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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25 07:45:50瀏覽1209|回應3|推薦10 | |
根據報載五年前原本要抱玻璃娃娃同學去上體育課 卻因為天雨路滑過失摔死玻璃娃娃的陳同學 經過高等法院判決竟然要賠對方父母三百多萬 真是誇張啊!法官的判決竟然是對方非專業人士 這麼做「侵權」 所以必須賠償 因為熱心幫助同學 現在竟然要賠三百萬 這位陳同學意外的摔死好朋友心理應該非常難過 現在不但往事重提還要面對法律責任和巨額賠償 更何況原本學校要送醫 傷者的父親要求自己護送卻又等到五十分鐘過後才到學校 玻璃娃娃的死不能全怪這位陳同學啊! 堅持不馬上送一的父親難道沒責任? 學校有錢有力請的起好律師 自然全身而退 陳同學竟然成了代罪羔羊 受害者家屬傷心要求賠償是司空見慣 二審法官竟然也這樣判決 讓大家傻眼 對啦!我們的世界就是法官說的都對! 那麼我們以後是不是都不要幫助別人了呢? 這個法官腦袋不知道裝什麼東西 就祈禱他老了以後不需要別人的幫助 我們就以我不是專業人士不能幫忙來回映 真是 香蕉個芭樂 氣死我了 難怪宮部美幸寫得出一堆恐怖的小說...原來這社會的豬頭怪喀那麼多 我也要來寫...ㄘ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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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