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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配的愛情!
2007/03/05 02:27:09瀏覽3764|回應6|推薦57

寫於 2007 年 3 月 4 日    星期日

前兩天看了一則新聞,內容是說有對德國情侶,還沒結婚就已生有四子.....原本未婚生子在現今社會中,早已是見怪不怪的事了(但個人我,還是非常『不鼓勵』啦),然而會登上新聞版面,乃是因為他們是親兄妹!

此則新聞的大致內容是這對兄妹,從小就被不同家庭收養,19 歲時相認,之後便和母親同住,其母親後來過世,從此倆人相依為命,最後居然日久生情,發展成了兄妹之間的不倫戀!更嚇人的是,兩人還在五年內生了四個孩子(當然沒有婚姻之名),其中兩個是因為近親不倫,所以一出世便有殘疾。

此段戀情曝光後,想當然是引發極大的爭議,難逃世人的大肆討伐,男主角以罪名『亂倫罪』被處兩年徒刑,然而這兄妹兩個人不想被拆散,還在德國爭取廢除亂倫罪的法律......盡管兩人戀情遭世人所 PK ,他們仍一心一意想跟大家証明,他們之間的戀情就像一般常人一樣......。

(可是啊,老天!不倫戀怎會和一般常人一樣?這永遠不會成為等號的嘛!站在優生學的份上,好歹也麻煩避孕一下,別危害下一代唄!~~)

看完此則新聞後隔天,又看到台灣有個高二男(17 歲)愛上一名帶著三個小孩的離婚婦女(31 歲),其三子女分別是:七歲女兒、四歲的雙胞胎兒子,這離婚婦人一家四口的生活,全靠家扶中心與社會局每個月共一萬六千餘元的補助。

換句話說,這高二男根本未成年,如果兩人修成正果,這十七歲少年郎就變成現成的老爸,而且將預料日後將會為家中經濟、年齡的差異(年齡差異太大,男方年輕還沒定性,思想各方面都幼稚許多),成為兩人必定分手的兩大主因。他們的老少配,總讓人聯想到幾年前莉莉和小鄭這對老少配(也是女大男小),兩對老少配的差異只在於:當時小鄭十八歲,喪偶的莉莉四十九歲,其子女我沒記錯的話,好像都很大了.....當然這兩人的戀情也是被眾人不看好,更是被親朋好友所反對。

連著兩天看到這種國外近親不倫戀、生子,以及咱們國內的老少配戀情,忍不住搖頭:現在的社會是怎麼了?

愛情本身沒有罪,但是愛情的兩方卻不能因為愛情無價、無罪而『為所欲為』,因為我們是人,和一般動物不同!兩人相愛之餘,也要考慮到其他因素,愛情很容易被一時激情所蒙蔽,以為當時的激情就是至高無上、神聖的愛情,殊不知這樣的激情一旦過去了(肯定會消失的),所謂愛情不過如此,最後落得賤踏愛情的臭名。

不倫戀,當然是不被允許的,管它是近親還是愛情(婚姻)的第三者,萬一發生這種戀情,通常下場都不會太好;另外所謂的老少配,尤其以台灣的社會來說,老少配中又以『女大男小』的例子,最不為被接受;男大女小的老少配,只要女方不是未成年的女子,反而還比較有機會被傳為佳話,男方也比較不會被圍剿,被說成老牛吃嫰草之類的。

說來,女大男小的男女關係,好像還沒有什麼被搬上枱面的成功例子,又也許當事人礙於隱私或世人眼光,所以不願公諸於事,畢竟像前丹麥王妃(PS)──42歲的文雅麗改嫁給比她小十五歲的王室攝影師──喬更森的例子並不多見。

也許這要怪罪於東方社會男尊女卑的觀念。

近日,高二男與 31 歲離婚婦女的老少配,在社會上鬧得沸沸揚揚,而史上無敵倒楣的小鄭和莉莉,即使早已分手多年,卻總在發生老少配的『新案例』時,又會被拿出來提一回,那種感覺,在我眼裡像是:人還真不能走錯一步,不然日後這種老少配的戀情又有案例發生的話,他們又要活生生的被拿來當範例,這真是情何以堪呀?!

不過,我看目前比較情何以堪的好像是小鄭,因為莉莉早嫁給比她小 20 歲的泰勞,而小鄭現在也早已退伍,在汽車美容公司工作,並且對當年和莉莉的老少配問題,似乎有往事不願再記起的樣子,甚至對現在的高二男,他還能以自己是『過來人』的身分來勸導呢!

對於愛情的看法,在我的觀念裡,它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愛情本身也真的沒有對錯問題,在愛情上受阻(受創)的人,有問題的並不出在愛情本身上,而是出現在當事人身上。在尚未跳下愛情海前,我認為得先考慮到會不會傷害到別人、自己的身份問題,並不是你想愛就可以愛,全世界沒有什麼比你們的愛情更重要,甚至白目以為只要有愛情,麵包不重要.....。

如果你不顧自己身份(不管是年齡還是心智成熟方面),只一味被愛情(或說一時激情)沖昏頭的話,那麼下場就像德國的兄妹不倫戀、台灣這種老少配的戀情(激情)一下,最後只會讓自己陷入愛情的泥沼中。

我也更相信愛情(或婚姻)更像一場賭博。愛情或婚姻,並不是我們認定某一人後,就註定白頭偕老,兩人恩愛相守到老死,會有好結果。

以現在這高二男,曾經這 31 歲的離婚婦女也曾因為男方家人的反對要分手,卻遭高二男『恐嚇』:如果分手,要對她和孩子不利。呵,這啥麼心態啊?愛不到就要對方不利的大爛招,實在可惡至極,這高二男也看太多愛情的負面教材了吧?拜託,這種話即使是一時衝動脫口而出也不行!

會有這種寧可玉碎也不願瓦全的行為(想法)之人,我看這種人根本就是幼稚、非常不適合談情說愛的;當然,傷害別人來挽回早已逝去的愛情(婚姻)不可行,也許有人會說:「那我自殘來博得同情,讓他知道我沒有他就活不下去,我有多愛他,這總可以吧?」哈,錯!當然更不可以,因為這也是最笨的方法!

愛情,它也是互相的,並不是只有你愛他,他愛不愛你沒有關係!若其中一方不愛了,那就真的不愛了,怎麼挽回都沒用,再多挽回也頂多來一時,卻不回永遠!

對於莉莉&小鄭、離婚婦&高二男這兩個老少配的例子,我只能說年紀稍長的一方(至少年紀比男方年長很多),妳的人生閱歷遠十七八歲的男方要多很多,當妳要跟著跳下這愛情海中,妳是不是應該先考慮、思考一下呢?今天落到這種下場,妳早該料想得到,與其自圓其說,自以為自己委曲可憐,不如說自做自受吧?

這麼大的人了,對自己的行為總要自己負責的,凡事三思而後行,一時被感覺拉著走,最後的結果如果不能承擔,說真的,那還真不能怪別人呢!當然,對這離婚婦女的家境狀況,尤其三個小孩的未來際遇如何,與其說關心,還不如說我很擔心,更心疼小朋友日後會怎麼樣!?

唉,愛情啊愛情,這門學問實在也太難修了,多少人因為愛情而偉大,成就了不少豐功偉業,可是更有不少人卻在情海裡載浮載沉,甚至在愛情泥濘裡,無法自拔!誰能告訴我,愛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
 
PS.前丹麥王妃文雅麗,2005年與丹麥二王子尤阿金結束近十年的婚姻,兩人育有兩子,因改嫁之故,所以自動喪失王室成員的資格,現在封號為腓烈特堡女伯爵

神啊救救我 演唱:陳小春 作詞:易家揚 作曲、編曲:包小柏 

上帝會保佑我的 愛情總會來的 我在夢中一切都有
可惜現實呀 常常是相反的

愛她的男人很多 那我又算什麼 我在雨中喝著悶酒
反正幸福呀 對我是奢侈的

*心裡太清楚了 其實她不愛我
 奇怪 地球上怎麼會沒有人 看上我

#神啊 救救我吧 一把年紀了 一個愛人都沒有
 孤獨是可憐的 如果沒愛過 人生是黑白的

△神啊 救救我吧 一個人晃了半輩子了 為什麼
 我這樣的男人哪 就快要絕種 她呢 又在哪兒

Repeat *,#,△,#,△

上帝會保佑我的

★☆歌詞轉載自『六一歌詞庫』  http://so61.com/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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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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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2007/03/12 02:43

我去看了,也發表回應,但是我忘了貼過來給你看了,不好意思,你可在她那篇文章下看到我的回應~~

那也是我想和你或大家分享的~



✽ 貓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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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1 22:37
不妨看看關於這個離婚婦人的報導 —— 3個燈籠換來的姊弟戀獨家新聞

未央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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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 以下回應的朋友:
2007/03/06 03:23

巧克力色:這高二男想必是家裡管太緊(他自己有說),自覺沒人了解他,所以才向外發展,一下子有所謂像平輩的長輩跟他聊起來,覺得自己好像被了解,他就自以為愛上人家了,這年紀的小朋友本來就搞不清愛情是什麼,更不懂愛情的的實際面。不過,也不能太怪這高二男,我倒覺得對這個女主角不能苟同,她該為這事負大部份責任的。

野口女:沒錯,但是一下子年齡差這麼多,對方未成年(再半年才滿18),光是這點還要說愛情是盲目的,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旅行的雲:問題就是掉在框框裡的人看不清、聽不見,心都盲了!愛情本該有一定限度,比如不能不倫、其中一方不能是未成年,或兩方都是未成年,這樣的結果,注定悲劇收場,造成社會問題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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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05 15:54

以愛之名~~

也許有他一定ㄉ框框

但是~~

沉醉其中ㄉ人

清楚ㄇ?



野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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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5 14:07
總是盲目的    尤其是女性    對愛是最無力招架的

巧克力色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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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戀
2007/03/05 09:36

這個問題叫交給時間來解決吧~

畢竟他只是一個高中男生,變化真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