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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經濟(之三)
2012/08/28 12:44:41瀏覽606|回應1|推薦6

有錢較省事

 

話說, 早在二十年前, 因為工作關係, 常常在週一早上搭飛機從台北飛往南部, 週五下午又飛回台北, 而且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日…

 

某一天, 機上剛好有位南部某食品業的大老闆…飛機抵達機場之後, 一般旅客必須在停機坪搭乘接駁巴士到出口端, 當時, 只看到那位大老闆, 直接走向停在旁邊的黑色賓士…果然, 身份就是不一樣, 不需要跟普通旅客一般, 人擠人或是花費許多額外時間. 雖然事隔多年, 印象依然深刻.

 

 

這個夏季的某一天, 在山區聽聞某位連鎖 “高價” 餐廳的老闆夫婦 (經查, 該老闆比我大十歲, 其實他們應該也還不算是太老, 因為兩年前自己還曾經跟比我大 26歲的某人上去過某個高山 )…

 

兩夫婦上山, 另外還有領隊嚮導或者挑伕廚師…兩人爬山卻帶了三位隨從負責照顧跟伺候, 至於那段漫長林道, 他們一群人是否有使用 “偷吃步”, 搭車到達溪谷, 就不用探究了, 光是擁有三位隨從就已經省下了不少力氣.

 

帶著兒子走林道往溪谷途中, 大概在5k里程吧, 有一部國家公園的公務用SUV車型的黑白警車經過(開往溪谷方向), 車上只有駕駛警員一個人, 一個多小時之後, 大概 12k 左右里程, 看到該車右前座載著一位帶著登山大背包的人,往回家的方向…

有特殊關係還真是方便, 可以用公務車還加上專用司機, 使用專車往返,不需要用雙腳走那一大段36K的往返路程.

 

 

在山上時, 與某人聊天, 談及連續兩天都只有我父子倆在山上…他說, 根據預定名單, 我們下山那天, 會有一整群二十多人的某職業登山團體上山…

 

而且, 該團體的挑伕希望能夠借用他的野狼機車, 用來載運龐大隊伍的食糧之類 (背重物走那18K路程, 可是相當吃力的, 何況後面還有 950M 高度, 距離四公里的陡升路途), 不過基於公務規定, 他的機車無法借用, 畢竟那是違規行為. 根據規定, 所有人跟物品, 都必須靠 “自力”走那一條道路.

 

下山日, 與兒子在下達溪谷之前兩百公尺, 才開始遇到一群北部某最知名大學的六人先遣隊伍…奇怪哩,這些人怎麼看, 都不像是經過 18K 路程 “折磨” 過的模樣, 走起路似乎一派輕鬆, 感覺就是剛開始爬山的模樣, 完全沒半點吃力.

 

到達溪谷木屋, 又看到另外四人, 在消遙的吃午餐喝茶喝咖啡, 一問之下, 對方說, 途中剛好遇到某台貨車, 省掉十幾公里的遙遠路程, 因此時間充裕…還真的有夠 “剛好” 哩…跟前面那六個, 十個人也確實 “剛好”擠在一部貨車之上.

 

與兒子繼續上路準備回程, 在倒數 16.5K 左右, 遇到一部貨車, 車上載滿了像山一樣的中或大背包, 背包堆裡面還坐著一位臉上許多黑色鬍渣, 感覺就不是經常運動或是體力精神很好的年輕人…可能是使用偷吃步, 他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吧, 對方都不太敢正眼看著身背重物, 努力走路的咱們父子倆.

 

第一趟載了十個人, 第二趟載滿整個團體的背包以及一個人 (這個人應該是要先到溪谷,幫忙看守其他人員的一大堆背包)…就不知道後面是否還有第三趟了, 因為後面還有剩下的許多人員, 反正…借不到野狼機車載食物, 用貨車反而更方便, 可以載運的不只是食物跟背包, 連整群人都能夠運進去.

 

在雨中繼續前行, 途中看到三三兩兩, 沒有背包, 只有拎著一瓶水, 甚至於手中根本空無一物的年輕男女…全部都不用背重物, 真的很輕鬆.

 

3.5K 空屋午餐, 看到回程的貨車經過 (兩人在空屋之內,對方沒看到), 也沒到外頭跟對方打招呼. 

吃完午餐收拾完畢, 走到 1.6K處…看到那台折返的貨車 “刁車” 了, 在當地爬不上回程濕滑的斜坡, 司機正在打電話求救…

 

走到剩下沒多遠的 0.9K, 看到前來救援的黑色三菱轎車, 告知對方駕駛車輛刁住的位置 (兩車都是原住民臉孔), 順便跟對方講, 應該用何種方式去拉, 會比較容易脫困…對方告謝之後繼續前行.

 

終於走到登山口了, 時間已經快接近傍晚…大雨中, 柵欄之外, 有一部休旅車引擎發動中, 車上駕駛座是一位原住民身穿公園志工的土色制服, 右邊座位則是一位穿制服的替代役男…等著幫忙開門跟鎖門 (登山口開放進入時間只到上午 11點而已).

 

職業團體請的挑伕跟貨車駕駛反正都是原住民吧, 雖然算是違規方式, 使用偷吃步, 不過…那也是這些人生活與謀生的方式, 畢竟龐大的食物要背那麼遠, 真的會很辛苦.

 

唯一比較無法認同的是那一大群的登山客, 撇開公糧不談, 卻居然連自己的私人背包都不背 (後面那一群), 甚至於其中有半數還直接搭車到溪谷 (前頭的十一位)…挑伕違反規定無可厚非, 登山客違規就真的很不應該了…畢竟那條道路依照國家公園規定, 只限制是 “步道”, 登山者必須靠自己的雙腳走進去溪谷.

 

繳交參加的團費, 取得較輕鬆的方式登山沒什麼不對, 但是…偷偷使用明顯違規的方式去爬山, 實在很無言.

 

:

其實私底下, 在眾多登山客中, 曾經親眼看到過違規的人為數不少, 大家也只能自己摸摸鼻子, 湊巧的, 自己兩年兩次前往登山途中, 第二次剛好看到許多不同的狀況…

 

甚至於曾經有某北部的公家單位, 不但是整群大團體大喇喇的搭車進入溪谷, 進而大喇喇違規攀登霸頂之後還大肆宣揚的哩.

 

規定, 其實也只是限制了某部份的人, 另外還是有許多人不遵守的…某些山區,有特殊關係當然可以省卻不少事, 然而…有錢…或許也是另外一種能夠省事的方式之一吧.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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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ffchiu&aid=677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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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
2012/12/25 16:51

你文中所說的在那19K所見所聞的眾生相,我也知道也碰過。隨緣吧!

有次在林道回程14.5K東線瀑布附近碰到林務局的兩位巡山員騎著公務機車往觀霧方向,問我需不需要幫載大背包至服務站;我謝謝他的好心腸。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料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 迎。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楓之谷(Maffchiu) 於 2012-12-26 00:04 回覆:

個人走個人的路, 也只能如此了.

不作弊的人求心中坦蕩蕩, 作弊的求付出少,獲得多.

能夠多走幾步路, 其實是更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