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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5 13:30:13瀏覽10102|回應24|推薦5 | |
特色變包袱? 顯示卡、主機板上市兩年已無備料 消費者權益枉顧! 國內筆記型電腦(NB)與主機板大廠華碩電腦所生產號稱「 堅若磐石」的筆記型電腦,用不到3年,相關零件竟然已經完全沒有備料,讓消費者就算有錢也找不到地方修?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玉梅今日(9/25)邀集北市府消保官召開記者會指出,華碩公司於2006年2月上市的A8Jm型號筆電,由於包含主機板、顯示卡等關鍵零件早已停產,目前也已無備料,竟導致該款電腦,上市僅3年餘,卻都已經成為維修孤兒,華碩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維修品質亮起紅燈。 華碩公司於2006年2月起陸續推出一系列A8筆電,用以取代前一代A6機種。由於A8系列筆電採用14吋 WXGA高亮彩鏡面寬螢幕,搭配當時甫推出的IntelR Core Duo雙核心處理器、NVIDIA GeForce 7700獨立顯示晶片,以及華碩獨家影像增艷技術,屬中價位高階繪圖與遊戲機種。也由於性能價格比極佳,當年資訊展期間更被號稱為「秒殺機種」,並一路熱賣至2007年年終。 A8系列筆電於2006年5月間所推出的A8Jm型號電腦,在配備有當時同款最高階 陳情人表示,於今年 但經皇家俱樂部於診斷後,改判定為獨立顯示卡正常使用情形下損壞,報價6000元,確認是否要進行維修。在陳情人同意下,原本承諾約一週即可為修完成,但在該通電話之後卻是音訊全無。最後在 之後,陳情人於 陳玉梅議員指出,此一情形並非個案,相關情形不僅在網路上已曾被廣為討論,陳情人於多次向通路商及華碩工程師反映時,相關人員除坦承目前同款筆記型電腦都遇到相關問題,但華碩電腦公司方面確實無能為力。華碩維修工程師甚至表示,如果該台筆電仍於保固期間,公司ㄧ定會負責後送維修到好,但後送維修時間約3個月,修復機率粗估僅約7成,此舉仍舊等同宣判該款筆電已進入「昏迷指數3」的情境。 陳玉梅議員批評,華碩電腦當初推出該款筆記型電腦即採高規格中價位策略,以高性能價格比主打一般上班族與學生族群,當時能以近4萬元買下,對此一族群消費者而言,已屬不小負擔。如果當時知道花4萬元買的電腦卻用不到3年就已經全部成為維修孤兒,這群消費者又怎麼可能買的下手。陳玉梅議員質疑,難道一台筆電的使用期限就等於保固期限嗎?如果這樣的邏輯合理,那市面上許多僅保固1年的筆電是不是在保固期過後發生損壞,就要回家吃自己? 針對本次案例,陳玉梅議員除具體要求市府消保官應介入協調,以平息相關糾紛,保障消費者權益外。也由於本次爭議非屬個案,陳玉梅議員也呼籲華碩電腦公司應公開做出說明,針對該A8Jm,甚至是全部A8系列規格的筆電,如於維修時再遇到相關備料不足問題,應該如何因應,華碩電腦方面會如何進行保障,以維華碩公司ㄧ貫嚴格要求的服務品質形象,並讓「華碩品質 堅若磐石」此一形象口號實至名歸。 針對本次爭議,北市府法規會消費者保護官室主任消保官陳柏菁具體提出3點要求: 一、 華碩電腦公司應該就A8Jm款式的電腦使用者,有主機板或顯示卡無法維修之客戶,自動延長1年保固期。 二、 華碩電腦公司應儘速要求主機板與顯示卡的供應商重啟產線,務使相關客戶的維修需求獲得滿足。 三、 針對產品的使用期限問題,華碩電腦公司也應自始就清楚公告週知,維修原件價格也應事前自動揭示,已使消費者在購買相關產品前,即能了解自己的權益狀況,以徹底解決相關爭議。而就後續補償措施,華碩電腦公司不應以舊換新名義,將個人服務疏失轉嫁給善意消費者,要其必須付出額外的成本來配合華碩公司應履行的補償義務。 陳柏菁消保官表示,會在正式去函要求華碩電腦公司限期更正,如在限期更正期滿無法達成應有改善,北市府將可依消保法第58條規定,對華碩公司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華碩電腦公司服務部資深經理蔡宏基現場承諾,會依消保官要求立即延長A8Jm款式電腦保固期一年,並確保A8Jm使用者後續維護需求。此外,針對重啟產線與後續補償問題,事涉公司經營策略與整體營運問題,會儘快提交公司內部討論後,跟議員議會研究室進行說明,並公告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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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