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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立委提案要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把違規放水!從民眾毒打檢舉員警看未來臺灣交通大屠殺
2021/04/16 13:13:42瀏覽1304|回應2|推薦10

太魯閣號四十九人死慘案,許多人包括我都指出臺灣交通連環殺人,尤其昨天屏東恆春分局林姓員警休假扮交通檢舉達人拍照竟被民眾爆打頭部流血及藍綠爛立委提案要修法交通違規放水,臺灣人普遍酷愛交通違規的現狀,證明臺灣對人命的完全欠缺尊重,真是腐敗的臺灣民主政治。

屏東恆春分局林姓員警休假扮交通檢舉達人,今天下午在恆春鎮中正路拍照時被民眾追打。記者潘欣中/翻攝

我去年寫過一篇「是誰逼我推輪椅上紅線」,2015年我指出臺灣接小孩路邊停車最大,管他紅線不紅線不給老人身心障礙者走人行道,只給他們走車道,這種情形至今仍然存在,這些爛立委不管爛交通還要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真是垃圾不分藍綠!

舉例來說:2021年3月27日,台中市南區工學路今天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駕駛貨車的賴姓男子(39歲),因下車開車門時未注意,撞擊一名騎乘單車的陳姓少年(16歲),少年當場倒地,又遭到後方來車輾過頭部,重傷送醫急救不治。原因就是許多臺灣人開車門都不回頭看,反正「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政府在乎嗎?好不容易有個員警檢舉這批交通殺手,警政署卻「無不法但不鼓勵」?

台中市陳姓少年昨天騎單車行經南區工學路時,遭賴姓男子開車門不慎撞上後,遭後車輾過,傷重不治,檢警今相驗,釐清死因。圖/讀者提供

臺灣交通惡劣丟臉到國外,外國人分享台灣駕駛「不禮讓行人」的亂象,引起國外鄉民熱烈討論!我提過野島剛說台灣道路簡直和「戰場」無異,台灣司機常以「別擋路」壓迫感逼近,交通問題更殘留著社會病理和落後現象!我看,在爛立委「幫忙」後,不知道臺灣人還有多少會被爛交通大屠殺!



台灣司機殺人比率是大陸的兩倍以上

Blackjack 2021/4/16

屏東員警休假扮違停檢舉達人 當街被火大民眾打破頭

2021-04-15 16:40 聯合報 / 記者潘欣中/屏東即時報導

屏東縣恆春鎮車流繁忙的中正路,近半年出現1名鎖定汽機車違規臨停拍照的正義檢舉達人,曾1個月狂檢舉近50件違規臨停,地方社群網站有人搜出他是在地的員警;檢舉達人今天下午再次出現拍攝時,被不滿的路人認出追打,頭部流血送醫,堅持對施暴者提告傷害;警方說,經查確是分局某派出林姓員警,是在勤餘時段並以民眾身分拍照檢舉。

今天下午2時許,檢舉人在恆春中正路上手機拍照違規臨停,因有民眾這幾天發現檢舉達人在該處出沒,還上網指稱是當地的員警,立刻被附近民眾發現,1名男子衝上前拳打腳踢,檢舉人只好躲進附近騎樓,民眾也立即報警;警方據報到場將雙方帶回,林姓員警因頭部流血先送醫包紮治療,堅持要對施暴者提傷害告訴。

恆春警方說,經查是該分局派出所林姓員警於勤餘時段,行經該路段見有交通違規行為,於是以手機蒐證違規事證,此舉引起在場民眾不滿,進而引發衝突,後續將調閱週遭監視器釐清案發經過情形,依法偵辦,另有關交通違規部分若調查屬實,後續將依法告發。

警方強調,不曾以便服具警方式舉發汽機車違停,都是一般民眾檢舉方式送至交通組裁罰;交通違規確實影響行的安全,任何人都有檢舉權力,不應該以暴力攻擊檢舉人,造成身體傷害將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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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綠委提案修法 網怒「交通違規放水」:台鐵慘案後還要死多少人?

08:382021/04/14 中時新聞網 鄭年凱

陳歐珀、范雲等19位民進黨立委提案,要求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表示「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若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法。」該修法將在今(14)日進行闖關,對此,網友怒轟「台鐵才發生這麼重大的交通事故,民進黨還想要給違規者方便?到底還要死多少人民進黨才會醒?」

民進黨立委提案,要求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將其中的「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改為「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先給予勸導,若同一違規事實再犯者,即予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對此,網友群情激憤,痛批「台灣交通已經夠亂了,民進黨還要來這套?」「民進黨團挑這時間點提案,有夠天才」、「太棒了,那我看殺人未遂也直接除罪,反正沒死嘛」、「爛到已經不會生氣了,只想笑」、「出事死人才罰,讚喔」、「這政黨是沒有下限的嗎?」

但也有網友注意到,國民黨也提出了相似的提案,鄭正鈐、蔣萬安等24位藍委也提出在該條例中追加「對於不影響交通安全之違規檢舉案件,應先開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等敘述,讓網友痛批「藍綠都在亂搞」、「這種條文如果過了,以後交通事故數量肯定翻倍,就看會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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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猛開門致少年遭後車輾死 父控:肇事者很可惡

2021-03-28 17:10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陳姓少年昨天上午騎單車前往大里區找父親一同用餐,未料行經南區工學路時,一輛貨車並排停車,賴姓司機開車門不慎,撞上陳後,陳遭後方閃避不及轎車輾過,陳傷重不治,檢方今早相驗,死因為車禍造成顱內、胸腔出血致死,陳父對死因沒有意見,但指控2名肇事者「很可惡」,檢方指示車禍肇因送鑑定釐清,全案將涉案二人依過失致死罪偵辦。

陳姓少年的父親今天上午與檢察官、法醫相驗,確認死因為車禍導致的顱內、胸腔出血致死,陳父對兒子死因沒有意見,但陳父控訴,開門不慎的賴姓貨車司機,第一時間沒有報警,還拖拉兒子造成二次傷害,而開車輾過兒子的李姓男子,沒有馬上煞車,還拖行兒子,造成兒子傷重死亡,二人「都很可惡」。

據查,陳姓少年昨天上午10時許,騎車要前往父親位於大里區的工作地點,準備一起吃飯,未料行經南區工學路附近時,由賴姓男子(39歲)駕駛的貨車並排停車,停在工學路的外側車道上,賴開門時十分急促、用力,沒有注意到行經該處的陳,陳被猛力一撞後,撞倒在地,隨即被後方由李姓男子(66歲)駕駛的轎車輾過,傷重不治。

全案昨天在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詢時,肇事的賴姓男子當場向陳父下跪,不斷致歉,被警方攙扶起來,但陳父不斷痛罵「一個兒子養了16年,就這樣被你害死了」,沒有接受賴的道歉。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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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人-馬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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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間是這樣的了
2021/04/16 22:43
但亂搞的都是人民﹐真守法者很少﹐大家亂搞又想別人守法﹐又可怎樣呢?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1-04-17 00:51 回覆:

交通規則這種東西,知道為什麼別的地方就會比較遵守,像白人社會或者是日本新加坡,不像台灣這樣

以前聽一個留學日本的老師說,他如果在日本很想念台灣人的時候,只要在過斑馬線的時候看到那個人要過馬路前,會左顧右盼觀察有沒有來車的人就是台灣人,大家都會心一笑

現在我只要騎車,看到路邊有車子,就算是停好了,我也會離他們遠一點,要不然哪個突然開車門,就會被他害死了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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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6 16:10
臺灣只有加害者有人權,有免死金牌,被害人是活該的!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1-04-16 21:06 回覆:

而且

立委還替加害者說話,臺灣的「民主」水準真了不起OMG

真是機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