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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結婚這件事~與適合的人 走有緣的路
2012/08/07 11:29:40瀏覽2824|回應13|推薦120

隨著好友姊妹們一個個陸續步入婚姻殿堂,對於單身這件事、結婚這件事,可蜜才開始覺得有那麼一點點不一樣的感受。

 

可蜜的女同事們,婚前與婚後,除了多個丈夫、多幾個小孩外,可蜜對於身旁女同事們,幾乎不覺得他們有何差異。因為公司活動他們仍舊參加;也不會因為結婚、有小孩就經常請假;有聚會邀約無論是平日晚上或假日、甚至要請特休假也很容易成行……所以,可蜜在他們身上感受到的是婚姻的彈性與自由,覺得結婚真的不是一件壞事呢!

 

但,可蜜的一位多年好友婚後,卻讓可蜜感受到他大大不同的改變呀!實在讓周遭的姊妹掏們,感到萬分訝異呢!

 

婚前的她,從不入廚房,三餐都是媽媽料理;家事也幾乎不做的。婚後的她,依舊是個職業婦女,其實只有夫妻兩人的小家庭,但卻每個週末都親自下廚、經常研究食譜,還餐餐作變化;做任何個人活動計畫前,總會先考慮到老公的感受與需求;外出玩耍時,總是記得要買些東西回家孝敬公婆,並同時買些回家裡和老公一起品嚐,就連身旁有人要出國去玩,他也會第一時間請對方代購當地土產回來,因為他要送給他公婆吃。

 

認識他超過20年的可蜜,有時候都會望著可蜜這朋友,並想著以前的她,有時可蜜真的會懷疑自己是第一天認識他呢!因為明明是那麼熟悉,卻又感覺如此陌生,真的是很奇妙的感覺。可蜜這好友當起媳婦與老婆這兩角色,真的是可圈可點,可以給他打上90分呢!真的比他當女兒的角色差異極大。

 

以前還沒結婚前,他總是會信誓旦旦的說,結婚不會改變他什麼。一樣能自由的和大家出來聚會。但理想和現實果然還是有差距。婚後的她,換了新工作,工作時間與休假的掌控完全無法如他所願,放假日又都多以老公為主,還真的完全沒能個準呢!看到可蜜這好友的真實案例後,可蜜才發現,果然還是有婚前婚後差很大的個案。而可蜜這位好友仍然非常甘之如飴,初認識他者,一定很難想像婚前的她與現在這些種種根本無法做連結的。總之,可蜜的結論是:可蜜的好友找到的真的是她的真愛,所以才能如此開心的、心甘情願的改變與付出吧!恭喜她~

 

隨著身旁的人一個個終結單身生涯,可蜜的壓力也突然大了起來呢!壓力大的主因,當然是來自父母的殷切期盼。但最近最大的壓力大概就是單身女友們一個個已婚,讓可蜜玩伴變少,這點到可能成為可蜜想短期內終結單身的唯一主因(因為女友玩伴都陪老公去了,只能自己找一個人結婚來成為自己的新玩伴囉!)除此之外,可蜜倒是沒覺得單身有何不好之處。當然,可蜜覺得能找到一個『適合的人』結婚組成家庭,也是一件幸福的事。但『適合的人』還沒出現,巧婦也難為無米之炊呀!

 

不知為何,和可蜜半生不熟的人們,對可蜜的印象一直都是『可蜜一定有男友』,這點倒是令可蜜非常訝異的。後來經過瞭解才知道,原來是因為周遭的人都認為,可蜜每天看起來都很快樂,又都打扮的光鮮整齊,怎麼看都覺得是戀愛ing。聽可蜜說沒對象時,眾人的第一反應是不可置信,接下來就會說一定是可蜜眼光太高、太挑剔了。唉!是這樣嗎?可蜜只是等待一個『適合的』結婚對象,而不是最優異的結婚對象呀!

 

幫可蜜介紹的人的確有,想追可蜜的人當然也有,但偏偏可蜜的『感覺』就不對,所以實在無法繼續下去。可蜜向來的習慣是:只要『感覺』不對,那就不要耽誤對方,免得讓對方會錯意那可不好了。因為倘若是流水有意、落花無情,流水又不是正常人時,那落花豈不有生命危險呢?為了避免社會事件頻生,不要把對方當雞肋,趕緊放手謝謝不要聯絡才是上策。

 

有人會說感覺可以培養的,一次見面就能訂出生死嗎?其實,可蜜的感覺,當然包含整個外觀的感受與雙方的溝通交談都包含在內。基本上,第一次認識時,若沒有可蜜覺得超級討厭或不喜歡之處,大概還可以再出去第二次,倘若第二次相處的感覺,沒有讓彼此多加一點點分數,那就有待觀察了。

 

倘若第一次見面的感覺就很糟糕,可蜜絕對不會再給彼此第二次機會。有人會說,這樣也太武斷了吧!但可蜜認為,可蜜要找的是結婚的對象,要相處生活一輩子的,倘若對方有一個自己覺得很討厭的地方,加上可蜜自認為自己脾氣不好,婚後可蜜這部份的劣根性可能會因此而更加擴大,讓可蜜增加造口業的機會,這是可蜜大大不願意的事。因為,可蜜相信,倘若找到一個對的人,那個對的人的好與壞,都是可蜜心甘情願去包容的,哪還會有經常碎碎念的抱怨?

 

也許因為如此,所以至今尚未出現那個可以令可蜜覺得對的人吧!當可蜜那位對的人出現時,可蜜說不定會比可蜜的好友姊妹們轉變得更多那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結婚只是找一個男的就可、那麼簡單的話,那世間哪還會有那麼多問題婚姻、問題家庭呢?而真的只是一個男的與一個女的就可以的話,那可蜜大概老早就結婚了。

 

可蜜深深覺得:婚姻得是一個你情我願的組合,才有辦法既甜美又幸福~

要能如此,真的得遇上那個對的人,才有可能~

 

對於結婚這件事,可蜜還是抱持正向的看法,積極面對。所以,對於所有人的介紹,可蜜向來不設限,有緣的話,自然能走在一起,這是可蜜一路走來唯一相信的一件事。

 

有緣  就能夠走在情路上

再大的風雨能夠一起闖~

有緣  感覺就變得不一樣

所有的感受願和他一起分享~

 

祝福大家都能找到對的人

走在幸福的婚姻路上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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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ccarmen1018&aid=669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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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瑰本尊在此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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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裡門外
2012/08/18 14:04

~婚姻不只是找個你情我願的人

~婚姻充滿變數

~不是每個人都適合走入婚姻

!婚姻對大多數的人絕對是愛情的墳墓。

# 離婚比結婚難


(udn)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20 10:52 回覆:

所以,算是人需學習的一個人生課題吧!

謀合與學習吧!


mingsheng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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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這事
2012/08/14 19:08

有個不離不棄的伴

就是適合的有緣人阿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15 09:20 回覆:
讚yes! yes!

蘋果蘇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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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分
2012/08/12 08:08

緣分的事急不得

順其自然吧!大笑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13 11:11 回覆:

羞可蜜也是這麼想的呢!

但旁觀者過度且頻繁的關切,常會不小心就擾亂可蜜心中的定調笑


月飛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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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2 01:31

我與太太是偶遇。全憑緣份。

我不曾想過她是不是對的人,我只求自己是他生命中的對的人

我慢慢調整自己去適合他的頻率。慢慢的,自己就越來越適合他。

祝你找到適合你的人。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13 11:20 回覆:

開心(ㄏㄏ、ㄎ、哈)當你希望自己是你太太那個『對的人』時,其實你的潛意識中以經告訴你,你太太就是你那個對的人啦!所以你才會在乎自己是不是你太太那個對的人囉!(有點繞口令笑

恭喜恭喜~這就是人家說的『緣分來了擋都擋不住吧』ROES恭喜恭喜

 


月飛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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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8/10 23:29
我覺得你比較適合單身耶。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11 09:10 回覆:

可蜜覺得 沒有人真的能 適合 什麼

而是該說  身為人  應有扮演好自己腳色的體認與付出

現階段單身者當然是扮演好單身的角色  已婚者自然要忠實扮演已婚者的角色

稱職與適得其所才是對的吧!

正如同  你也是當了父親才開始學習當父親的角色  才開始有身為父親的體認  以父親的角度去看事情吧!

應該也沒有人會認為自己不適合當父親就拒絕父親這角色  而是當遇上時  就努力揣摩  用心付出  去扮演好自己父親這角色

所以  可蜜覺得  當下扮演好眼前的人生角色  才是重要的讚

謝謝回應~三太子笑


甜水窩蜂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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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的人
2012/08/10 02:57

還得對得上時間,婚姻才配得了對.

不然,有緣沒份,即使倉惶走進婚姻,也會撞個滿頭包出來.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10 09:42 回覆:

是的。

對的時間、對的人,真的是關鍵呢!

有緣的人會有很多,但適合一起走下去的那怕只有一個都不算少呢!羞


Miss楊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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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2012/08/09 20:29

我那兒有一組無情單身姐妹花俱樂部

要不要參加?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10 09:38 回覆:

可蜜怕嚇壞可蜜媽  還是做罷好了!謝謝囉!

三太子笑謝謝回應喔~


Chia Hsin Liu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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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棒~
2012/08/09 17:32
你們ㄉ文章好棒~可惜我還沒有推薦ㄉ資格好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10 09:35 回覆:
謝謝喔!有空常來喔~三太子笑

戴金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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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飲水
2012/08/08 23:10
道理都不錯,但還是如人飲水。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09 09:05 回覆:

沒錯!的確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讚  

這就是人生呀!ROES加油


河壩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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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
2012/08/08 17:49

在下經歷一次因為對方家庭而分裂的婚姻

從訂婚、結婚、生子、工作吵鬧不休,不像結婚關係而變成買賣行為!

最後訴諸法庭

在下雖然百般不願家庭破碎,在法庭所指派的輔導員勸說下

除了自己,全部給了她,前半輩子的努力歸零

五子皆空!

可蜜莉荋(cccarmen1018) 於 2012-08-09 09:03 回覆: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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