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中美著作權談判專輯(14):翻譯權談判不只是版稅的爭執
2014/05/23 11:58:13瀏覽125|回應0|推薦0

(本文原載七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民生報四版)

一位研究生想要翻譯一篇登載在美國某雜誌五千字的文章,當他了解到:可能要花兩個月的時間來進行徵求授權及給付權利金的手續,他極可能會放棄這個翻譯意念。事實上,這種心理可能普遍存在於將來非職業的自由譯者身上。同樣的,一家出版社本來計畫翻譯一套兩百本的叢書,如果在法律上,出版社翻譯書無須經原作者授權出版社可能兩百本全部出齊。因為只要數十本暢銷大概就不必擔心賠本了,不過如果法律上出版翻譯書,須經原作者授權,並按銷售冊數計算權利金,這家出版社可能只選他認為可能暢銷的二十本翻譯出版,另外一百八十本只好放棄了。未來開放翻譯權之後,美國翻譯書的數量定會銳減,一些不太可能有利潤的學術著作,出版界可能沒有什麼興趣出版了,真正受害的是廣大的莘莘學子,和孜孜上進的勤學之士。

目前中美翻譯權談判,美國主要的著眼點是版稅,我擴政府經貿談判官員主要的衡量基準點,也在計較美方經貿的報復與我方版稅損失孰重,很少考慮到知識、文化對科技與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但倘若我們在談判翻譯權沒有這種認識,只為了恐懼經貿報復,就貿然接受不合乎國際行情的條款,最後在經貿上的損失,恐怕將會更大、更長遠。

日本在一八九九年,加入伯恩公約,依一八九六年伯恩公約的巴黎補充條款,有所謂「翻譯權十年保留」的規定,凡原書發行後十年內在日本無翻譯物者,均可自由翻譯。這個規定延續到一九七○年日本著作權法大幅度修正,才告廢止。而實際上在一九八○年之前,凡十年內未在日本發行翻譯物者,均仍可自由翻譯。日本是「翻譯王國」,日本利用「翻譯十年保留」的規定,大量吸收外來的知識,才有今天的「日本第一」。

「日本第一」是以知識和文化造成的,這是我們在談判上不能忽略的角度。知識不足的新興工業地區中人,想要維持,甚至增加財富,應使其下一代有良好的學習環境。我們不要只知道蓋教室,却把書燒掉了。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2010hsiao&aid=1356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