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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7 11:29:02瀏覽1081|回應4|推薦34 | |
天主教教徒或基督教教徒,應該都有基本的常識,聖經十誡中重要的教義:1.不可說謊;2.不可做偽證。 本來要把官司一件件收了,好專心旁聽扁案,不過看到許鳳珠昨天還在法庭上的胡亂指控,決定嚴懲,不再寬容。 先把許鳳珠的官司進度說明一下。許鳳珠是挺扁人士,兩年來不斷在旁聽時騷擾我們,最後被逼以她罵我「紅鬼」告她公然侮辱,而她也同時誣告我罵她「白鬼、小偷來了」,把我一起拖下水,被關到地檢署地下二樓拘留室待了一天。她更找來挺扁朋友葉素月做證,證明我有罵她白鬼,企圖讓我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不是兩人和解就是一起有罪。 在一審宣判許鳳珠有罪、我無罪後,許鳳珠不服提出上訴,檢察官也將我的部分申請上訴,所以二審又到高院進行審理,許鳳珠這次轉口說沒有罵我紅鬼,她罵的不是我(難道還要逼許大姐再去告她公然侮辱?)。這次還有律師陪同,本來還打算再傳葉素月過來做證,否定警察的證詞,但是法官問我有何看法?我說葉素月在做偽證,企圖讓我受刑事告訴,律師就沒再要求。 二審判決下來,許鳳珠維持拘役15天,我無罪。而民事訴訟的調解庭許鳳珠仍強調是我們先罵她,她才被逼回嘴,然後開始訴苦身體有多差、呼吸要終止了,雖然許鳳珠的姐姐提出願意給予一萬元和解,但歷經一二審的審理,至今看不到許鳳珠的悔意跟道歉,所以我堅持要五萬元賠償金。 昨天民事訴訟正式辯論庭,法官說她已經把所有刑事卷宗都調閱過來,會仔細查看內容,依照雙方的家庭狀況,審酌賠償金額,問我們還有沒有其他意見。許鳳珠又開始那一套說詞,指控我跟許大姐先罵她,她因為有憂鬱症,被激才脫口回應,她沒有罵我的意思,她老人家身體很不好,被我們這樣欺負,明明我的證詞有承認許希爾有罵她,大家都沒注意,我聽了實在忍不住開口「我哪個筆錄有說許希爾罵妳了?」許鳳珠硬坳有,然後繼續拿出藥袋,訴說自己有多可憐,都要到醫院去動手術了,她完全是被冤枉的,要求民事庭法官要幫她澄清。 民事庭法官說會仔細看所有卷證資料再來判決,我問是否有高院的判決內容?法官說都調來了,那我就沒問題了,最後法官宣佈5月17日宣判,不用過來,會把判決書寄給雙方,結束庭訊,總共開庭六分鐘。 看到許鳳珠至今仍在那裡毫無悔意的說謊強辯,還找來四五個挺扁迷一起旁聽,決定痛懲這些沒有是非之徒,高院的判決文內,寫得非常清楚: 偽證部份: 1.許鳳珠自己所言前後矛盾,又承認有罵我紅鬼,又否認。 2.又說我跟許希爾都小小聲罵她,但是找來的證人葉素月卻說沒聽到許希爾罵她。 教唆偽證部份: 葉素月強調大家都只叫許鳳珠「小辣椒」,沒有稱呼別的,連續確認三次都很肯定回答。結果許鳳珠在法庭上立刻大聲說「外面的人都叫她白太太」,葉素月聽到立刻翻供,回答有叫許鳳珠白太太。 誣告部分:法律判我無罪,許鳳珠為了讓人家以為政治立場不同,都是相互對罵,試圖把我一起扯進官司,這樣意圖構陷人入罪,當然要告她誣告。 因為許鳳珠的不認錯,所以這次也要提告葉素月做偽證: 1.警察、許鳳珠及我,都說沒有吵架,葉素月卻證稱我跟許鳳珠罵來罵去,我還哇哇大叫罵許鳳珠「白鬼」。 2.先說我只罵許鳳珠白鬼,後來又說我有罵小偷來了,然後卻聽不到許鳳珠罵我甚麼。 3.本來說只喊許鳳珠「小辣椒」,後來又改稱有喊「白太太」,意圖幫助許鳳珠陷害我有罪,讓我受刑事之告訴。 罵髒話固然可惡,但是誣陷他人,企圖讓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這種惡毒的意圖,更加不能原諒。看到許鳳珠二審還能請律師,許鳳珠的姐姐說不是自己找的,是人家義務幫忙的,而許大姐說那位律師的長相看過,好像都是幫挺扁的人在打官司,果真有團體這樣利用律師幫助支持者,妄想逃脫法律制裁,更不能就此結束,這兩個人的誣告跟偽證官司,我是打定了。 二審判決書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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