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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3 17:32:40瀏覽326|回應3|推薦8 | |
引用文章扁案判決書/國務費 淪扁家金庫 PAULAO'S COMMENT: 個人從扁案看來,扁家是在一種誤解的狀況下把[國務費]當作特支費在[利]用!罪魁禍首固然是阿珍,但是阿扁的縱容,兒女親戚及下屬的配合,正是導致這次都被重判是罪有應得!! 他們用得[心安理得]因為以阿珍[不吃虧的個性],阿扁為了要博得愛國愛民的形象[政治化]的[薪水自動減半]動作是她最大的痛,自然從這[特別特支費]來當作[全家家用]對她來說是理所當然!! 我甚至可以試編個劇:阿扁冒著被砸盤子的險,百般向怒不可歇的[地下總統]ㄚ珍疏通這薪水減半的勢在必行,只有告訴她[你放心,這些錢會補回來的!!]才勉強獲得了他的同意.. 阿扁一再什麼事都推得個五四三,難不成他回到家就只有上廁所,悶在房間聽音樂看報紙?? 阿扁一家該當何罪?固然一審法官已經重判下去了,但是以陳哲男的二審(三審??)被判無罪看來,我一點也不敢存樂觀的態度!! 期待下一個蔡守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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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