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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教師工作守則,是保障權益,不是愛計較
2011/02/13 17:33:10瀏覽1527|回應0|推薦56

引用文章獎勵良師 激發服務熱忱

拜讀陳昭池校長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獎勵良師,激發服務熱忱」一文,身為基層教師,也有些意見要表達。

誠如陳校長所言教育工作錯綜複雜,要訂定教師工作守則確實不易,但教育部卻不能因不易而不訂,有了守則能讓教師有所依循,也可避免親師因工作內容與範疇認知不同而出現爭執。

老師的工作是服務學生,但並非與學生有關的事情,都是老師應負的職責,老師非無所不包、無所不能,老師沒有那麼偉大,只是個平凡的普通人,有自己的生活要過,有自己的家庭需要照料,要求教育部訂定守則,就是釐清責任歸屬,如果沒有明確的規範,當面對家長與學校無理要求時,如何因應?

「進了廚房,就不要怕熱」,但當進了廚房,發現環境不佳,工作分配不當,難道不能要求改善環境與待遇嗎?爭取應有權益,捍衛該有尊嚴的老師,不等同於愛計較、喜卸責,而默默承擔過多業務的老師,可能是個性使然,可能懼於權威而不得不然,並非沒有異議。有明確的工作守則,當成績考核有著過多的主觀意識與個人好惡介入時,教師便可據守則內容作合理申訴

訂定教師工作內容,雖無法完全平息爭端,但有配套的規範總是好的,否則若要落實教師評鑑,教師的「良」、「劣」,「適任」、「不適任」該如何界定?獎勵認真及肯定犧牲付出的老師,是正確的做法,然與訂定教師工作守則並無衝突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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