了律師事務所,媽媽也退休了。一直到媽媽生病去世,她們把骨灰和爸爸放在一起,讓他們團圓了。她和姑姑相依的走出塔廟,夕陽的餘暉拉長她們相偎的影子,此時小霜心中的石頭,才漸漸放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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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