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佈滿麥克風的捷克斯洛伐克到了法國,我在一本雜誌的頭版看到了布雷爾(著名歌手)的一幅大照片,那時他的癌症已經惡化,在治病的醫院門口他受到攝影記者的追逐,他用手遮住自己的臉。突然間,我感覺碰到了同樣的惡,使我逃離自己國家的正是這個惡,普羅紮卡的談話用廣播發表與一個即將死去的歌手遮掩自己的面孔,這在我看來屬於同一世界;我想,透露他人的隱私,一旦成為習慣和規則,便使我們進入了一個時代,它的最大的賭注:個人或脫生或消失。」
蘇俄異議人士、邏輯學家、社會學家兼小說家亞力山大·季諾維耶夫(Alexander Zinoviev)感慨說,我越來越相信,許多批評家對人情世故大加譴責,說人情世故是虛偽,這種指責其實是不對的。一個人在公開場合與私下場合的表現不同,這通常被視為虛偽,「但它並不只是虛偽,或者說,它常常不是虛偽。它也可能是良好教養的表現,那是一個人防止被侵犯的自衛性社會手段之一。它是一種自我控制的能力,離開了它,任何正常的人際關係都不可能存在。」
中國有句老話:「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少完人。」這話很有道理。有些事,我們應該論心不論跡;有些事,我們應該論跡不論心。對他人的尊重,處事公道,就應該論跡不論心。
西方神話裡的正義女神(也叫司法女神)為什麼蒙上雙眼?就是讓司法者無視當事人的面貌和身份,不論其地位高低貴賤,也不論其與自己親疏遠近,無差別地一視同仁。這就是說,如果能看到、能知道當事人的面貌身份、地位高低以及和我們的親疏關係,即便是神都難免會有私情有偏心,很難一視同仁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司法者不可能被蒙上雙眼,但那並不意味著不可能有公正。我們稱讚包公辦案公正,不徇私情。那未必是包公沒有私情。一個人要是心裡邊一點私情都沒有,那恐怕不是聖人而是怪人。我們稱讚包公,就是稱讚他在辦案時不以私害公,出以公心。一個公道的人,不是心裡無私情,而是在處理問題時能把私情放下,秉公而斷。
回到愛因斯坦的問題上來。
日記是最私人性的寫作,比私下談話和私人信件更私人性。當然,日記也有很多種,有的日記是流水帳,是大事記。有的日記是懺悔錄,一日三省吾身。寫這種日記的人,有的本來就是準備給別人看的。愛因斯坦的日記顯然不屬此類。愛因斯坦寫日記是記錄下他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純粹是給自己寫的。把這種日記裡的話拿出來當作評判他的根據是最不應當的。
人到外國旅遊,免不了會對那裡的人情世態有某種概括性的描述,這種描述,倘若上綱上線起來,大多都可以扣上種族歧視的帽子,不是正向的種族歧視就是逆向的種族歧視,可見我們不能輕下斷語,要注意到程度上和性質上的差別。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中國人並不認為《愛因斯坦旅遊日記》中的那些話就是對中國人的種族歧視。
1920年代,天津,意大利風情街馬可波羅廣場的羅馬柱。(圖片摘自網路)
關鍵在於,愛因斯坦的那些話只是寫在他的私人日記上的;而他在公開言論中說中國人「是一個勤勞的,在奴役下呻吟的,但卻是頑強的民族」。1931年九一八事變,日本軍隊侵佔中國東北三省,愛因斯坦一再向全世界各國呼籲,對日本採取嚴厲的經濟制裁;1932年,陳獨秀在上海被捕,1937年,為聲援被國民黨政府拘捕的7位主張抗日的知識份子「七君子」,愛因斯坦都曾聯合羅素、杜威等英美知識文化界知名人士表示聲援。另外,愛因斯坦還直言不諱地批評過白人的種族主義,發表過反種族主義演說,參加過美國全國有色人種促進會(NAACP),等等。如此說來,愛因斯坦當然是一位人道主義者,當然不是種族主義者。
談到種族偏見,種族偏見是最常見的一種偏見。如果我們對人類社會持一種清醒的、現實的態度,正視人性的種種弱點,我們就不能不承認,要讓世人徹底消除種族偏見幾乎是不可能的——想想你自己和你的朋友有幾個能做到。一個人,只要他在公開的言論和行為中做到了尊重他人,承認他人的平等權利,那就夠了。如果他還能對種族歧視的現象公開反對,為種族平等大聲疾呼,那就更好了。至於他在私下裡是怎麼想的,例如在私人日記裡寫過些什麼,那其實和我們的生活沒有關係。要我們大家都從內心深處消除種族偏見,「狠鬥私字一閃念」,雖說有益,但並無必要,況且也不可能。不要說這是偽善。正如尼采所說:「一個人,若總是一個樣的偽善,到頭來就不算偽善了。」難道不是嗎?
※作者為《北京之春》雜誌榮譽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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