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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2 01:01:21瀏覽911|回應5|推薦39 | ||||||
台灣夏天或多或少都會受颱風影響,只是嚴重程度差異罷了。北中南各地的颱風影響情況,當然不可能完全相同,自然形成全國各縣市上班上課不同調的狀況。但卻到這次的颱風引起大家對颱風假討論的軒然大波,還滿奇特的呢! 颱風季節颱風多,一點都不奇怪。颱風天放颱風假,也是司空見慣之事。颱風天放假與否,是有一個標準依據來判定的。但常在放與不放之間的拿捏,也讓握有決定權者傷透腦筋。因為真的是一件動輒得咎的苦差事,宣布放假若沒風沒雨的,鐵定被老闆大罵亂放。若正常上班,卻又遇到大風大雨、或其他意料外的災害時,又會被全民批到臭頭,真的是兩難。 這次被批的起因就是學生放假在家,家長得上班,因此抱怨小孩沒人照顧(那整個暑假,小孩都是誰在照顧的呢?)。其實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真的有需要,每個家長應該可以決定如何處理。我們公司同仁真的有需要的話,他們提出請假,一定會被准許。若是因為天災受困、難以出門上班的話,我們是給予公假處理。若非因為危及生命安全得請假的話都可按正常請假程序辦理的。 家住A市的人要到B市上班,偏偏A市風大雨大是不用上班上課的縣市,但B市卻得正常上班上課。對於住在A市的人來說,可能就會罵聲連連。因為他一條上班或上學之路就會充滿危險與刺激,得與大風大雨搏鬥千里跋涉。但這住在A市的人,只要提出相關佐證,是可以在颱風當天請假不到班的。記得以前大學的時候,就曾遇過這樣的例子。其實當天都得上班上課的,但因為上學必經之路有淹水事實,因此可以此理由請假一天,不會被教授、學校記曠課。 多年前一次颱風天,全台北都得正常上班上課,但有同事住在林口,據說風雨大無法出門,騎乘機車會跌倒,發生問題的可能性很大,我們公司基於人道考量,並相信員工不會藉故不到班,也是給他公假一天,以示體恤之意。這都是企業可以自己彈性處理的,根本不需要去灌爆首長的臉書。 無論如何處理,事事都難以盡如人願,順了姑情失了嫂意都很正常,怎樣做都會有人不滿意。因為真的全放颱風假一天,還是有人會罵,因為無風無雨的話,罵得最凶的應該是企業主吧!但颱風假只是預測颱風可能大到會危及安全的作為,如果放了而大家沒事,總比沒放最後有慘重災情來得好吧!就像是大家買意外險,也都希望有買有保佑完全用不到,而不是希望買了意外險有機會可以接受理賠吧!其實就是保個萬一的風險罷了! 這次的颱風,北部縣市幾乎都是上班不上課,家長們可能想請假確有困難,才會有如此多的怨言。各縣市長只要你下的指令是合法合情又合理的話,其實對這些怨言,縣市長們就聽聽就好,不要隨意回應或解釋,『言多必失』這句話應奉為圭臬。不要像首都市長一樣站出來解釋說公務員需要照顧小孩的話可以請公假一天,一般企業可以請無薪假之類這樣的話,讓人聽來就覺得是雙重標準。 因為『公假』是有薪水的假,而『無薪假』是不領薪水有扣日薪的假,只是不列入事假累計,在市民聽起來的觀感會非常的差。有需要的父母自然會自己斟酌請假回家陪小孩,不需要由市長自己宣布。市長想讓市府員工休公假回家陪放颱風假的小孩,雖然這是公務員原有的權利,就請你們自己私下偷偷為之,但這麼明白昭告天下,民眾觀感真的不好。 馬總統所提的『家庭照顧假』列入『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修法實施,或許是這次颱風假民怨後,勞工朋友們一個具體的收穫。其實如果所有主管、老闆都相信自己的員工,其實像颱風天、或天災淹水之類的情況,真的可以依照員工的個案處理,給予有薪假一天,應該是合理又合情的事。相信員工也會因為公司的相信而更要求自己不怠工的。 癥結點應不是『該不該放』的問題,而是到底『有沒有需要放』。法令規定只是一個刻板的制式規範,執行者仍是『人』。法定就是這麼多,在限度內就是員工的權益,超過規定之外就是企業主的良知與體恤啦!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修法真的通過了,全國的企業都會恪遵嗎?未必。但對於勞工來說,至少有個最低標準可以安心吧!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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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