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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懲處工會三名幹部 空服員工會下午赴勞動部抗議
2017/12/11 18:48:28瀏覽314|回應0|推薦5

中華航空人評會日前開會,決定對三名華航工會幹部林馨怡張書元朱良駿於今年6月23日參加「交通部工時大體檢」抗議行動,予以懲處及資遣,引起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反彈,痛批華航秋後算帳。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今天下午2點將赴勞動部抗議外,立委洪慈庸、鍾孔炤今天上午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要求交通部介入,管管華航。
 
鍾孔炤說,勞動部判決華航不當裁處行為,已有5次了,交通部不能再以公司治理不予理會。立委洪慈庸也說,華航懲處工會幹部,勞動部已認為華航處分不當,交通部是華航大股東,不應坐視工會幹部被打壓。交通部政務次長范植谷說,會繼續關注,請華航妥適處理。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則是發動會員表示,華航是先射箭再畫靶?今天下午前往勞動部抗議華航汙衊工會幹部,要求華航公司立刻停止汙衊工會幹部,撤銷林馨怡、張書元及朱良駿懲處以及資遣。
 
中華航空則是重申,華航本於公司治理精神,進行人事評議討論,內部公布記錄根據事實,是向所有員工說明,避免被誤導,至於人評結果尚未定案公告,無法評論,感謝外界關心。(戴安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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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工會幹部遭懲處 勞動部:華航違法、將開罰

針對中華航空人評會上週決定將企業工會幹部林馨怡解僱,以及將張書元及朱良駿調職懲處,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今天下午將赴勞動部抗議,要求華航公司立刻停止汙衊工會幹部,撤銷林馨怡、張書元及朱良駿懲處以及資遣。勞動部表示,中華航空已違反《工會法》,最快下週開出懲處書,將開罰華航至少3萬元罰款。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抗議現場上表示,華航以林馨怡、張書元、朱良駿等三人在0623「交通部工時大體檢-反過勞,縮工時」記者會的言行為由,在人評會議中建議懲處以及解僱工會幹部,林馨怡是解僱,朱良駿及張書元是各記一個大過、二個小過、一個申戒,並將朱及張從空服員調為地勤人員,二人只要再犯一次錯誤被記小過,一樣面臨解僱問題。
 
該工會說,三名幹部無論是批評華航公司為血汗工廠,質疑公司預定降低派遣人數影響飛安,或是穿著制服潑紅色漆象徵血汗勞動等,均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為執行工會活動,其言論未溢脫事實,表現方式也未溢脫界線。華航公司漠視勞動部的106年勞裁字第33號裁決決定書,執意懲處與解雇工會幹部,才是公然的違法亂紀,並表示,華航今天利用行政資源,發信給員工,是先射箭再畫靶,污衊工會幹部。

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說,華航公司宣稱林馨怡在三年間有多次遲到、未報到、遭客訴、未依規定完成訓練課程等紀錄,認定其不適任空服員。然而,林馨怡在華航年資11年,歷年考績優秀,在2017年更獲得7次最佳服務、5次函優、27個優點,最佳服儀1次等優秀事蹟,缺點僅3項,函缺僅1項,公司卻只挑出缺失之部分加以陳述,不符事實,且有明顯的針對性。
 
在張書元的懲處部分,華航公司以「嚴重影響華航聲譽」、「玷汙華航形象」為由予以一大過兩小過兩申誡外加調職地勤,也是明顯在打壓工會幹部的言論自由以及工會行動,華航公司是否有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或是壓榨員工,這些都是可受公評之事。
 
在朱良駿的懲處部分,華航公司以「不實指控、誤導大眾」、「企圖破壞勞資和諧」等罪名,指控其言論,然而,朱良駿對於勞基法修法提出意見,對於公司勞動狀況提出看法,是作為一個工會幹部應盡的職責。
 
在潘家洛調職地勤人員的部分,華航公司宣稱「違反工作規則、未按規定辦理請假、不遵守安全規範、不尊重工作紀錄、工作態度不佳」等等,均是不實指控,潘家洛依照公司SOP加熱餐點,依照醫囑戴手套,但公司卻執意懲處,此事在高雄市政府調解會議中,調解委員均認為華航公司有懲處過重的疑慮。
 
由此可知,華航公司不但不思考改善勞資關係,甚至執意對於發表不同意見的勞工予以懲處,即便已經經過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認定。究竟是誰過於強勢?誰不願遵守政府法令?昭然若揭,請華航公司立刻停止先射箭再畫靶、抹黑工會幹部的行徑,停止非理性的打壓工會,還給台灣勞工言論自由的空間。

朱良駿說,他在0623上的發言,youtube上都可以查看,所講的都有依據,但華航約談他二次,並斷章取義,只用他講的「這種飛機大家敢坐嗎?」這一句話來懲處他,完全未看他前後講的整句話的含義。

他說,華航不把事實告訴大家,不公布勞動裁決書,對工會幹部發言斷章取義,還監控工會幹部臉書,像是他轉貼空服工會新聞稿,還被質疑這是否是他寫的,國家投資的公司都敢這樣壓迫恐嚇工會幹部的話,行政院憑什麼可相信勞資協商,有多少工會敢不同意公司的要求,不同意的下場就是像他們這樣子。勞動部判決華航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華航迄今不敢公布。華航不尊重勞動部外,更是違法。

律師劉冠廷說,華航處理此案的態度,讓他非常憤怒,0623當天華航有派人到場監看,之後把每個人講的話打成逐字稿,約談時逐一問幹部,你為何要這樣說,為何要波顏料。工會幹部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判決,勞動部也判決出來了,華航違法,但華航仍刻意扭曲,斷章取義。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說,華航人評會有8位委員,勞工代表只有他一位,其他7位都是華航主管,人評會最後以7:1的票數,決定林馨怡等三位幹部的懲處案,林馨怡解僱等於是失業,朱良駿及張書元是記一大過、二小過、調地勤,他們不能再犯錯,這在工作權上是很大的威脅。
 
勞動部官員表示,對於華航約談三名幹部,勞動部已於10月判決華航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華航仍開人評會懲處三名幹部,已違反工會法,勞動部最快下週會開出懲處書,懲處華航3萬元至30萬元。另,華航未在公司內部公告勞動部的裁決主文,也違反工會法,將開罰3萬元外,並可連續開罰至公告為止。勞動部官員透露曾有一大企業未公布勞動部裁決主文,而遭到連續開罰,一直罰到80幾萬元才公告。

華航再度重申,本於公司治理精神,進行人事評議討論,內部公布記錄根據事實,是向所有員工說明,避免被誤導,至於人評結果尚未定案公告,無法評論,感謝外界關心。

(戴安瑋/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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