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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0 16:12:40瀏覽288|回應0|推薦12 | |
冥冥之中似有報應 人生而平等,是現代立憲國家所崇奉的基本信條,而國家亦有義務依據平等原則來對待人民,不得恣意予以差別待遇。 一、法律執行的平等 憲法平等原則,可以分成「執法的平等」與「立法的平等」兩大部分,平等原則的原始意涵,原本只是前者,也就是法律適用的平等,其拘束的對象是行政及司法機關,要求行政機關執行法律必須遵守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行政程序法第六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即為明証。 在行政權力還停留在干涉行政的年代,這種平等原則係使人民產生要求國家行政權應有「消極不作為」之「權利」。但是現代的社會,使國家權力不能在處於消極避免介入私社會的狀態。國家為了落實平等,必須主動積極處理私社會中的不平等現象 自由權 第 十 條 人 民 有 居 住 及 遷 徙 之 自 由 。 第 二 十 二 條 凡 人 民 之 其 他 自 由 及 權 利 , 不 妨 害 社 會 秩 序 公 共 利 益者 , 均 受 憲 法 之 保 障 。 第 二 十 三 條 以 上 各 條 列 舉 之 自 由 權 利 , 除 為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避 免 緊 急 危 難 ,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所 必要 者 外 , 不 得 以 法 律 限 制 之 。 以上是摘錄在中華民國憲法裡面, 有關人民, 不論貧富貴賤, 都應該享有最基本的權利 ( 以及擁有遷徙或是移動的自由 ) 的一些相關文字.
在前一篇 “攔路搶劫” 文章中, 民眾已經合法的辦理入園入山各項手續, 也統統經過國家公園與警政署的審核批准以及列印出來的相關文件證明, 最後卻居然在最關鍵的時刻被擋在柵門外, 而且在行政與執法上是極端明顯的偏袒在山區濫墾濫建的財團或是旅宿商人, 除了住宿遊客之外的所有人, 就完全不得其門而入.
這樣子的根本上, 應該也算是已經違反了最基本的人民權利, 有一些不願意成為濫墾財團幫凶的人 ( 不想花錢去住在那些陡峭山坡地上的危險建築物 ), 或是雖然經濟能力許可, 但是寧願以更不衝擊環境或希望以較簡單的生活方式進入山區的人, 以及經濟上較為弱勢的人, 就因此失去了移動的自由. 以多數受薪階級 (或稱家庭收入) 而言, 個人其實並不屬於太過弱勢, 至少在第一個小朋友出生之前的許多年, 就已經是四輪族, 甚至於…幾十次的各地旅遊, 每次行程, 住旅館與飲食花費也都動輒最少三四萬以上, 因此, 一個晚上幾千塊的旅館費, 其實也不算是多大的數字. 只是, 一般旅遊去住旅館沒什麼特別 (尤其平地旅館也不會對山區環境造成衝擊或破壞), 睡在柔軟的彈簧床是應該的, 旅行也可以是另外一種生活享受. 但是, 如果是前往偏僻的高山, 則多數都比較傾向 “簡約/樸實”的方式去接近山林…畢竟, 在高山上頭, 最豪華也不過是山屋裡面, 硬得像石頭的木板床位, 甚至於還得自己揹帳篷在山區紮營, 躺在冰冷堅硬的土石之上 (如果沒有床位只有空地的營位的話). 至於高山飲食, 當然也不會太過豐盛, 能夠有個基本的溫飽就夠了, 上山最重要的是生命安全, 而且每日的行程途中幾乎都算是一種苦行 (甚至於還必須面對無情的風雨)…面對山林, 應該本著對大自然的謙卑, 而不是塵世中的奢華. 完全沒想到, 想要以比較簡約的方式前往山區, 卻碰上了一鼻子的灰, 幾乎搞得灰頭土臉, 硬生生的被擋在柵欄之外. 一個曾經熟悉到無以言喻的地方, 卻仿佛是首次造訪另外一個完全陌生的世界…看著當時兒子失落的神情, 以及看著自己好像是…嗯, 一世英名, 毀於一旦…居然不得其門而入…最後以交錢了事當作收場. 雖然不曾有什麼特別的信仰, 對於拜神也並不會特別虔誠, 頂多只是在心裡面,自詡為山神之子 (尤其是, 當自己人在山上的時候)…畢竟, 全台灣的那麼多人裡面, 曾經幫山神寫過長篇圖文的人, 自己應該是唯一的那一個吧. 俗話說, 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在行政規定與執法上明顯差別待遇, 一昧偏袒財團, 設立柵欄, 攔路搶劫, 不花錢住房就別想進入山區, 連山神之子都逃不過被搶的命運, 真慘. 其實, 最終是誰比較慘, 倒還是未必哩…或許只是時間還沒到而已. 話說, 七月下旬, 雖然上山前一天遇到了一些不好的事, 好歹最後還是帶著兒子拜訪過他計劃前往的目標, 也順利的完成遙遠的高山行程 (其實也不算遠啦, 更遠更多天的高山路程多得是), 也帶著兒子平安的下山回到家. 七月底, 蘇拉颱風 海上警報發佈, 也就是, 自己下山還不到兩三天, 國家公園就禁止再上山以及申請入園了…之後陸上警報, 八月初吧, 颱風掠過台灣北端, 北部許多山區降下大雨. 八月十日, 新聞發佈某林道因為大面積坍方, 估計山區至少封閉一個月…某些國家公園內的登山路線也封閉, 暫不開放. 九月十日…算起來從七月底就不能再上山, 都已經超過四十天了…也就是從自己下山至今四十多天, 山區仍舊有許多登山路線持續封閉中 ( 包括帶兒子去的那條路線 ). 如果山區總共 300個房間, 平均房價 3500 來算, 一天客滿就是一百萬的營業額…剛好又是暑假期間, 就算四十天期間, 累積只有 20天的滿房數字好了, 等於就是損失兩千萬的總營業額… 而且, 未來什麼時候會再開放, 還在未定之天. 拼經濟, 官商聯合搶錢, 甚至於根本不顧老百姓的公平正義或是民眾的基本人權…冥冥之中, 似乎就是某種報應吧…山林又再度封閉. 很遺憾, 山區的旅宿業者或是財團因為山區封閉而少掉了蠻大的一筆收入, 畢竟財團或是商人也希望賺更多錢, 能夠過著更優渥的生活… 不過, 對於上山途中受到無情阻攔的自己而言, 嗯…雖然最終的變化, 其實或許只是天災, 純粹的巧合而已 …但是, 對於政策規定與執法上一昧的偏向財團與業者, 難免心裡面還是會嘀咕啦. 反正, 誰叫你們要聯合起來設立路障, 硬是要搶我的錢, 不交錢就不准進入…那根本就是活該. 拼經濟, 系列全文完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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