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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Insight]文化創意產業 政府應該做的是─提供產業茁壯發展的環境
2013/12/20 09:10:43瀏覽1383|回應0|推薦3

「金融挺創意」、「專案會議推文創」、「文創總動員」,文化創意產業在這兩週的時間內被炒得沸沸揚揚,猶記得1125日龍應台部長接受碧涵質詢時曾回答:「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確實沒有達到經濟規模,且於行政部門間過於分割又不相互支援。」江宜樺院長這段時間以來的頻繁動作,似乎就是想要解決及強化目前臺灣文創產業的困境。

整合資源絕對是一個正確的概念,然而過往的經驗中,資源整合的瞬間往往也「模糊」了權責的界線,最後成了各部會「推推樂」的競技大會。「資源整合」不能只是口號,整合後的願景、目標都必須先有所定調,如果整合了資源,但彼此的「意念」不同調,那麼「整合、總動員、動起來」會不會最後變成只是今年12月最「跳針、跳針、跳針」的詞彙而已呢?

「文化創意產業」一詞的出現,最早源自於2002年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的子計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於是乎,這十年的歲月裡,這個「名詞」一直都是十分火熱的話題,然而議題的火熱不等同於發展的速度,立法的窒礙、產業內容戰略的定調以及缺乏將創意產業化的具體策略,讓臺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至今仍處於搖擺學步的階段。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在2010年初順利三讀通過,然而法案的通過對於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卻沒有絕對性的成效。過去10年間,全世界的文創產業成長了240%,然而臺灣僅成長50%,外銷排名全世界倒數第八;這樣的成果對於將文創產業視為重要發展項目的臺灣而言,無疑是一大打擊。

討論已久的文創資金來源問題,在「金融挺創意」的口號喊出之後,看似會出現轉機,然而行政院、文化部紛紛喊出「將影視音產業提升為國家文創總動員」的口號,對本來就缺乏資源與資金的「微型創意業者」而言,無疑又是一次希望落空的折磨。

影視音產業相對於其他的「創意產業」而言,更早就進入商業化的機制,在目前美國、中國、韓國、日本的等影視音強國的環伺之下,臺灣能否有所突破抑或是創新,大家心裡各自都有一把尺。當前政府該如何打開創投資金的眼界,該如何走在前端開創「新的產業」?開展屬於我們的國際影響力?或許這才是更加迫切的事情。

Be insight:團結力量比較大

2008年李明博就任韓國總統之後,將文化內容振興院改為「內容振興院(KOCCA)」,將遊戲產業振興院、放送影像產業振興院以及文化內容振興院的資源加以整合,並且在美國、中國、日本及歐洲設立海外支社,透過政府的力量,協助民間企業蒐集並提供情報、當地行銷支援、宣傳活動執行、雙向合作橋樑建構、輸出戰略策畫以及人力育成等事務。此外,透過KOCCA的願景目標,可以看出他們對於「創新」與「領導」的重視,還有從創立到外銷的「一條龍」政策扶植思考。

透過臺灣與韓國文創項目與產值金額之比較,除了可以看出產業規模的差異外,也可以發現:

在各項產業當中,韓國遊戲產業的外銷收入占了韓國文創產業總體的一半以上,產值相當驚人,也是投資報酬率最高的項目。「天堂」、「仙境傳說」這類型的線上遊戲,不僅在韓國是高人氣的線上遊戲,在歐美與臺灣同樣擁有龐大的市場。內容振興院為了幫助中小企業的遊戲公司拓展海外市場,透過由政府經營的遊戲網站Game & Game進行全球性的服務與宣傳,讓玩家在這個網站中可以免費體驗各式各樣由韓國公司所製作的線上遊戲,該網站也提供「五國語言」完整、有系統的遊戲介紹、影片以及遊戲攻略,讓玩家可以將想要與需要的資訊一網打盡,成為忠實顧客,並且如同連續劇效應般,總是一檔接一檔的陷入新的遊戲魅力裡。

此外,我們不難發現,雖然韓影、韓劇、韓樂等「韓流產物」行銷全球,然而韓國影視音產業的外銷金額,並不如「它們」在螢光幕上表現的那樣華麗炫目,且相對於總產值,外銷佔比也偏低。當然,並不能因為表面上的數字就否定了韓國影視音產業所帶來的貢獻,雖然它的外銷產值表現普通,但背後所隱含的是韓國政府的戰略:以「低價傾銷」的策略攻佔全球市場,先「佔據」民眾的視覺與聽覺,再「擄走」他們的心;透過這樣的正向循環所帶動的周邊效應,最直接的就是反應在觀光產業上。近幾年韓國外來觀光客的數量持續增長,並在2012年首次突破了千萬人次大關,2013年也有近10%的成長率。

2012年歌手PSY的《江南Style》席捲全球,連帶的讓前往首爾旅遊的大陸遊客到江南區造訪的比率,從2012年的25%增加至50%;此外,也嘉惠了位在狎鷗亭(江南區)的現代百貨,2013年大陸遊客的消費金額較去年同期成長了120%。這些事例其實也都反應出,韓國不僅是政府部門且在各項產業之間的鏈結也是十分緊密的,其團結所產生的「力()道」絕對是臺灣十分值得學習的「他山之石」。

美國總統詹森(Lyndon B. Johnson)曾說過:「政府無法創造偉大的藝術,但能提供偉大藝術茁壯發展的環境。」這句話應用在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或許也有幾分參考的價值;臺灣能否透過文創產業突破近十年來沒有「新興產業」的困境,就看政府的思維與政策是否能夠貫徹執行,協助民間的創意活水流通全世界。


[1] 資料來源:2012文化創意產業年報

[2] 資料來源:2013年內容產業展望

[3] 臺灣項目為: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韓國項目為:出版產業、漫畫產業、音樂產業、遊戲產業、電影產業、動畫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廣告產業、腳色商品化產業、知識情報產業。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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