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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頒布法令,如有人叫你大陸妹歧視字眼,可去控告辱罵罪
2008/03/29 04:29:45瀏覽2042|回應1|推薦6

最近有頒布法令,如有人叫你大陸妹歧視字眼,可去控告辱罵罪

各位姐妹 有一新的女性維權法令了 請看

台灣俗稱的大陸妹叫生菜
我們家里稱台灣人為'大陸妹'的這種菜為生菜.我一向就很喜歡吃.一次和老公的姐去吃飯,她問我要吃甚麼青菜,服務員說有空心菜和大陸妹.我當時只是有點好奇不知那是甚麼菜,我就說我不想吃空心菜我想看一下到底是甚麼菜,當端上來時我一看這不是生菜嘛!

這由來已久!剛兩岸探親旅遊開放時,台灣人到大陸旅遊(稱之為台胞),發現東西很便宜,大陸人就把商品價格抬高,騙台灣人,台灣人那時很好騙,就算是價錢抬很高,也不覺察,後來,大陸人就說台胞為"呆胞"!再後來,兩岸通婚(最初來台結婚的,線再有四、五十多歲了吧,小孩上高中或大學的都有了),那時(80年代初)大陸還未經濟改革開放或剛剛開放,大陸薪資才是100-200人明民幣,一些外省老兵回去探親,或去做生意的人在大陸結婚,花費很便宜。再後來,兩岸通婚的多了,到90年代中末期,兩岸經濟及通婚至高點,我們的生菜(91年左右),空心菜,木耳菜盛行大陸,最後生菜來到台灣!生菜又漂亮又好吃價錢又便宜,如我們來台的姐妹般 ,被叫做"大陸妹"菜!

最近有頒布法令,如有人叫你大陸妹歧視字眼,可去控告辱罵罪 (反正可告成功就對了! )在台灣辱罵算犯法。- 下回姐妹們再遇到這種問題,一定要多多利用法律途經來維護自己

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反歧視條款:新移民在台灣社會,仍經常承受來自公私部門的歧視與排拒,不但傷害其人格尊嚴,更對新移民的社會生活發展造成限制。這些歧視往往源自其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而國內並無全面的反歧視法,且零星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外國人仍有爭議,因此第62條明文禁止一切歧視「居住於台灣地區之人民」之行為,並設立申訴機制,第81條更明定罰則,對於申訴成立歧視、且屆期未改善者,處以罰鍰五千元至三萬元。

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p=269785#post269785


如果不准大陸12歲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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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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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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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點
2008/03/30 13:14

如有類似狀況需提告, 必須有足夠的人證或物證, 尤其是人證, 證明當時對方的確有侮辱之實, 否則即有可能會被法院給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