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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4 14:02:12瀏覽586|回應1|推薦5 | |
妹妹比大弟小兩歲,大弟很疼她。妹妹的婚姻並不幸福,當年妹夫熱烈追求妹妹時,全家沒有人贊成。我和妹妹同睡一房,勸不動18歲的妹妹離開那個大他十歲,腳踏兩條船的男人,我自己氣得抱著棉被睡地板,拒絕跟妹妹睡同一張床。在年少的妹妹戀愛昏了頭的時候,大弟正在外地讀大學。平時管不到,假期回來也勸不了,他一個人深夜在房裡搥牆,嚎喊自己這個作哥哥的沒用,無法保護妹妹。 我隔著牆,沒有出聲,默默地陪他落淚。 幾年之後,妹妹還是嫁給那個人。那時已婚的我把自己存摺裡僅有的兩萬元交給妹妹,代替已逝的媽媽盡力做到娘家該有的打點。我和大弟也親自到男方南投老家吃辦桌,給予他們祝福。然而妹妹虛耗痛苦了20來年,最後還是離婚了,主因是妹夫與一位有夫之婦的長期婚外情。 1992年,在舊金山弟弟的喪禮上,身為家屬的我、妹妹分別敘述我們的兒時記憶,和大弟的朋友們分享。我說了一件趣事引來一片笑聲。 大弟小時候跟一般小男孩沒兩樣,愛玩竹劍、「昂阿標」(一種有圖畫的圓紙牌)等。紙牌的玩法好像是「切」對方的牌,切倒多少,就歸對方所有,最先沒牌的人就輸了。 這種遊戲其實也是小孩的賭博,有實際金錢來往的。那年,9歲的弟弟輸慘了,被大孩子「追債」。容易緊張的他很焦慮,硬著頭皮跟11歲的二姊求救。我這個沒錢但「聰明」的二姊想了一個絕妙的方法。 當時,全家從南到北多次搬家後,好不容易租了一個靠街的矮屋店面。店面後段用三夾板隔了兩間臥房,爸媽一間,我們四個孩子一間;爸爸在店面前段開了一家簡陋的機車和腳踏車修理行,同時也在店門口角落擺了一個小攤子,賣一些餅乾、糖果等零食。有時下了課,爸爸會要我們幾個小蘿蔔頭幫忙顧攤。(那種狹長黑矇矇、昏黃燈光搖晃的居住空間常常回到我的夢裡。) 我告訴那些弟弟的「債主」們假裝來買糖果,然後我就把賭債抵算成糖果給他們,再假裝從他們手中接過鈔票,放入抽屜,又從抽屜中取出一些銅板給他們。這樣又給貨,又給錢,幾次往來,「姐還弟債」就可以大功告成了! 作姊姊的我很得意自己的聰明才智,以為瞞天過海,毫無破綻。豈知父親站在我背後早已看得一清二楚。最後姊弟兩人的下場是挨一頓「竹筍炒肉絲」,哭哭啼啼地在店裡頭罰跪了一個晚上。想到這裡,眼前浮現出那片沾滿黑色機油殘漬、凹凸不平的泥土地,弟弟就跪在我身邊。 那年我10歲,弟弟8歲,大人不在家,小孩自己煮晚餐。我們把洗好、切好的花菜遠遠地丟進熱油茲茲叫的鍋子裡,鍋鏟胡亂地翻了又翻,然後一把鹽丟進去。慘了,太鹹!聰明的姊姊說:「放糖」!於是弟弟丟一把糖進去。糟了,太甜!有智慧的姊姊又說了:「加鹽」!如此鹽、糖、鹽、糖…,最後終於起鍋,完成那盤曠世奇菜! 妹妹比我小四歲,活潑好動,是個非常美麗的小女孩,而我則是一個不起眼,瘦小蒼白,愛做白日夢的孩子,兩人玩不到一塊兒。大弟很寵愛她,她也很崇拜哥哥,是哥哥的跟屁蟲。從小就和哥哥的死黨們混著玩,按理說應該很瞭解男性才對,但最終依舊遇人不淑,這是命不由人嗎? 大弟敬愛我,寵愛妹妹。妹妹和我各自擁有與大弟的珍貴兒時記憶。 大弟早逝,老天憐憫,留給我們一個特別的印記,藉著家族血源的延伸,每年在外甥、外甥女生日這一天,讓大弟也繼續在人間慶生,我們歲歲年年都不可能遺忘他! 大弟,生日快樂! 三歲的二姊和一歲的大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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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