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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這樣辦理除籍~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
2012/04/18 00:21:32瀏覽2162|回應0|推薦9
 
我們是這樣辦理除籍~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

本文源自兩岸公園論壇



結婚近10年
老婆來台6年多,終於在2012/02/06換好台灣身分證
接著就申辦台灣護照與台胞證
2012/02/29從台灣郵局寄出EMS我倆所有證件影本
與老婆大陸身分證與大陸往來台灣通行證
2012/03/03大舅子就已經收到文件準備進行辦理老婆除籍申請
之前問過徐聞縣公證處可以委託親人辦理
轉回村上的派出所一問的回答是
「台灣的沒辦過,不會辦。港澳的會辦理!」
村派出所所長與民警要求去湛江市入出境與戶政管理處取得除籍證明後
他們才願意受裡
又到湛江市去問,說一定要「本人與證件正本」才能接受辦理
大舅子辛苦轉了一圈下來
變成我倆非回去辦理不可

2012/04/10
飛到澳門進了珠海,搭上長途巴士在2012/04/11凌晨4點多回到老婆娘家

2012/04/11早上8點多座上藍牌車直奔湛江市入出境與戶政管理處
這是一段約130km與2小時左右的車程
近11點進入大廳說明來意才取的號碼牌,原排隊的號碼機已貼出告示早上取號號碼已滿。

呈辦窗口的民警一付晚娘臉孔,不屑丟出一張辦理除籍證明所需的文件項目與內容。
1. 申請人需出具申請事由的申請書。
2. 申請人在大陸的戶口名簿與身分證正本與印本。
3. 申請人在台灣的戶籍證明文件與身分證正本與印本。
4. 申請人的台灣護照與台胞証正本與印本。

5. 代申請人委託辦理,委託人身分證正本與印本。
由以上的內容得知其實是可以委託親人辦理,並非第一次所問的內容。

申請書還規定一定要用黑色墨水筆書寫,其他都不可以
還是大舅子有經驗知道第一次給的申請書一定會被打回,早早就買好二張A4白紙
再修正內容後,第二次才完成申請通過。
拿到了除籍證明,此時呈辦民警扣留了老婆台胞証
要我們回村派出所辦好戶籍取消再回來領取扣留台胞証

這又是一趟約130km與2小時左右的車程
下午2點半到達村派出所後
今天很幸運的2點40就看到有人來上班
說明來意並給了湛江市所開立的除籍證明後
終於看到村派出所民警在電腦上輸入戶籍資料並辦理
在老婆她家的戶口名簿上蓋上「遷出」字樣章並加註在2012/04/11在台灣辦理定居
在老婆大陸身分證上剪了個開口,完成出生戶籍地戶籍遷出作業。

又是一趟約130km與2小時左右的車程
雖然湛江市入出境與戶政管理處是下午6點下班
但還是擔心會有提早下班的情況發生
在小趕路的情況下5點15進入大廳
提交了老婆老家戶口名簿與大陸身分證證明已辦理原戶籍遷出
5點35取回被扣留的台胞証

再一趟約130km與2小時左右的車程
晚上8點多回到老婆娘家
這一出門就過了12鐘頭,來回湛江市二趟,搭四次車,約550km路程,RMB800元車資。

2012/04/12
早上8點45到達徐聞縣公證處辦理除籍證明公證事宜
公證處主任很快就接受辦理
並拿出一份是今年3月底另個村辦理的除籍證明
說在去年已經有人開始辦理在台灣定居的除籍證明
也說其實不需要到湛江市辦理
村派出所就可以辦理,拿給我們看的那份除籍證明就是村派出所辦理的
上頭還有派出所所長的簽名

9點45繳交RMB350元公證費後
完成大陸端除籍證明過程
回家去看今天最熱鬧的遊神繞境活動

2012/04/13
早上9點15搭上擠成沙丁魚般長途臥鋪巴士到珠海
晚上11點50分回到台北的家
真是一趟受罪的旅途

後記:
1. 村派出所的不辦事態度從6年多前就已領教過。這幾年除了電腦設備更新外,為人民服務的態度還是永遠不變。「你的事不是我的事,推諉卸責」就是這想法。
2. 湛江市入出境與戶政管理處所給的除籍辦理事項中最後一項是可以委託人辦理,但硬是規定要本人回去申辦,與紙本規定中不同。在我們前一號就是辦理去香港定居的夫妻,也是被要求本人親自辦理才回來申辦。
3. 最重要的是不用再去面對大陸公部門的服務態度與臉孔,對我夫妻倆來說是最大的慰藉。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一年36人數額),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定居(取消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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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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