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以前還在約會時有一項共同的嗜好: 喜歡去沒有去過的餐廳"嚐鮮"; 而現在外食的次數越來越少,一是健康的考量: 因為吃慣了家裡比較清淡的口味,總是覺得外面的菜口味太重,不是太油就是太鹹; 二是經濟的考量: 因為外食太貴,算算一家四口外食一頓的花費,輕而易舉就是半個禮拜的菜錢。
也不是花不起,就是覺得不值得;
所以,現在外食太多數都是在不得己時才偶一為之。當然也有例外的情況,就是當我在團購網站買了折價券的時候...
前幾天在團購網站以$10元的價格買了在一間本地運動酒吧(Sports Bar) 可消費$30元的折價券,於是中午就帶著姊弟倆去"嚐鮮"。
這家運動酒吧的氣氛尚可,四人雅座還有自己可調控的電視可看...

老公點的是傳統漢堡...

我點的是魯奔三明治(Reuben Sandwich),份量之大,我連一半都吃不完!

姊姊點的兒童餐,是一片橢圓形的比薩加上馬鈴薯球,和一杯汽水;

弟弟點了雞塊和沙拉,也有一杯汽水...

典型美國食物,味道差強人意...
最後結帳,扣除了折價券,我只要再補付$2塊,加上給侍者的小費,依照使用折價券之前的價格付了15%,算算這一餐,總共不到$17元,比吃速食還便宜。
只是,餐廳還要讓團購網站抽成,我有些懷疑,餐廳到底賺什麼?
還是...這算是"廣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