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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1 00:23:09瀏覽1823|回應0|推薦15 | |
受暴外配返鄉 補助機票 2007/11/12 04:39 林庭瑤/台北報導 有些大陸或外籍配偶籠罩在家庭暴力陰影,常遭丈夫扣留護照、報失蹤人口,即使她們想返鄉,也沒錢買機票而逾期居留。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日前決議,新移民家暴受害人返鄉必須有免費機票,移民署應盡速完成「外籍配偶返鄉機票費」法制作業,日後也要編列預算協助這群受害人。 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簡慧娟強調,這是針對受暴外籍配偶想要回國,提供她們返鄉機票費,只能一次單程返國,並不是受暴外配在台居留,每次返鄉都有免費機票可拿。 勵馨基金會研發長鄭敏菁日前在家防會委員會議中表示,大多數遭家暴的大陸或外籍配偶經濟條件差,根本沒錢買返鄉機票,被迫留在台灣,變成逾期居留的「非法移民」,建議移民署直接編列補助預算。 移民署官員指出,今年八月,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管理會已決定,每年編列的三億元「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中,增列「外籍配偶返鄉機票費」補助措施。目前移民署正辦理法制化作業。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2999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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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