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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手可熱勢絕倫,慎莫近前丞相嗔!
2019/06/20 09:47:07瀏覽684|回應0|推薦19

「炙手可熱勢絕倫,慎莫近前丞相嗔。」,語出唐•杜甫《麗人行》。

《麗人行》

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

態濃意遠淑且真,肌理細膩骨肉勻。

繡羅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銀麒麟。

頭上何所有?翠微葉垂鬢脣。

背後何所見?珠壓腰衱穩稱身。

就中雲幕椒房親,賜名大國虢與秦。

紫駝之峯出翠釜,水晶之盤行素鱗。

犀箸厭飫久未下,鸞刀縷切空紛綸。

黃門飛鞚不動塵,御厨絡繹送八珍。

蕭鼓哀吟感鬼神,賓從雜遝實要津。

後來鞍馬何逡巡,當軒下馬入錦茵。

楊花雪落覆白蘋,青鳥飛去銜紅巾。

炙手可熱勢絕倫,慎莫近前丞相嗔!

《麗人行》這首七言古詩,是唐玄宗天寶十二年(西元753年),安史之亂(天寶十四年,西元755年)前兩年,杜甫42歲在長安的創作。這一年,也是杜甫旅食長安的第個六年頭。

詩中一些相關的人物,彼此關係,羅列如下:

●楊玉環原爲李隆基兒子李瑁的妻子:開元二十八年(西元740年)十月,玄宗以為逝世多年的母親竇氏祈福的名義,敕書兒媳、第十四子壽王妃楊氏出家為女道士,道號“太真”。天寶四年(西元745年)八月,冊楊氏為貴妃。此時楊氏二十七歲,玄宗六十一歲。

●天寶七年(西元748年)唐玄宗賜封楊貴妃的大姐爲韓國夫人,三姐爲虢國夫人,八姐爲秦國夫人。

●楊國忠本名楊釗,是楊玉環的堂兄,由於楊貴妃的顯貴而受到玄宗重用,天寶九年(西元750年)請求改名,玄宗賜名 “國忠”,天寶十一年(西元752年)李林甫死後,代李林甫為右相並身兼四十餘職。

這裏我們先且不管李隆基怎麼會長期讓李林甫自開元二十二年(西元734年)五月起,至天寶十一年(西元752年)擔任宰相職務,前後達十九年之久。且看李隆基25歲時就夥同姑姑太平公主,聯手兵變直接殲滅伯母韋皇后政團奪得政權;28歲逼死姑姑太平公主,完全掌握軍政大權的經歷;就顯現出他臨機膽識夠大、應變能力足夠、對政敵冷酷無情的個性;政治操作能力、國家治理能力應該是毋庸置疑的。

至於李隆基怎麼會寵幸楊貴妃到如此程度呢?是楊玉環美得讓人無法抗拒?或者是楊媽媽所生的幾個女兒都是顏值極高的超級美女、多情種子?逼得這個六十幾歲的「咸濕皇帝」不得不放下身段,竭盡所能,曲意承歡,維持他與貴妃家族成員的不倫情感、關係?當代詩作、後人修史對楊三姐虢國夫人與玄宗、國忠的緋聞已多所明述、暗示;就連杜甫在《麗人行》中也婉轉的用「楊花雪落覆白蘋,青鳥飛去銜紅巾。」做爲隱喻。

杜甫給人的印象是一位:境遇不遂,落魄潦倒,仕途蹇難,宦場失意,到處漂泊,生活困頓,受盡苦難,貧病交迫;但,確又是個觀察力敏銳,情感細膩,憂國憂民,刻鏤精準,筆力萬鈞,備受推崇的詩人。如果從杜甫的生平來看,遠祖不論,祖父杜審言、父親杜閑都是建制内的公務員,可謂出身世家。十四歲開始交遊,20歲到34歲,除了24歲回洛陽參加貢舉,30歲回洛陽娶妻外,他遊遍了吳越、江南、晉、魯、齊、趙、梁、宋各地。除了飽覽山川景色,自然也廣交了一些朋友。社會閲歷、人際關係應該有相當的基礎。

何以兩任宰相都不提携他呢?像楊國忠位居宰輔還身兼了四十多個職位;想必楊國忠不可能是爲了替皇帝老倌省錢,就算楊國忠妒才,也不可能攬盡天下的活兒,全由自己幹了。估計是留給自己人的!杜聖可能有著不遇才子們的通病:狂狷,孤傲;還帶幾分嫉惡的俠氣。不屑攀緣、趨附道德操守可議的權貴。其實,衹要他脖頸兒放軟,硬手變柔荑,撈個好位置應該是不難的。

何況杜聖自己也感嘆「紈絝不餓死,儒冠多誤身」。其實,聖賢書?早就不用唸了!該讀法律,尤其是臺大法律系,要不然就學啓能教育,能嚇得住、忽悠得了老百姓就行了。再也沒有人幹些什麼「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的傻事兒了。「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也就衹能當個文膽、在學院裏教教書,或者當個記者。不過衹要眼神兒夠尖,沒站錯隊伍;出手夠狠、夠準,扎針扎對人了,興許主子一高興咯,沒準兒也能青雲直上,弄個「侍郎」幹幹。

這首《麗人行》創作時,杜甫人在長安,官場底事,可能耳聞甚或目睹。作品中透露出不少訊息:對於楊氏家族炫耀權勢,排場奢豪的描繪;明著是鋪陳,實際上是批判。對於楊國忠,杜聖則是用「後來鞍馬何逡巡,當軒下馬入錦茵。」、「炙手可熱勢絕倫,慎莫近前丞相嗔!」直接指謫他囂張狂妄的氣焰,動輒頤指氣使的態度。

關於權貴仗勢欺人這點,明末清初的小説家陳忱(西元1615年3月24日约~西元1670年),更是勘透古今,他在水滸後傳第一回卷首的長歌是這麼説的:「炙手可熱握大權,待郎充犬吠籬邊。」值得一提的是,陳忱在明亡後絕意仕進,以賣卜為生,精準的預示了三百四、五十年后臺北的官場景象;真有先見之明! 可惜哲人已往矣,否則他的門限豈能不穿?如果他選在臺北博物館門口練攤兒,那兩隻銅牛可能都得給擠扁了,呵呵!

也許有人説,民國108年6月13日的臺北像天寶十二年的長安。在下期期以爲不可,——畢竟穿鞋子一定得合脚;否則既毀了一雙好鞋,更對不起那雙臭脚。

大夥兒還記得民國97年(西元2008年)獲得最佳劇情片、最佳導演及最佳視覺效果三個金馬大獎,陳可辛所執導的電影作品「投名狀」的戲劇情節、角色人物嗎?————此處不蔓攀「刺馬案」、曾國藩湘軍集團利益輸送、淮軍李鴻章部姑蘇屠殺郜永寬太平軍降部等疑案之間的糾葛。不討論疑案、不涉及史實,純粹就戲論戲。

三個義氣哥們兒:一個躲在同袍尸體裏,方才逃過死劫的政府軍敗將,龐青雲;兩個土匪,趙二虎、姜午陽;率衆搶太平軍的軍糧反被政府軍坐收漁利。龐青雲趁眾匪氣急敗壞,手足無措之際,順手招撫了趙、姜一眾,成爲東山再起的家底兒;故事於焉展開。戲劇情節中幾個轉折:一、龐、趙、姜歃血結義;二、不教而殺,斬兵立威,以樹綱紀;三、不卹人命,堅壁清野,圍困蘇州城池;不顧信義,欺敵殺降。這三個情節,極具張力,也很值得深思。

首先,龐青雲爲了取信趙二虎一衆,同意了姜午陽的提議,三人結義成異姓手足。此三人歃血儀式,不是拿刀戳自己的腿、剜自己的肉,剁自己的手指頭,放自己的血。竟然盟約:「兄弟結義,各殺一個外人,斷絕後路,以示忠誠;從此兄弟的命是命,其他的皆可殺。」因而濫殺無辜路客。更諷刺的是龐青雲在濫殺下刀之際,面對無辜受害者的質疑、乞命,竟然回道:「記住我這張臉,下回投胎找我報仇。」仿佛這輩子借你一條命,下輩子償;一副好漢做事好漢當,大義凜然的樣子。孰不知,人有沒有下輩子,根本就是個「玄」。死人要怎麼報仇?殺了人,還要吃受害者的豆腐,這三個人結的「義」,從一開始就是建立在對無辜者永遠無法彌補的戕害上;基礎比建在浮沙上還虛無。

爲取得再次登上舞臺的機會,攻舒城之前,龐青雲對軍機處陳公「無法供給軍餉」的要求,提出「不要餉,攻下城,一半兒的東西歸我們。」爲交換條件。從此,「搶錢!搶糧!搶娘們兒!」、進城搶三天,就成了「山」字營的指導原則、行動綱領,激勵士氣的重要手段。

規矩已成,士兵行之如儀。卻在未明確頒佈新軍紀、禁令的情況下,堅意處決依慣例不處理的姦淫民女的士兵。此時龐青雲搬出:「全天下的百姓都不能受人欺負」的理想,並告知:「以前是匪,今天是兵,匪氣不改什麼也做不成。」「規矩總有開始的一天,就是今天!」。姜午陽問犯禁士兵「你們的命是誰的?」一個答道:「是大哥的。」另一個問:「你跟我講,該怎麼說?」霎時間,姜午陽手起刀落,兩個士兵身首異處。過去,甚至於前一分鐘都不違禁;即當事人在行爲不違禁的時間内已經完成不違禁的行爲;卻在當事人被綁縛聽到主官:「全天下的百姓都不能受人欺負」這句話的這一刻,瞬間就是死刑犯。

軍紀絕不可能是一天就渙散得了的,況且「搶錢!搶糧!搶娘們兒!」就是你同意、你教我們的。章程是你立的,規矩是你訂的;說改,立馬就變?時機成熟了?想到了?逮到機會了?借個人頭一用?我們能怎麼說?衹能套用被殺士兵的話「你跟我講,該怎麼說?」,即使是那兩個士兵的行爲,在常理下有一萬個不是。不教而殺謂之虐!朕意即天意?

蘇州圍城,是一場爲取得進攻金陵參戰權,自己爭取來的苦戰。戰場堅壁清野,渺無人煙;是個看見同袍負傷,聽見戰友哀嚎,都不敢救援的血肉磨坊。敵我之間較量的是:誰撐得下,誰活得久。爲了撐住,龐青雲與何魁完成進入南京城「一人一半」的交易。就在龐青雲與何魁交易的時刻,趙二虎直接進入蘇州城面見太平軍首領黃文金勸降。「糧食」成了最後勝負的砝碼,缺糧的太平軍投降了。

饑餓的降兵被騙到甕城集中,發饅頭開飯。結果,兩門一關,佐餐的是如雨般的矢石;四千降卒悉數殞命。龐青雲的手段比起白起更見精煉,結束后,他不收集頭顱,不挖坑掩埋;直接用降卒尸體填平攻城時的戰壕。既節省兵力,又可防止別的部隊再次使用。您能不服他嗎?

所以咯,臺北不像天寶十二年的長安;反而近似1860年的江南。而今天的高雄,更像被圍困的蘇州。百姓如芻狗,人命如草芥?——現代龐青雲得意的暗示:誰叫你們叛變,自己陷入圍城困境!讓蚊子咬死活該!反正又不是SARS會隨著空氣亂飄;老子就是要吃死人的豆腐,你奈我何?

唯一不同的是,高雄被誘騙往甕城的戰士,抵死緊抱住一群共謀者大呼救命,奮力突圍而出。看來,龐青雲、犬「侍郎」們,這次可能會賠了夫人又折兵,大栽跟頭。

有人説,熱鬧的大街不長草;聰明的腦袋不長毛。話雖如此,兩個禿子的智慧還是無法等量齊觀。不過,感覺上「土包子夫婦」還是過於厚道;嗐,往哪裏放槍,還有事先預告的?也好,反正衹要錢進得來,老百姓的健康保得住,正事兒辦得了。上天有好生之德,也就放他們一馬吧!不稀罕跟他們一般見識!

後記:《新唐書•卷二百零六•列传第一百三十一•外戚》對楊國忠的描述是:〝幹貌頎峻,口辯給,〞翻成白話文就是軀幹高大,説話反應敏捷、表達能力極佳。

看來楊國忠好歹也是位個兒頭偉岸,相貌還行,口條麻利,平日壞心眼兒不少,火氣挺大,架子不小的大漢!

此相與彼相,此犬侍郎與彼犬侍郎;呵!呵!杜聖還是比我們少受兩樣罪!少遭兩種劫!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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